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四川省南部縣南隆鎮唐尤玉女士敘述自己修煉法輪功獲得身體健康,而遭迫害事實:
我從小就多病,從十一、二歲就常年受著疾病的折磨,嚴重貧血、渾身黃疸、胃病、十二指腸潰瘍、胃痛、胃出血、風濕性腿疼等等,經常腿痛胃痛得睡不著覺;長大後又得婦科病,總之全身上下都是病。出門辦事,手都不敢伸出去,因為我黃疸重,手的皮膚都是黃的,誰看見了都害怕;還有,氣嘔多了,有時就會打嗝,隨便按身體的哪一部份,都會打更多的嗝。我很悲觀,自己不僅一身病,而且還沒文化,被人瞧不起,低人一等,自卑,也很憂鬱。一九八六年,我的病更嚴重,大熱天都要穿秋褲,人整天都是昏昏沉沉的。一九八七年,才三十五歲的我就買好了老木準備做棺材,我想我是活不出來了。
一九九六年六月間,我去醫院去看病,遇到一個熟人,向我介紹法輪功,說這個功法很好,煉了之後就能好病,他自己也在煉。就這樣,我就跟著去煉了。修煉大法之後,不長時間我的病就奇蹟般的全消失了,渾身舒服,無病一身輕的感覺真是太好了,我就像換了一個人。至今快二十年了,我沒再吃個一顆藥。我對師父的感激真是無以言表!
學了大法後,我的變化好大,知道怎樣用「真、善、忍」要求自己,真正成為了一個善良、寬容、真誠的人。我知道了人為甚麼活著,如何做人。許許多多想不通的事情一下子都想通了,心情舒暢,不再悲觀。原來我經常與丈夫鬧架,一吵架就哭鬧、嘔氣。修煉後,我對丈夫再不吵鬧了。在利益上也不去爭了。老家的房子本來有我們一份,丈夫的兄弟佔用了,在原址上蓋了新房,我們掏了錢買了回來。後來政府徵用,兄弟還要爭佔補償款,我就讓給他們兩萬多。如果不修煉,我是不會讓別人佔一分錢的便宜。
然而,由於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我五次被綁架、關押,被非法勞教,在獄中遭到殘酷折磨。
第一次被綁架是在二零零零年臘月二十六,四、五個警察半夜三更來敲門,不說任何理由就抄家,搜了一本寶書《轉法輪》,把我綁架到東城派出所非法拘禁一個多月,年都沒過成。後來勒索了一些錢,才把我放了。
第二次被綁架的具體時間不記得了,記得我是到打字複印部去複印師父的新經文,被東城派出所警察綁架,關押了二十四小時。
第三次被綁架是二零零三年五月,我是在發真相資料時遭人惡告而被綁架,幾個兇悍的警察把我按到,都壓在我身上,當時把我的腰壓斷了,出氣都痛得厲害,有一週都沒吃飯,也沒人管。後來看守所所長何蓉給我銬上手銬弄到醫院拍片,診斷為腰椎骨折,但他們依然非法勞教我一年半,堅持要把我關到四川楠木寺女子勞教所迫害。在勞教所,我走路一直都是彎腰駝背的,伸不直,走路都困難,獄警還逼我每天勞動十幾個小時,他們利用偷、搶、騙、吸毒、販毒的人監控、折磨法輪功學員,勞動定額完不成就要挨打、罰站,或者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回家後,我接著學法煉功,慢慢腰才好了,原先背後的骨頭都鼓起好高,現在也平復了。是法輪大法又一次救了我!
第四次被綁架是我發真相資料時遭賣藥的人惡告,被東城派出所警察非法拘禁十五天。
第五次被綁架是在二零一零年九月中旬,我因發真相資料遭人惡告,被綁架到南城派出所折磨了一個晚上,又被劫持到縣公安局看守所,我被折磨的不像樣,後被國保大隊的謝英、王光倫非法勞教一年,十一月底,我被劫持到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體檢時,獄醫說我胃萎縮,勞教所拒收,警察只好將我拉回看守所,又關押了二十多天,在敲詐家屬一萬多元錢後,才放我回家。
多次的敲詐也給我家造成了沉重經濟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