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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遭勞教、冤獄迫害多年 張曦川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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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陝西咸陽市四十二歲的張曦川,在上海就讀研究生期間開始修煉法輪功,身體健康,明白了做人的真正意義。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張曦川被輾轉關押於北京、上海看守所,在上海第一勞教所被迫害一年多,在上海提籃橋監獄被迫害六年,期間都遭酷刑迫害。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張曦川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投遞《刑事控告書》,起訴迫害元凶江澤民。以下是張曦川在《刑事控告書》講述其得法和遭受中共迫害的部份經歷。

一、開始修煉法輪功

一九九四年十月,我在上海大學(原上海工業大學)讀研究生,家中有一名親屬患白血病,家人都在積極為親屬尋找治療方法,我從小比較相信氣功,在為親屬尋找治病良方的過程中,在學校圖書館裏看到了《法輪功》這本書,看後感覺不錯,正是我所要找的東西,就這樣開始修煉。

在我第一次看到《法輪功》這本書的時候,對我觸動最大的就是「真、善、忍」這三個字。我以前是一個比較爭強好勝,名利心較重的人。在學校的時候,考試如果拿到了好名次,就沾沾自喜,如果考得差一些,就垂頭喪氣。另外,比較自負,常常會為了一些瑣事和別人爭起來,自己也常常為這些感到困惑和無奈。而法輪功的「真、善、忍」的原則為我提供了一個解決這些問題的最好方法。後來我就很少再像以前那樣為一些小事和周圍的人發生爭執,我的為人也得到了同事的認可。

在開始修煉後很短的時間裏,我的身體就得到了很大改善,以前耳鳴失眠與食慾不振的情況消失了。上大學的時候,常常到吃飯的時候,就感覺很餓,可是買來的飯菜,又常常吃不完倒掉,這樣就浪費了很多糧食。修煉以後飯量變大了,在單位上班的時候,單位給定的客飯總能吃完,有時同事都感到驚奇。而且精力也感覺比以前旺盛了。

更重要的是,修煉法輪功後,我知道了做好人的標準,道德水準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以前我喜歡藏書,曾經在學校圖書館裏借過一批書籍。後來圖書館電腦系統故障,把以前的借書記錄丟了,我就把那批借的書據為己有了。後來學了法輪功以後,感覺這樣做很不好,我就冒著被圖書館罰錢的危險把這批圖書還給圖書館了。

再比如大家都知道抽煙不是個好習慣。但是在我們這一代人中,有段時間交際場合如果不抽煙可能會被視為異類。而現在我再堅持不抽煙,就不會感到壓力很大了。喝酒和強行灌酒是當今中國飯桌上的一大特色,事實上,有很多人喝酒不是因為喜歡,而是因為交際場所落不下面子。我以前也常常在同學聚會的場所把自己灌的暈暈糊糊的,現在就不怎麼喝酒了。

同時,生活的心態也比以前平和了,明白了人活著的目的,在單位裏與同事們相處的也更加融洽了。

二、被關押 勞教 冤獄迫害多年

被輾轉關押於北京和上海的看守所

一九九九年底,我到北京請願上訪,在北京看到有很多警車到處抓捕法輪功學員。我也是僅僅因為自己的信仰與和平請願的行為而被抓捕。以後先是被拘禁在天安門廣場派出所幾個小時,期間被迫受罰,還遭受了毆打,然後又被關上海駐京辦幾天時間。被當時浦東公安局的黃局長送回上海,以後又在塘橋警署的鐵籠中關了一夜。

去北京之前,我是借住在一個同學住處。離開警署後,就被同學告知警方給他們施加了很大的壓力,不允許再收留我。在我自己租房並且搬離之後,沒過多久,又被迫再次搬離租住地。與此同時,身份證還被扣押在上海市人才市場,使我陷入一種流離失所的境地。

二零零零年的七月下旬,大約是二十二號左右,我和一位朋友第二次到北京上訪,再次遭遇抓捕,先是在沒有任何合法手續的情況下,被關進北京一個派出所,大約關了一天時間,然後又轉到北京崇文區看守所,關了有六、七天時間。然後轉到上海駐京辦,再次被劫持到上海嘉定看守所。大約三十天後釋放。

二零零一年元月一號,我到北京請願,被關在北京東城區看守所監房好像是被稱為「六桶六」的。當時看守所警察孫貴鎖(音)為了逼問我的姓名、地址,唆使、縱容看守所的被關押人員對我行惡,抽耳光,人格侮辱,不讓睡覺。另外,我還遭遇了給我胃裏面灌濃鹽水,用橡皮棍毆打,強迫沖冷水澡(當時氣溫為零下十度左右,監房外面飄著鵝毛大雪)等逼供行為。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這些逼供行為有的是警察直接進行的,比如用橡皮棍毆打,有的是在押人員在警察的唆使和逼迫下進行的,比如說人格侮辱,抽耳光,不讓睡覺,強迫沖冷水澡。警察利用手中的權力引誘或逼迫在押人員做這些事情,當時聽說有一個監房的在押人員就因為逼供不利,被警察罰站。給胃裏灌濃鹽水是一個女獄醫和在押人員配合進行的。

從北京回到上海,在遣送站短暫停留後,大約二零零一年元月十號左右,又被關押到松江看守所。在松江看守所關押大約兩月之後,我被轉到了位於江蘇大豐的上海第一勞教所。

在上海第一勞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一年三月至於二零零二年三月,我被非法關押在上海第一勞教所。當時勞教所的主管警察是王志華。勞教所指派了一些勞教人員對我進行包夾。最開始這些勞教人員中,包括江蘇興化的陳福強、四川人施鴻強等,還有一個綽號叫「小胖子」的,好像叫朱春雲。這些包夾人員為了達到目的,髒話不離口,滿嘴都是欺騙、恐嚇之詞。

