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面對警察時的那一念

——回應他那一瞬的善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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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幾年前,初秋的一天,吃完早餐,兒子上學去了,我就出門了。來到樓下,剛跨上摩托車,就被眼前一個人的怪異舉動吸引住了:他連續拽了兩輛轎車的把手,都沒拽開。後來才明白,他其實就是故意干擾我的注意力。

就在這時,突然從我身後躥出三、四個人,連同眼前那個人,撲向我,按住我的手,拔下摩托車鑰匙,並惡聲說:別動!我們是警察!你是不是某某某!那一刻我一下意識到,我被惡警綁架了。

我被送到附近一個派出所的同時,另一撥警察,讓我媳婦的單位領導給她打電話,把她誘騙出家門後,也給綁架到這個派出所。

警察為甚麼對我倆這樣大動干戈?因為我倆都是法輪功的修煉者。我倆從讀研究生期間,開始修煉法輪功,從那以後,我倆以真、善、忍的準則要求自己,遇事向內找自己的問題,我們沒有做任何壞事。警察把我們當作犯罪分子一樣,對我們跟蹤、蹲守、突襲、劫持,實屬荒唐。

我倆被綁到派出所後,又被這些警察拉回家中,看著他們對我們家非法搜查。他們當著我們的面,抄走了幾本我們平時看的大法書籍,還有幾台電腦,他們還繼續在我家搜查,就又把我們帶回到派出所,分別銬在兩個房間的椅子上。

在這個過程中,我幾乎一言不發,甚至在派出所的椅子上,我連坐的姿勢都沒變過,主要是因為恐懼吧,也是為了對抗,讓自己不要慌張。

他們開始審訊,我一句話也不回。有一個警察在電腦後,應該是做筆錄的,其他警察進進出出。有的警察過來扇我幾巴掌,打我兩拳,有的過來罵幾句,諷刺幾句。有的說,你真艮吶,啊,坐那兒一動不動的。

有個他們的領導,就是早上干擾我注意力的那個人,應該是分局的領導,可能是刑警隊長吧,過來說:看著他(指我)挺年輕的啊,應該抗折騰,就交給那個誰(指另一個警察吧),整點辣椒水,老虎凳啥的,沒問題。他還對著我說:等給你送到看守所,你就等著吧,肯定給你提外審。意思就是要動用法外之刑審訊我。法外之刑就是酷刑,很多大法弟子都在中共惡警的酷刑下慘死、致殘。

開始,我腦子中混亂,怕得很。想到很多法輪功學員,能在這樣的情況下,還能夠給警察心平氣和的講真相,我深感自愧不如啊。那我就發正念吧,我想。

於是,我就在心裏默默的念發正念的口訣。這是師父教給我們的。我努力控制自己,不按著腦子裏的胡亂的思路亂想,心裏一遍一遍的默念口訣,心境漸趨平靜。

慢慢的,我隱約意識到自己保護自我的心,和那種對抗的心。有了這樣的私心,哪裏還能正念除惡,和正念救人呢?意識到這點後,在心裏默念發正念口訣時,就有了去掉自己的恐懼心、去掉把警察都當惡警的心、去掉保護自己的心的正念。表面上還是控制自己儘量一動不動。

這其中還有一個不正的觀念,就是曾在網上看到有人說,被綁架後,警察審訊時「零口供」,就被釋放了。我這是在學人家的表面,故意控制著不說話,也想要個「零口供」,希望能被釋放。我也意識到了這個不好的心。

這時到了中午,警察已不再審訊我了。有的警察過來問我,要不要吃點東西,買點麵包或到他們食堂點個菜啥的。我搖搖頭,說不用。

他們吃完飯後,那個貌似分局的刑警隊長又過來對我說,某某某,剛才我們吃飯的時候,研究了一下你這個事,覺的你們也挺可憐的,孩子那麼小(我兒子當年小學五年級)。要不這樣,你配合一下,好好回答我的問話,我就給你們從輕處理。你呢,本來十年起,就給你弄個七、八年,你媳婦呢弄個兩年勞教,兩年很快就過去了。

他說的這個對法輪功學員的量刑程度,基本是這樣的。法輪功學員在街上跟人說幾句話,或發幾張傳單,要被人舉報,被警察抓住了,隨隨便便就是兩、三年勞教或關入監獄。我以前認識的法輪功學員,十幾年非法刑期的就有好幾個。

他這個話,我聽得出來,這已不是綿裏藏針了,叫綿裏帶刀還差不多。

應該是我發正念的效果吧,當時並沒有去理會他話中刀鋒的寒氣,而是先感受到了他的話裏的「綿」。這話裏有他的善啊。這個善很小,很不純,幾乎看不到。我的心裏有個很確信的、很強烈的一念:我得回應他這個善;要不然,真到了那個時候,他因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而沒有被救度的時候,他可能會有不平:我有一次向一個法輪功學員表達了善意啊,雖然那很不像個善意,但是,那時我只會這樣表達善了,但那個大法弟子沒有理我啊。我的這一念還意識到,這要是他來這一生,唯一一次表達善意的機會呢?我要不回應他,他不就失去得救的機會了嗎?!

師父說了:「我也告訴大家,今天世上的一切生命都是為法來的。」[1]

那就不能因為他做過的或正在做的壞事,就把他的得救機緣給忽視了。我要開口回應他,但決不能順著他的惡念走。

於是,我轉過頭,看著他說:好,你問吧。

他一聽,馬上很興奮的說好,並搬了把椅子,一下坐到我面前,說,那你告訴我你的上線和下線都是誰?聽他這一問,我心裏一下子覺的很好笑,人被惡黨灌輸了太多的毒素了。我們哪有甚麼這樣上、下線的組織啊?根本就沒有啊!

我立即就很正色的回覆他,那我不能說。立刻,他就站了起來,指著我說,好,某某某,你等著。說著,他起身就推門出去了。從那以後,我再也沒見到過他。並且,我被關押期間,警察一次都沒有提審我。

後來,經眾多同修發正念整體配合努力營救,我和媳婦在看守所裏被非法關押了三十三天後,被無條件釋放。

這個事已經過去多年了。每每想起,我都非常震驚於自己頭腦中出現的那一念,我要回應他的善,那真是一瞬間的一念,但其實當時反映到我意識中的內容,比我現在說出來的還要豐富很多。

還有,因為我從來沒有那樣想過問題,所以,我覺的那一念,並不完全是我自己的。之前,從來沒有這樣想過:那些我們平時有機會給講真相,卻又錯過的人,他們的心會在最後很不平,因為我們沒有更努力的去回應他們想知道大法真相的願望,他們發出的那些信號,雖然可能非常微弱,還有的伴隨著雜音。但,那是生命透過千萬年的等待與塵封,發出來的求救信號,不能太苛求他們了。

我也很慚愧,那一念並不完全是我自己產生的,或許應說,那一念是真我發出的。真正的我,是我在大法中修煉好的那部份,不受制於表面還有不純思想的我。不論如何,我想,那是大法的力量。特別是在被綁架後,持續的發正念中,大法純淨了我和周圍的環境,才使我擺脫了消極的狀態,才使得世人在那剎那間,擺脫了惡念的控制。

對於這個貌似刑警隊長的人,我當時的行為,不能使他真明白真相,是他自己選擇沒有繼續行惡。而且,在後來的一個月中,我們本地同修持續的高密度的,向包括他在內的參與者講真相和發正念,才使得他在綁架我們夫妻倆這件事情中,沒有做下更大的惡。可能這一點,使得他有更多的機會今後能聽到大法真相,並可能接受大法真相。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四》〈二零零三年亞特蘭大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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