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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勞教所殘忍酷刑 延安市劉貴清女士控告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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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今年四十七歲的劉貴清女士,原是陝西省延安市寶塔區商貿工業品公司職工。她曾是個病秧子,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兩個月後,全身的病不知不覺都沒了,又有了個人人羨慕的幸福家庭。她說:「幸虧我修了法輪大法,才能過上今天的幸福生活。所以我知道法輪大法於國於民都有百利而無一害。」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劉貴清女士因堅持自己的信仰而遭迫害,兩次被送陝西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次一年,一次三年。在那裏她遭受了雙手吊掛、拔陰毛、暴打等各種酷刑迫害,更令人髮指的是被強行灌「迷魂藥」而備受摧殘。今年七月三十一日,劉女士向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遞交了對發動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的控告書。

以下是劉貴清女士對這段遭遇的回顧。

2000年3月8日我到北京為法輪功上訪,被延安市寶塔區公安局、國保大隊非法押回來後。鳳凰派出所非法抄了我家,抄走了《轉法輪》書等,並把我非法關押在寶塔區看守所。這期間,因為我堅持背法、煉功被捆了一繩子,戴手鏈腳鐐,又在「死刑床」(就是把四肢固定到床板上,這是為預防死刑犯臨刑前自殺準備的刑具)上釘了8天。後又被非法勞教一年,送入陝西省女子勞教所。

在勞教所裏,除了超強度的勞動外,勞教所的警察為強迫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對我實施酷刑折磨:比如黑話叫做「架飛機,單腿點地,控水」等手段折磨我。在烈日暴曬下,「單腿點地」不長時間有些同修就暈倒了,晚上「架飛機」時有些同修不長時間也暈倒了。「控水」一般人熬不過一個小時。我多次給勞教所上遞的行政申請覆議書也無任何消息,我的申請覆議權利被剝奪。

2001年3月,我為躲避寶塔區610辦的強制性洗腦班,被迫流離失所。

酷刑演示:蘇秦背劍
酷刑演示:蘇秦背劍

2001年9月26日,我在陝西省咸陽市武功縣城中村一個同修的租住屋中被強行闖入的當地公安局,國保大隊等十幾個警察非法抄家、綁架。搶走了我的5000元生活費,大法書,衣物等,不給開任何手續。在武功縣公安局,因為我不配合警察,他們便對我拳打腳踢,把我的右眼睛打成黑紫色後,又長時間用酷刑「蘇秦背劍」,「單腿點地」等酷刑折磨我。

隨後延安市寶塔區國保大隊接回我後給我非法定三年勞教,理由是,延安市市委書記王霞的命令:如果我在流離失所期間沒做大法的事,那就給定三年勞教;如果做了,那就直接判大刑。又強行把我送入陝西省女子勞教所,第二次被非法勞教。

陝西省女子勞教所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更加殘酷了。他們用手銬將我的雙手吊掛在窗戶上方或架子床的二架上,腳尖剛挨上地面,是很平常的事,二十四小時掛著,一掛一個星期。甚至有時早上剛放下來(掛夠一個星期了),晚上又掛上去了(又掛一個星期)。有些比較善良的其他勞教人員看見我常被掛在窗戶上偷偷的抹眼淚不敢看我。

警察用電警棍打我們也是常有的事,2002年,我被非法關押在二大隊時,一天中午,警察把我關在她們的辦公室裏,又高又胖的副大隊長一手抓著我的頭髮,一手使勁壓住我的脖子使我動彈不得,正大隊長便拿電警棍拼命的打我的臀部,直打到她自己累得抬不起警棍了才罷手,扔下警棍癱坐在沙發上直喘粗氣。而後在大隊長的授意下值班警察故意把我用手銬銬在宿舍的下床架子上,那時我的臀部被打的全成了黑紫色的,根本不能坐的,她們卻故意逼我坐在小木凳上折磨我,到半夜看我睡著了,她們又把我銬在上床架子上加重迫害。2002年後半年的一天下午,勞教所內衛隊的十來個年輕警察各持一根電警棍在南樓警察的大辦公室裏圍住準備打我,我拼命反抗、高喊,最後因她們壓不住我而沒能得逞。

