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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錦州市孫麗娟被枉判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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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錦州市凌河區法輪功學員孫麗娟被凌海市公、檢、法枉判五年,勒索罰金一萬元。目前,孫麗娟家屬正在為她上訴至中級法院。

孫麗娟因在網上利用微信向民眾講法輪大法真相,被河南省焦作市國保大隊監控到。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河南省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區分局國保大隊王臣等六人,以及錦州市公安局凌河區分局國保大隊副隊長宴生斌和錦州市菊園派出所所長孫玉柱、副所長趙若驄,共二十餘人,闖入孫麗娟家中,非法抄家。當時二十餘人都未穿著警服,也未出示相關證件,在家屬強烈要求下,有人才拿出證件,晃了一下,並未叫家屬看清。

警察從她家中搜走法輪大法書籍四十餘本、一部電腦、四部手機、現金三千七百元,並將孫麗娟與她丈夫張寶國一起綁架。在家人被帶走的情況下,警察仍在非法搜查。在家屬強烈要求下,警察也未給家屬看搜查物品清單。

張寶國被非法關押在錦州看守所三十七天,以「取保候審」的形式回家。孫麗娟被非法關押在錦州市女子看守所。

後,河南省焦作市國保大隊將案件轉交給錦州市凌河分局,以「刑法三百條」構陷孫麗娟。

二零二一年六月四日,孫麗娟被凌海市檢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日,孫麗娟被構陷到凌海市檢察院,檢察官郭寶廣接手此案。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日,孫麗娟被構陷的案卷被送到凌海市法院。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孫麗娟在看守所被非法視頻開庭,凌海市法院法官許冰承辦,北京律師張傳利和家屬辯護人──孫麗娟的兒子,當庭辯護。

律師和家屬辯護人當庭指出公訴人違法,證據不充足,且與本案毫無關聯。公訴人無言以對。經過一小時的庭辯,公訴人對辯護人提出的質疑均未回答,便草草收場。最後,公訴人建議刑期五年並處罰金。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孫麗娟的家屬接到凌海市凌海法院的判決書,孫麗娟被枉判五年,勒索罰金一萬元。現孫麗娟家屬正在為她上訴至中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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