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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佳木斯市莊淑清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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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我叫莊淑清,女,今年63歲,是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大法弟子。

我1995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之前腰疼腿疼,不能長時間站立,得法之後體會到無病一身輕的感覺,同時心性得到了提高,能按照大法的要求待人處事。

自1999年7月20日,前中共頭目江澤民,在職期間利用手中的權力,發動了對法輪功群體的殘酷迫害,其迫害的理由僅僅因為我們信仰「真、善、忍」做好人,以下是對我個人人身及經濟的迫害事實:

(一)2001年,我在同修家串門,被佳木斯市前進區順和派出所姓修的警察綁架到順和派出所,在晚上10點左右,我趁警察沒注意,就從派出所走了。

(二)2002年4月22日,我正在家洗衣服,被佳木斯市南崗派出所姓修的警察(之前綁架我時是在順和派出所工作)綁架到南崗派出所,在南崗派出所非法審問2個多小時之後,我被送到佳木斯看守所,到看守所之後看守所扣留了我身上的300多元和我帶的髮夾,至今未還,在佳木斯看守所非法關押20多天之後,被送到佳木斯勞教所,被非法勞教3年,直至2005年4月關押期滿才被釋放。

在佳木斯勞教所被非法關押期間,我被強制轉化,讓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每天被強制坐小凳17、8個小時,持續迫害一個月左右,也被上大背銬等酷刑折磨,在平時,勞教所的警察對我們的打罵更是家常便飯。

佳木斯勞教所為了獲取收入,逼迫我們服勞役,挑小豆、補苫布、做手機套、做車墊子、縫地毯、糊盒子等。如果不能完成它們規定的定額,就會招致勞教所警察劉亞東、李秀錦、穆振娟的打罵、體罰。大法學員謝學甫、於春梅、莊淑清、孫雪蓮補苫布,穆振娟嫌我們活幹的慢,就將我們體罰坐小凳。楊麗娟幹活慢,經常遭所警的辱罵,特別是惡警劉亞東、李秀錦強迫楊麗娟加班加點,完不成定額不許睡覺休息,否則加期。康愛民、佟麗、李萍因酷刑傷殘後不能勞動,李秀錦、劉亞東多次以再度上「大吊背銬」的酷刑威逼她們幹活,沒少打罵體罰她們。蘇燕華因屋內潮濕,通風不好,身體長滿了疥瘡,噴藥後因藥量大導致全身中毒,全身肌肉癱軟無力,行走困難,幹不了活,經常遭到所警的打罵。

2005年3月勞教所強迫我和孫雪連、馬曉華、李淑梅等大法弟子在所謂的「幫教協議」上簽字,我們拒絕簽字,又遭酷刑迫害。

(三)因為我被非法勞教,我原來的生意也破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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