警察指使其他勞教人員辱罵狠打大法弟子更是家常便飯。2003年,他們又把我關到南樓的一間小房子裏,我歸三大隊管,叫三大隊兩個最惡毒的牢頭和三大隊的兩個警察晝夜盯著我。逼我晝夜站軍姿站著,站的腿腫,腳腫的穿不上鞋。不准睡覺,一打瞌睡就用四稜棍子打,現在我的左小腿還留有疤印。除了吃飯,再就光逼我喝涼開水,不准上廁所,剛開始我憋了三天沒上廁所,所裏的一警察怕出事,把我帶到廁所裏,卻因為憋的時間太長小便不出來了,其中一個牢頭揚言:「沒事,小便不出來我有辦法,把她的被子鋪在地上,讓她睡在被子上,我坐在她的小腹上連壓帶揉一會兒就小便出來了。反正又不讓她睡覺,她的被子也閒著。」從此以後,我憋不住了就小便在褲子裏,就這樣褲子濕了乾,乾了濕的煎熬著。

每隔一段時間,警察便指使牢頭把我暴打一頓,身上常是傷痕累累。有一次,倆個牢頭把我壓在地上,用塑料底子的平板鞋不分部位的猛抽,其中一個站在我的腰上不停的使勁往下踏。直打的我的腰直不起來,我的一個頭腫成兩個頭大,眼睛腫成一條線,警察嚇的不敢看我。

更卑鄙的是,她們剝了我的衣服拔陰毛,拔腋窩的毛。她們用縫被子的大針在我的眼皮上,乳頭,乳房,雙腳面到處亂扎。一直扎到我站著不躲不動了才罷休。腳面紮的爛的血水帶黃水流了一個星期,一個星期鞋都是濕的。

她們拿我沒辦法了,便用了一個見不得人的,讓人不敢相信的手段:2003年5月19日那天早飯時,警察知道我來例假了,便命盯我的牢頭給我早飯喝的麵糊裏偷偷的下了雙份的「迷魂藥」;麵糊端給我時我發現和往常喝的不一樣,顏色變成白的,而且又苦。我一下想起曾有同修被下迷魂藥的事。我便半信半疑的質問牢頭為甚麼給我下迷魂藥。牢頭急忙狡辯說:「不是迷魂藥,湯的顏色白是沒熬熟,味苦是鹼面放多了。再說你們實在不放棄法輪功,那是你自己的事,共產黨有必要對你們那麼狠嗎?」我想也是,我們修煉法輪功只是為了祛病健身,強身健體,向善做好人,又不幹壞事,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它幹嘛要對我們那麼狠毒呢!共產黨也許不會這麼邪惡吧?我今天親自試試。看共產黨是否真就這麼邪惡?!

我喝下了那碗湯。午飯後,我覺得很迷糊,警察便派了十來個特狠毒的牢頭(因各隊的牢頭都集中在南樓參與迫害堅定的大法弟子),每人拿個洗臉盆,把我拉到大水房,把我的鞋,衣服全剝光,光腳渾身一絲不掛的站在冰冷的水泥地中間,她們將我團團圍住,一邊用盆子往我身上不停的潑涼水,猛潑一陣,細水長流的慢潑一陣,一邊大聲恐嚇,辱罵我,還不時手舞足蹈的狂笑著羞辱我,儼然一個狂呼亂喊,群魔亂舞的場面。

那天天氣異常的寒冷,有些勞教人員都穿上了棉衣,我本來就來例假著了,再加上不停的用冷水潑,使我的氣都喘不上來。不到天黑,我就失去了思維和意識,成了個任人擺布的木頭人。這時她們便把我拉到警察辦公室,指使我照她們提前備好的所謂「三書」抄了一份。警察拿去邀功請賞了。據說主管我的那個警察因此而得了7000元錢的獎金,同時職務也連升了兩級,由副大隊長直接升成教導員。而我卻成了個真正的木頭人,整個頭是木的,沒有知覺。

