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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仰遭非法辭退 王曉明一路控告到撫順中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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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撫順市新賓縣公安分局五十二歲的警察王曉明,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屢遭中共迫害。二零二一年七月末,他被新賓縣公安局非法辭退。王曉明遂開始了漫長的申訴和控告的法律過程。

根據法律的規定,王曉明對非法辭退提起了申訴和控告,他不斷地向相關部門實名控告,指出修煉法輪功合法。這些相關部門包括:新賓縣公安局、撫順市公安局、新賓縣政府、新賓縣司法局、新賓縣組織部、新賓縣政法委、撫順市政府、撫順市紀委、新賓縣檢察院、清原縣法院、撫順市中級法院等十多個部門。

王曉明控告新賓縣公安局之旅

王曉明被非法辭退後,向新賓縣公安局提起申訴,新賓縣公安局將王曉明寫給的材料報到撫順市公安局。市國保支隊找王曉明談話,之後將材料報到新賓縣紀委。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日,新賓縣紀委下發複審決定,將王曉明工作降兩級。之後,王曉明寫申訴材料到撫順市紀委,並將材料報到新賓縣縣長、新賓縣縣委書記、組織部、政法委進行申訴。

二零二二年三月,王曉明依法向新賓縣政府提出信息公開申請,要求根據《政府信息規定》公開以下信息:辭退法定事由、法律流程、法律依據實施、決策者、與會者的姓名、職務,進行信息公開。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新賓縣政府答覆「行政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後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開」。

二零二二年四月,王曉明向撫順市政府提出行政覆議。四月二十日,撫順市政府以不在它受理範圍為由又推回到新賓縣政府。新賓縣政府又叫王曉明到新賓縣司法局申請覆議。新賓縣司法局覆議結果仍是「人事管理不公開」。

二零二二年九月,王曉明向清原縣檢察院申請行政訴訟監督,又於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向清原縣檢察院提出控告書,要求檢察院監督,但都沒有得到回信。

二零二二年七月,按照《行政覆議決定書》的要求,王曉明向撫順市清原縣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要求法院判決新賓縣政府公開他要求的信息。清原縣法院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簽署答非所問的判決:不在法院受理範圍,駁回起訴。起訴人王曉明要求的是法院裁決被告公開信息,法院卻說想解決辭退投訴問題不在它的受理範圍。約於二零二三年二月,王曉明再將行政訴訟的上訴狀郵到撫順市清原縣法院。清原縣法院則用「公務員辭退的救濟途徑」給駁回。

王曉明繼續向撫順市中級法院上訴,請求撫順市中級法院嚴格執行法規,判決將信息公開,還公民法律的公平與正義。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四日,撫順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新賓縣公安局沒有出庭應訴。開庭後,審判長問了王曉明和新賓縣政府雙方一些問題,諸如問王曉明為甚麼要信息公開?問新賓縣政府對辭退王曉明有甚麼利害關係、有沒有新的證據、誰辭退王曉明等問題。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六日,撫順中院做出行政裁定書,仍以辭退是「人事管理範圍不在信息公開的範圍」為由,維持原判。

撫順中級法院判決明顯違法

撫順中院的說法明顯違法,是被告新賓縣公安局的行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王曉明起訴就是要求法院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對行政機關的瀆職等行為進行糾正。

同時,清原縣法院的一審判決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理由如下:《信息公開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製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第十六條:行政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後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開。王曉明被辭退是事實,他沒有要求公開上訴人辭退的信息,而是要求公開辭退他的法律依據等。法律是全中國人都知道,你執行甚麼法律對上訴人處理,這個不公開,這不是行政機關內部的事務性信息,而是用人事管理為藉口不公開,新賓縣政府成為包庇新賓縣公安局的瀆職行為。

