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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八旬楊文淑和劉桂清在家裏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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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黑龍江農墾紅興隆法院人員分別到八旬法輪功學員楊文淑、劉桂清家裏,非法宣布判決結果,劉桂清被非法判刑一年。楊文淑也被非法判刑一年,並處罰金。

楊文淑83歲,劉桂清80歲,她倆是鄰居,居住在雙鴨山市友誼縣紅興隆農墾社區。楊文淑和劉桂清修煉法輪大法後,身體健康,家庭和睦。

她們雖八旬高齡,仍惦記著百姓,希望他們明白法輪大法好的真相,有一個平安的未來。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四日,楊文淑和劉桂清給一名學生講法輪功真相,並送送護身符。學生回家,把護身符給家長看,結果,不明法輪功真相的學生家長將楊文淑和劉桂清舉報到農墾紅興隆公安局,警察調攝像頭,發現楊文淑和劉桂清老人。隨後,警察對楊文淑和劉桂清老人非法監視、跟蹤。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六日下午三點多鐘,楊文淑和劉桂清在紅興隆一小區發放法輪功被迫害真相資料時,被農墾紅興隆公安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

當晚九點多,楊文淑和劉桂清的手腕上被警察強制戴上黑色的「跟蹤手錶」,她們被放回家,並被紅興隆公安局公安侷限制人身自由──兩人不能離開友誼縣紅興隆管理局的一個有限區域範圍。

楊文淑和劉桂清被放回來後,始終有人監視。兩位老人是鄰居,平時就有來往,但此時,兩人到誰家多呆一會,警察就說她倆「聚會」了。劉桂清被釋放後,身體出現不適,走路很慢,監視她的人對別人說:劉桂清身體不行,走走停停的。

二零二一年年後至今,紅興隆公安局、檢察院一直在「走司法程序」,多次上門騷擾楊文淑和劉桂清,做筆錄、拍照、簽字等。檢察院辦案人員還說,她倆簽了字,下一步程序就走法院了。其實,所謂的「走司法程序」,是公、檢、法所謂「辦案人」自己在羅織材料,構陷兩位八旬的老人,而沒有按法律辦事。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紅興隆法院打電話,叫楊文淑和劉桂清去法院,家人拒絕,說,老人年齡大了,走不了。楊文淑和劉桂清就沒去法院。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紅興隆法院人員到楊文淑和劉桂清兩人家裏宣布非法判決結果,劉桂清被非法判刑一年。楊文淑本來被非法判半年,但因為她不配合非法宣判,還給他們工作人員講法輪大法好的真相,所以,被加半年。最後,楊文淑也被非法判刑一年,並處罰金。

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顛倒了是非善惡,各級司法機關明目張膽的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警察抓捕、入室搶劫、勒索錢財;甚至檢察院、法院捏造罪證、罪名構陷,給廣大法輪功學員和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而且也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災難。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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