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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冤判兩年迫害 新賓縣孫靜又被非法判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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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三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撫順市新賓縣法輪功學員孫靜在撫順看守所被非法開庭,二月二十八日,法院人員通知家屬孫靜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一萬元。目前,孫靜正在上訴。這是她第二次被非法判刑。

孫靜今年六十八歲,家住遼寧省撫順市新賓縣。她和丈夫李貴坤一起修煉法輪功,獲得身心健康。然而,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二十三年中,孫靜和李貴坤屢遭迫害。

再被綁架

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晚七點左右,撫順市新賓縣國保隊長張立軍帶領刑警、新賓鎮派出所警察十多人,到李貴坤、孫靜家中非法抄家,並綁架了夫婦倆。警察搶劫走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師父法像等物品。

李貴坤、孫靜夫婦被綁架到新賓鎮派出所。第二天,警察讓家屬出一千元錢,給兩人檢查身體、做核酸檢測。下午,孫靜被非法關入撫順看守所,李貴坤被非法關進新賓縣看守所。李貴坤被非法關押八天後,被「取保候審」回家。孫靜被繼續非法關押。

國保、檢察院、法院構陷

孫靜被非法關押在撫順看守所一週後,被新賓縣國保構陷到撫順順城區檢察院。檢察院人員曾經把案卷退回新賓國保。國保人員到孫靜家,叫李貴坤配合他們核實材料簽字,遭到李貴坤和兒子的拒絕。之後,李貴坤被叫到順城區檢察院所謂「核實」。此後,順城區檢察院把孫靜構陷到順城區法院。

目前得知,已經被非法關押近六個月的孫靜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罰金一萬元。她正在上訴。

孫靜曾被非法判刑兩年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下午三點鐘左右,新賓縣公安局副局長柳大剛、國保隊長趙連科、張恩秀夥同抽調的警察,非法闖入到孫靜家的煤場,非法抄家。隨後,孫靜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南溝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撫順新賓縣法院人員在南溝看守所對孫靜非法庭審,律師為她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要求釋放,在正義的感召下,檢察院的公訴人不說話了。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八日,孫靜再一次被非法開庭,但是,公檢法合夥對孫靜非法判刑兩年。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孫靜被劫入遼寧女子監獄。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六日,她出獄回家。

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顛倒了是非善惡,剝奪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和言論自由,各級司法機關明目張膽地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檢察院、法院捏造罪證、罪名構陷,迫害法輪功學員,給他們的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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