在我剛進勞教所的時候,他們藉口軍訓,對我進行變相體罰,其中原地跑步是他們經常採用的招數,我有一段時間每天被迫跑八個小時,大約相當於兩個馬拉松的運動量。其餘休息的時間,基本上也是採用一種非常彆扭的姿勢坐在一個很小的小板凳上面。

二零零一年五月,大約是十號左右,我被調動了一個小組,組長名字好像叫費長榮。開始進行無工資的強制勞動,包括手工縫製足球,打橡皮筋,糊信封,製作各種各樣的玩具,以後到了二零零二年三月,被轉到了位於上海青浦的上海第三勞教所,做過包裝文具等等,直到二零零二年七月恢復自由,歷時大約十四個月。

被非法關押到嘉定看守所迫害

二零零三年三月,我在上海天山路600號的上海怡通商務諮詢有限公司找了一份工作。在比較靠近天山路的嘉定江橋大約是建新小區找了一所房子居住。九月六日,有一隊警察闖進我的租住房中,拿走了我的法輪功書籍,另外還有電腦、打印機等。警察進入我租住地的時候,沒有出示任何證件,也沒有出示搜查令,闖進我的租住屋,進行了搜查,毀掉了一個密碼箱。

然後,我被非法拘禁在嘉定江橋的一所警署裏面,期間警察採取連續幾十個小時罰站、不讓睡覺等辦法進行了逼供,後將我轉送到嘉定看守所。我被非法判刑六年。從二零零三年九月六日到二零零九年九月五日,其中約五年半的時間在提籃橋監獄,其餘時間在嘉定看守所。

以前的經歷證明,我沒有一個正常的渠道可以反映自己的意見,因此在這次被抓捕以後,我被迫採用了絕食的辦法表達訴求。二零零四年二月下旬,嘉定看守所藉口我身體狀況不好,將我送進設於提籃橋監獄內部的上海市監獄醫院。

在上海市監獄醫院遭酷刑折磨

當時監獄醫院病房主管警察是董峰,病房的護理犯是張正友、王春紅、張永福、毛天紅、董悅施、肖麗琴、張繼紅等。在我被送進這個病房的當天,就被護理犯強迫沖冷水澡。為了強迫我吃飯,董峰暗示病房裏面的看護犯用酷刑折磨我。當時,我被五根綁繩捆在床上。他們先是不讓我大小便,使我被迫把小便排泄在床鋪上,大便有時要強忍六、七天。

一天晚上,大約六、七點鐘,天色剛剛暗下來,張永福和毛天紅來到我床前。他們用強掰手肘,強掰手指頭,掐小便頭,肘擊大腿,「點穴」等辦法,給我製造了很大的痛苦,企圖迫使我停止絕食。在以後幾乎每天,都要動手,當時我有一條手臂被扭傷,無法抬起來。肩關節處也是青一塊紫一塊,還有一天差點被打休克。

在提籃橋監獄遭受酷刑迫害

因為我無力承擔律師費用,因此提出找法律援助。雖然後來承辦名義上給聯繫了法律援助的律師,但是實際上和律師也沒有溝通過,甚至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就非法開庭了。開庭以後才知道,原來我有法律援助的律師,而且律師被要求不得為我作無罪辯護。

後來從醫院被轉到了四監區五分監區。當時四監區的監區長是金茂林,副監區長是高峰,分監區的分監區長是莫毅傑。當時主管迫害的警察是高峰。

高峰安排了包夾犯江立波主管對我的迫害。我到四監區後不久,監區就把一個多次違法的慣犯喬國柱調到了我住的監房裏面。喬國柱在監獄裏本來就是扮演打手的,四監區的監房只有三平方米那麼大,裏面有上下鋪。

當時是七月底,一年中最熱的時候。喬國柱調進監房後不久,就開始跟我動手,搧耳光,拳打腳踢,把很厚的被子強行蓋到我身上,晚上不讓睡覺。後來江立波也參與到了這場通過耍流氓可以得到減刑的活動中來了,兩個人輪番折磨。當我把這些情況向警察反映以後,他們不但沒有收斂,反而變本加厲的幹,而且越是警察值班的時候,他們越是來勁,說明這些行為可能是警察指使的,或者至少是得到警察暗示默許的。

在以後我還調到別的分監區和監區,也同樣遭受過虐待和凌辱。

二零零九年二月,我被調到提籃橋監獄的一監區,被實施了新一輪酷刑折磨。包括長時間不讓睡覺,白天被迫坐在直徑很小的銅絲繞線用的線軸上,直到臀部結出了厚厚的老繭,他們擔心出獄後露出馬腳才作罷。

在提籃橋監獄關押期間,我曾經寫信給監獄長信箱和駐監監察室反映監獄警察的違法犯罪行為,但都沒有得到回覆。後來聽說有駐監檢察官曾經說只要是法輪功學員的投訴,一律不予受理,這是非常明顯的濫用職權和徇私枉法了。

以上所列舉的只是這十六年來,僅僅由於我修煉法輪功而對我犯下的罪行,我被剝奪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所享有的自由信仰權。我所遭受的不公待遇的一部份,和整個法輪功群體所承受的苦難相比,只是滄海一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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