新賓縣公安局在對王曉明辭退時,新賓縣紀檢委以王曉明修煉法輪功觸犯了民政部的《民政部關於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決定》將他降公職兩級。新賓縣公安局於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辭退王曉明時,並不是依據民政部的決定,而是說王曉明不執行上級的命令公開修煉法輪功。王曉明向新賓縣組織部申訴時,提出新賓縣公安局行為觸犯《憲法》36條、《警察法》33條、《刑法》251條。新賓縣公安局才改口說《民政部關於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決定》中將法輪功定為非法組織。《公務員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對同一違紀違法行為,監察機關已經作出政務處分決定的,公務員所在機關不再給予處分。新賓縣公安局的違法辭退上訴人的決定觸犯《公務員法》61條,是屬於濫用職權的行為。

上訴人王曉明是國家的公務員,每年工資按10萬元計算,上訴人還有十年退休就是一百萬元。根據最高檢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的立案標準,濫用職權行為對個人資金的損失數額達到20萬元的就觸犯了刑律,構成犯罪。所以,新賓縣公安局對上訴人的辭退,已經觸犯了濫用職權罪,是犯罪行為。作為新賓縣政府是信息的公開機關,維護的是國家、社會、公民法律上公正,保護公民的合法行為,懲治違法犯罪,特別是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違法、犯罪。

(王曉明遭迫害更多事實請見明慧網文章《遼寧好警察王曉明遭非法開除》《被非法辭退 遼寧新賓縣警察王曉明提申訴和控告》《遼寧警察因信仰遭辭退 提告一審被駁繼續上訴》《好警察被非法辭退 新賓縣中共組織部瀆職不糾錯》)

撫順市中級法院:
地址:撫順市順城區渾河北路64號,郵編113006
審判長柳 紅18641382907
審判員田麗娜15641389253
審判員曹 丹18641382916
書記員戰續楠
汪曉雲

院長於長春
副院長任學慶
副院長蔡建忠13842340111
副院長高健 (女)13904130339
副院長張曉宇 02457719355 13940007788
專職委員韓耀臣 02457719338、辦15641389338、13940007788、15604131788
專職委員梁春雨1564138951513

