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正修煉與家庭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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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不反對大法學員有一個和睦的家庭關係,但是,在中共惡黨一次次的測試中,有的人卻妥協了,叫他簽字,他就簽字;叫他幹啥,他也幹啥。也就是說,在關鍵的時刻,他不是聽大法的話;他還是聽黨的話,「黨叫幹啥就幹啥」。為甚麼呢?因為聽黨的話,可以得到實惠;而聽大法的話,得不到實惠,「我才不幹呢!」

師父在《廣州講法》中講到了收音機的「電波」,大意是:電波,看不見,摸不著,但是打開收音機就能收到。「CT、B超、X光也能看到人體內部,可是機器夠大的,那大傢伙也不能隨身攜帶,沒電還不行。而這個天目走哪兒帶哪兒,還不用能源,怎麼能比呢!」[1]

上面的兩段法使我認識到,宇宙中是有法存在的,只不過是我們自己不知道或者不會用而已;宇宙是有層次區分的,不同層次有不同的表現形式。然而,修煉就是能夠突破層次看問題,從低層次中走出來。

同時,師父說:「一個瓶子裏裝滿了髒東西,把它的蓋擰的很緊,扔到水裏,它也要一沉到底。你把裏面的髒東西倒出去,倒的越多,它會浮起來越高;完全倒出去,它就完全浮上來了。」[1]這個法使我認識到,一個已經提高思想境界的修煉人,是有行為表現的,是不會受低層次的理干擾的。

師父說:「以上是煉功不長功的兩個原因:不知道高層次中的法就沒有法修;沒有向內去修,不修煉心性不長功。就這兩個原因。」[1]

所以,總是做不好的人,我們既得提高心性,又得明白高層次的法──我們對家人是慈悲還是人情,這其中心性的差別是很大的;人來世的目地是甚麼?師父已經講了,我們信不信?可以再學一學《洪吟》,背下來,平時多提醒自己,提高對法的悟性,那才能做到真的為家人好、為眾生好。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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