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一個叫楊大隊的警察叫包夾脅迫大法弟子聽他「講課」,他在黑板上寫下:法律和義務、人民、共產黨、三個標題,要求聽完後寫感想。
我是這樣寫的:在談其它問題之前,我想先忠告你:李洪志師父是我們的師父,你不要用污穢的詞句做比喻;法輪大法是正法,你不要用邪惡的邪說來污衊。切記:善待大法有福報,迫害大法有惡報,這不是詛咒,更不是口號,這是大法弟子慈悲的忠告。
法律與義務:《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所以修煉法輪功沒有犯法。中國十佳律師高智晟、瀋陽司法局局長韓廣生、天津公安局一級警司郝鳳軍、駐澳使館官員陳用林等都呼籲停止迫害法輪功,難道他們不懂得法律與義務嗎?
中共承諾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可剛到二零零三年就要推行二十三條惡法鎮壓香港人民,遭到六百萬香港人民的強烈反抗。十分之一的市民上街大遊行,最後中共不得不收回二十三條惡法。難道香港人民他們不懂得法律和義務嗎?
人民:甚麼是人民?按著真善忍做好人而被中共無理打壓的上億的法輪大法修煉者是不是人民?至今仍被關押在監獄、勞教所、洗腦班等遭受迫害的幾十萬大法弟子是不是人民?為了民生反貪官、反官倒而被機槍掃、坦克碾壓的六四大學生是不是人民?因貪污腐敗、吃喝嫖賭而造成企業倒閉的那些企業裏的失業工人是不是人民?官商勾結、魚肉百姓被強拆強佔的失地無家可歸的農民是不是人民?暗箱操作導致股市崩盤致使那些傾家蕩產被套牢的股民是不是人民?為中共槍林彈雨、出生入死到最後生活沒有著落,致傷、致殘、致病的被中共一腳踢開的老兵是不是人民?
共產黨:《共產黨宣言》中有一句話形像的形容了共產黨:一個幽靈,一個共產主義的幽靈在歐洲遊蕩。幽靈就是鬼魂的意思。所以它不屬於中華民族,它是一個西來幽靈。所以中共不等於中國。
中華民族有五千年文明,中華民族文化是神傳文化。有商湯對上天的祈禱;有老子的道德經;有孔子的仁、義、禮、智、信儒家思想;有輪迴轉世、善惡因果等佛家理論;國有大唐盛世,萬國來朝;民有路不拾遺,夜不閉戶之古風。
過幾天他又「講課」,我想起師父告訴我們大法弟子是主角,「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1],不能再讓他這樣講下去。在寫感想時我發出強大正念寫到:「停!停!停!這樣的講課太無聊了,和中共的造假宣傳比真是小巫見大巫,小偷見大盜。這種斷章取義、偷梁換柱、蓄意抹黑的污衊手法已經用了幾十年了,這種陳年老調怎麼還唱個沒完呢?點評: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最後得分為零分。
你看看,這種邪說怎麼能在這裏信口雌黃呢,別講了還是幹點正事吧!建議:解決大法弟子家屬來接見時要填寫詆毀法輪功的答卷的問題;解決大法弟子被包夾毒打的問題;上明慧看看法輪大法在世界洪傳吧;多看看《九評共產黨》,了解了解共產黨的邪惡本質。」好了,下去吧,別講了。
隨後他找我談話,問我是不是對他講課很反感。我說我是為你好,善惡有報是天理,善待大法有福報,迫害大法有惡報。請你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大難來時命能保。他低頭沉默了,沉思了。從此以後他再也沒有講過這樣的課。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