整整一個星期的穿衣,吃飯,睡覺,上廁所等的一切生理反應都沒有了,都是在別人的授意下進行的,一個星期以後才開始會自理了。其他被下了迷魂藥的法輪功學員三天就會自理了。看到今天社會上那麼多的不法分子用迷魂藥入室偷盜、搶劫、偷孩子,禍害人,禍害社會,不就是江澤民不擇手段迫害法輪功導致的結果嗎?半年後我的思維、意識才完全恢復了正常。

搞清楚了發生的一切。隨即我就向勞教所寫了嚴正聲明,並揭穿了暗下迷魂藥的事。管我的那個警察急了,騙我說,那不是迷魂藥,是大夫根據我的狀態給我開的藥。我說既然是大夫給開的藥,為甚麼我沒見大夫?為甚麼要偷的下藥?吃了藥後應該是越好了,為甚麼反而成了那樣?你不用解釋了,只要你承認給我下藥就行了。我明白這不是你一個人能辦到的,你只是按上面的安排在助紂為虐。隨後她們把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那一整套整人程序在我身上又逐個過了一遍,不過這次持續的時間更長,連大過年的晚上都讓我(站軍姿)。2004年前半年她們再次給我下迷魂藥時,我拼命反抗她們就沒能得逞,氣急敗壞的警察因此給我非法延教了半個月。

2004年10月11日我回家時她們還不死心,勞教所轉化辦的人,三大隊的警察和牢頭們合起伙來哄騙我。我家人和我單位的人上午九點多就到勞教所大門外等著接我來了,直到下午快五點了,一個牢頭拿來三張紙,筆和紅印油,要我在三張紙的右下角簽字,按手印。理由是我家人來接我來了,快下班了,要到所裏財務室去結賬辦手續,時間來不及了,要我簽字按手印,警察替我去辦手續去,我留下來準備收拾行李啟程。當時我以為是真的,就照辦了。我在庫房收拾行李時,突然心裏覺得不踏實。我趕快要求看我簽了字的紙上寫的內容,我簽的字我要負責任,我有權利知道其中的內容,如果不讓我看,我就不收拾行李了。在我的強烈要求下,警察只好答應我行李收拾完到辦公室看。到了辦公室只有「轉化辦」的倆個男的在,開始他倆軟硬兼施的推脫不讓我看,我非看不可,哪怕不讓走我都要看,沒辦法,其中一個答應給我念,剛念出保證二字我就急了,我知道他們又騙了我,我要往回要,他們倆個配合著對我軟硬兼施,死活不給我,僵持了好長時間沒辦法。我站起來義正詞嚴的正告他們:你們代表共產黨做事,你們就這樣欺上瞞下,你們這種做法如果讓老百姓知道了會怎麼看你們,怎麼看共產黨?我遲早會出去的,等我出去了我要讓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你們的這種卑鄙行為,除非你們把我迫害死,我看誰敢?我告訴你們,我的後事我早就給家裏安頓好了,我如果平安回去了就算了,如果我有個三長兩短出不去,那就是你們迫害死的,我絕不可能自殺的,你們也別想用我自殺的謊言欺騙我家。我們家絕不可能相信你們的謊言。這些我早就給我們家安頓過了。所以你們也別再想對我下黑手了,不會讓你們得逞的!這時他倆立馬軟下來了,勸我不要激動,其實他們也不想這樣做,這是上面的任務,他們也是不得已的,讓我出去了千萬別說出去,並問我現在想怎麼辦?我想他們也確實是可憐,被江澤民綁架了助紂為虐,那就把偽造的東西還給我算了。他們又不敢給我,怕我帶出去公之於眾。我也不能留給他們,我怕他們等我走後再拿出去騙人,害人。最後決定當時撕碎燒在辦公室的地面上,然後我離開勞教所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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