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修煉人怎樣看待此事呢?她大老遠的來我家是幹甚麼呢?修煉人遇到的一切事情是偶然存在的嗎?是為了去我的甚麼心呢?思來想去,明白了。長期以來,不是很明確的,自己思想中一直留戀著、嚮往著曾經擁有的夫妻間的恩恩愛愛,十年如一日、二十年如一日美滿的家庭生活。這個情簡直太厲害了,它根深蒂固、滲透到了人的骨子裏,多少忿忿不平、耿耿於懷,學法、發正念不入心,都是被它騷擾的,它已經嚴重的干擾我的修煉。該是了斷它的時候了。
隨手抽出一本大法書,坐下來翻開,映入眼簾的是:「有人在感情上戀戀不捨,甚至剜心透骨的割捨不下的時候,被情牽扯的如此被動,一切都是那個情在起作用。其實,這個情就是我們這個空間中三界內的一個神,他是給人締造的,為人、為三界內眾生而存在的一個神。」「修煉的人,你要放不下這個情,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人的行為。其實,重情就是在維護這個情,你就是常人;你要能放下它,你就不在它其中,就是神。就是這個道理。」[1]
看到這,心裏有一種豁然開朗、在法中昇華的感覺。這段法不是針對自己講的嗎?師父洞察弟子的一思一念,在時時看護、點悟自己嗎?冷靜下來想一想,佛教中認為人類社會中的一切都是假相、虛幻、不實的;古人說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人世間本就是不完美的、險惡的,怎麼能在這裏追求「完美」呢?再說,情也是最靠不住的東西,你符合了他的意願他就高興,對你有情;你不符合他的意願,他就不高興,對你沒情。他是變化的、易逝的。你死死抓住他有甚麼用呢?
明白了這層法理,就應該理智對待,寬容大度、以德報怨、善解怨緣。而不是疑神疑鬼、爭風吃醋、賴帳不還。並且修煉人是有能量的,自身修好了能量場可以糾正一切不正確狀態。自己是走在神路上的人,怎能把自己降到常人層次上呢?
她來我家幹甚麼來了?那不是有緣人千里迢迢來我家聽真相來了嗎?雖然我給她講了真相,幫她退了團隊,但被勾起的這個情大於給她講真相的比例,那不是有緣人幫我提高來了嗎?
當然,我也應該告訴丈夫,他的做法是違背道德的,我不能縱容他隨著大陸的社會潮流往下滑,不顧禮義廉恥,害人害己。
提高上來,家恢復了往日的平靜。丈夫依然每天早上聽我讀《轉法輪》約一個小時。因鬧表壞了,提醒我發正念。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澳大利亞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