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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文陽被害死八年 妻子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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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六日】河北秦皇島中鐵山橋集團高級工程師、現年四十三歲的張曉紅,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四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她丈夫鄧文陽於二零零七年十月八日在保定市勞教所被迫害致死。張曉紅要求最高檢察院追究、公布江澤民的刑事罪責,讓世人看清這場迫害。

以下是張曉紅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事實:

鄧文陽,男,滿族,三十七歲,原中鐵山橋集團機一車間數控銑工。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五年期間,由於生活的壓力,他常常睡不著覺,感覺精神乏力。一九九五年底,經過學煉法輪功後,睡不著覺的毛病沒有了,精神充實了,身體健康了,而且明白了做人的道理,知道了「真、善、忍是衡量宇宙中好、壞人的唯一標準」。工作中,他兢兢業業;社會上,他樂於助人;家裏邊,他尊老愛幼,是一個公認的有道義的大好人。

遭非法拘留、勞教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鄧文陽於一九九九年十月二日被非法拘留十天。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九日被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二年九月十日從勞教所出獄後,遭山橋集團以不放棄信仰為由非法開除。因被斷絕經濟來源,鄧文陽只好四處尋找工作,一直未找到適合他的技術工種的工作。可想而知,一個有理想、有能力的壯年男子,正是幹事業的最佳年齡,竟被迫害到這種境地,他心中是怎樣的苦與痛?也正是因為他修煉法輪功,雖然受到如此不公的對待,鄧文陽始終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對待著一切,實踐著「真、善、忍」的要求。

再遭非法拘留、勞教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日晚上,在並無任何違法犯罪的情況下,山海關公安分局僅僅根據鄧文陽去勸慰一位因煉法輪功要被判刑者的母親,將其拘留。在這期間他們搶了鄧文陽身上帶的家鑰匙。八月十六日凌晨三點,在無搜查證的情況下,用搶來的鄧文陽的鑰匙,打開家門非法抄家,未出具任何證明將家中私人物品:一本《轉法輪》、一個MP3、一部電腦全部掠走。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日山海關公安分局張德岳等人將鄧文陽非法抓捕,未履行任何法律手續,鄧文陽被非法關押至八月三十一日,在這期間他被警察迫害得身體嚴重受損,警察為了推脫責任讓家人接回家中。

從八月三十一日至九月二十六日鄧文陽一直在家。九月二十六日上午九點多山海關公安分局局長趙然和「六一零」頭子張德岳突然派警員三十餘人,再次闖入鄧文陽的家中,把身體尚未復原的他從床上綁架。當時鄧文陽只穿背心和褲衩,沒讓穿外衣就被強行抬上警車。鄧文陽的老母親看到兒子又被無理綁架,又驚又怕昏倒在地。

這期間,我到山海關南關派出所、山海關公安分局去問為甚麼非法抓鄧文陽,沒有一個人告訴鄧文陽的具體狀況,後來在十月四日才打聽到鄧文陽於九月二十七日被非法送往保定勞教所。

從鄧文陽九月二十七日被劫持到保定市勞教所,到十月八日晚十點多被迫害致死,家人未接到任何的通知,直到十月九日下午才接到警察口頭通知:去保定市勞教所勸勸鄧文陽。家人當到保定後才被告知:鄧文陽已於十月八日晚上突發性心臟猝死。

然而家屬在驗查鄧文陽的遺體時卻發現他有遭暴力虐待的痕跡,如:1、手、腳有戴械具的明顯痕跡,勒痕有10mm;2、未發現身上有輸液時留下的針跡;3、身上有電擊的痕跡;4、睪丸上有血跡;5、睪丸凹陷等遭暴力虐待的痕跡。

這起冤案已經整整八年了,這八年來,我們一家人始終是悲痛的,壓抑的,無法以正常人的心態生活。我常常處於一種莫名壓抑、恐懼之中,從未有過真正輕鬆的感覺,我一個人帶著十歲的女兒,苦苦熬煎到現在。

二零零七年十月份,鄧文陽安葬後,我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七日聘請了河北秦海律師事務所的楊金坡律師,代理調查鄧文陽的冤案,可律師到山海關分局調查情況時,負責鄧文陽案子張德岳根本不見,並且派人威脅律師,法輪功的案子不許查。調查保定勞教所那邊時,也是威脅不許查。

我們家屬沒辦法,只能自己寫訴狀,家人怕我告狀丟了工作,所以起訴書是以我公公名義寫的。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五日,上訴到山海關法院,十天後回覆說不受理。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我EMS快遞送訴狀到秦皇島海港區法院,答覆我們是依然不受理,而且根本原因是涉及到法輪功,到哪兒也不會受理。我們一家真是有冤無處訴呀!當時我女兒剛剛十歲,孩子小需要人照顧,鄧文陽父母年事已高,我們只好將此冤案壓在心底,等待時機。

現在國家糾正冤假錯案,加強人權司法保障,所以我再次提出刑事控告,希望檢察院、法院與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的法律責任,為受害的百姓伸張正義,還世間公道,並賠償控告人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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