撫順中級法院人員:
朱虹霖18641382927、辦024-57719256
張麗娟18641382932、辦024-57719323
徐靈靈15642062030、辦024-57719230
潘延海15641389227、辦024-57719227
金頂偉15641389582、辦024-57719582
車 亮18641382919、辦024-57719269
曹 陽15642062922、辦024-57719234
王 鳳15642062025、辦024-57719587
孟凡龍15242342570、辦024-57719216
邱忠翠15641389331、辦024-57719331
陳征南15641389531、辦024-57719531
李依桐18641382938、辦024-57719531
李 志15541397827、辦024-57719583
方令花15541397816、辦024-57719365
興長奕15641389368、辦024-57719368
李 英18641389550、辦024-57719285
祝微微18641389506、辦024-57719576
蘆 斌15641389327、辦024-57719327
孫曉龍15641389390、辦024-57719390
尹立威15641389570、辦024-57719570
王冬雨15641389225、辦024-57719225
李雪慧18941382935、辦024-57719235
張 鶴18642328218、辦024-57719354
韓 征15541385906、辦024-57719253
陳 鳳15642062026、辦024-57719592
盧廣瑜18641318601、辦024-57719218
李 豔18641318605、辦024-57719551
楊 銳18641318608、辦024-57719540
李耀南15541397839、辦024-57719245
王春玲15642062029、辦024-57719329
關佐健15641389387、辦024-57719387
張 帆15641389511、辦024-57719511
何福蒼18641389385、辦024-57719258
秦 夢18641389510、辦024-57719322
張 秦15641389201、辦024-57719201
羅曉姝15640262027、辦024-57719527
孟 麗15641389509、辦024-57719509
王向軍15541397836、辦024-57719246
曹 丹18641382916、辦024-57719280
孫 健18941382920、辦024-57719336
孫潔冰15541385911、辦024-57719520
史漢營15641389563、辦024-57719563
潘 力15641389261、辦024-57719261
王 爽18641382949、辦024-57719249
高 靜15541385920、辦024-57719374
張方盈18641346213、辦024-57719506
何 賀15541397822、辦024-57719257
王鐵剛15641389345、辦024-57719345
朱秀傑18641382933、辦024-57719533
韓 雪18641382912、辦024-57719312
黃 霞15641389307、辦024-57719307
李 雪15641389502、辦024-57719502
郭婷婷18642348600、辦024-57719260
孫樹魁18641389525、辦024-57719525
郭 爽18641389509、辦024-57719241
梁馨月18641382936、辦024-57719236
田麗娜15641389253、辦024-57719561
楊茜怡18642348603、辦024-57719321
崔楚曼15042885678、辦024-57719356
韓 強15641389386、辦024-57719386
孫仲義18641382939、辦024-57719398
王宏凱18641318609、辦024-57719295
田 豐18641382913、辦024-57719213
王 雪15641389590、辦024-57719590
李 慧18642348605、辦024-57719320
宮 穎15641389397、辦024-57719397
馬開智18641382928、辦024-57719358
羅 華15641389371、辦024-57719371
曹 揚15541397828、辦024-57719324
張 崇18642348601、辦024-57719237
張明明15641389528、辦024-57719528
趙世平18604232929、辦024-57719346
劉曉菲15641389306、辦024-57719306
張慶敏15641389212、辦024-57719212
宋秀傑18641382923、辦024-57719503
王 昱15641389529、辦024-57719529
徐鐵軍15641389281、辦024-57719281
劉 岩15641389351、辦024-27719281
寧 伯15641389363、辦024-57719363
柳 紅18641382907、辦024-57719596
蘭 波18641382903、辦024-57719596
車承嬌18641382906、辦024-57719283
於子扉15541397821、辦024-57719359
段學飛15642061995、辦024-57719223
唐 彤15641389382、辦024-57719382
李 玲15641389377、辦024-57719377
鞏 權15641389522、辦024-57719522
殷 健15641389287、辦024-57719287
徐榮富15641389548、辦024-57719548
王 煒15641389530、辦024-57719530
王 磊15641389381、辦024-57719381
王紅豔15642062019、辦024-57719319
王興國15642062017、辦024-57719516
邱爾順15641389565、辦024-57719565
張祥偉15641389577、辦024-57719577
余大海18641382901、辦024-57719348
關 勇15642062011、辦024-57719243
姜 東15642062016、辦024-57719578
王寶倫15642061998、辦024-57719573
王莎莎13154232761、辦024-57719330
張子奇18641317137、辦024-57719549
王 娜15641389399、辦024-57719399
於海峰15641389557、辦024-57719557
支文月15641389581、辦024-57719581
豐宗凱15541385909、辦024-57719275
田俊傑18641382921、辦024-57719593
國洪峰15642061997、辦024-57719367
任慧嬈18641382902、辦024-57719341
周美秀18642360439、辦024-57719580
劉新宇15042399957、辦024-57719357
李建田15941300858、辦024-57719209
孫 航18641382948、辦024-57719248
韓耀臣15641389338、辦024-57719338
李 迪15641389521、辦024-57719521
吳 亮15641386688、辦024-57719366
劉 軍15641389507、辦024-57719507
馬清華15641389552、辦024-57719552
韓 健18641382910、辦024-57719510
李 傑15041396996、辦024-57719310
李海鑫15941389477、辦024-57719310
王 月13130357690、辦024-57719310
徐藝僑13020344333、辦024-57719310
劉宇晴13841355713、辦024-57719310
李 楊18241386874、辦024-57719310
趙擎宇13841323963、辦024-57719310
王 旭15841383987、辦024-57719342
康 美13842322778、辦024-57719342
張著光18742458583、辦024-57719342
何 博18304076503、辦024-57719342
郭瀟月13594679907、辦024-57719342
孫 迪15140147173、辦024-57719342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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