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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判八旬老夫妻 黑龍江雞東縣法院強行取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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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雞西市法輪功學員88歲的徐樹君和82歲的王傳雲夫婦,在二零二一年九月被雞東縣法院分別誣判三年。近日,雞東縣法院凍結他們的銀行賬戶,強行划走兩萬元。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王傳雲、徐樹君等法輪功學員,在雞東縣銀豐加油站至石河北村路段兩側大樹上懸掛條幅,在黑龍江省公安廳督辦下,雞東縣公安局國保人員通過監控、跟蹤,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綁架了徐樹君、王傳雲等四位法輪功學員。徐樹君、王傳雲夫婦於當晚回到家中。

徐樹君、王傳雲回家後,雞東縣公安局國保、雞東縣檢察院和法院人員不斷到家裏騷擾。

二零二一年八月,雞東縣公、檢、法人員到徐樹君家進行所謂的「取證調查」。

二零二一年九月,徐樹君、王傳雲兩位老人分別被枉判三年並被勒索罰金各一萬元,共計兩萬元。

養老金本是賴以生存的保障,是兩位老人維繫生活的唯一來源,可是他們的養老金被雞西市社保局停發,給他們及家人帶來了很大的壓力。

家人到銀行取款時發現銀行賬戶已經被封,詢問賬戶為甚麼給封了,答覆說是沒交罰金被雞東縣法院封的。當家人去雞東縣法院交罰金時,法院人員告訴:「罰金我們已經辦完了」。這才知道法院已經在徐樹君家的銀行賬戶上划走了兩萬元。即使罰金被強行划走銀行賬戶也沒給解封,截至發稿日期尚不清楚是否解封了賬戶。

雞東縣法院積極執行江澤民「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性的迫害政策。打著「法治」的幌子,殘忍的迫害法輪功學員。在二零二一年就有七名法輪功學員被雞東縣法院誣判一至九年不等,在抄家時被搶走的現金不算,這七名法輪功學員被雞東縣法院誣判時勒索的罰金達32萬,分別為:包萬明十萬、滕淑麗八萬、王玉梅六萬、周克銘五萬、張志傑一萬、徐樹君一萬、王傳雲一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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