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離失所不忘證實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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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我於一九九八年喜得大法,幾經猶豫,在學法組同修的鼓勵下,終於拿起筆,寫出自己的修煉體會,向師尊彙報,和同修交流,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請慈悲指正。

(一)流離失所中不忘廣傳真相

一九九九年七月份,我在家坐月子。單位領導一幫人來我家要大法書,由於我們家沒電視,還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幸虧母親提前把書用塑料袋包好藏起來了。同年八月,因不放棄修煉,被所在單位開除。

隨著迫害越來越嚴重,家裏已無法容身,全家流離失所。

我們和另一家流離失所的同修合租一所房子住在一起。兩家組成一個學法組,帶著孩子一起學法,做真相資料,一起出去講真相。晚上丈夫騎著摩托三輪車,拉著我和同修們到很遠的鄉鎮發真相資料,貼不乾膠,掛橫幅。那時孩子還很小,不敢把孩子單獨放在家裏,有時就帶著孩子出去一發發一晚上,北方冬天很冷,孩子在三輪車上睡覺,也從來沒凍著。我們知道慈悲的師父就在身邊,看護著孩子,保護著我們。

有時我們白天也到鄉村集市上去講真相,兩人一組,邊發資料、邊講真相。在那嚴酷緊張的環境,我們沒有怕心,也沒有其它的想法,就是想叫眾生了解真相,能夠得救。再就是想還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

那段時間生活非常清苦,但我們卻過得緊張充實而快樂,因為我們是得了法的生命,我們是大法弟子,我們有最偉大的師父時刻在保護著我們。師父說:「講真相救度眾生,舊勢力是不敢反對的,關鍵是做事時的心態別叫其鑽空子。」[1]

(二)無畏酷刑堅守正念 一個半月走出勞教所

二零零七年,同住的同修回家看母親,被一直蹲坑的惡人綁架。我立刻把租房內的設備大部份轉移,只留了一台打印機,需要多少就做多少。二零零八年奧運會前後,邪惡瘋狂大抓捕,好多同修被抓,被非法勞教判刑。有一天晚上我做了一個夢,夢見院子門口內那棵柿子樹的樹乾裂開了一個大口子,水就像噴泉似的往外噴。當時沒有悟到這是師父點化,有大漏。同修叫我搬家,我沒重視。前後已搬了六次了,有種嫌搬家麻煩的心理,只是把孩子送到姥姥家,而我去了一個同修鄰居家的車庫住了半年,想過段時間就沒事了。

二零零九年剛過年,孩子要開學了,我就回到了租住房子。就在孩子開學的第二天接孩子回家,剛進小區就被國保警察如狼似虎的綁架。孩子被摔倒在地上,哇哇大哭,他們毫不在意,搶走我家的鑰匙,非法抄家,搶走現金四千元。他們把我綁架到派出所後,把我反背著胳膊銬在暖氣片上,幾個警察輪番對我拳打腳踢,打的我兩眼冒金星,看不清人。國保大隊長拽著我的頭髮往牆上撞,把頭髮拽了一地;而後又拽著手銬往上提,我的胳膊疼的沒有知覺了。當時自己心中就一念:把疼轉移到邪惡身上,一切都是師父說了算,邪惡啥也不是。

他們把我關進看守所,我不配合邪惡的無理要求,和被關押的同修一起背法。一個月後,在沒有通知家人的情況下,把我送進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把我關進洗澡間,由兩個包夾看著,晚上就睡在洗澡間的地上。那時,我就抱定一念:無論獄警、包夾說的多好聽,我就是不聽。惡警拿著電棍恐嚇我,我直面惡警,我不怕。我就信師父,一切由師父說了算,誰也別想動了我的心。我一直在心裏發著正念。我反覆背著:「主意識要強」[2],加強自己的主意識,不被干擾。

為了轉化我,麻痺我的主意識,他們每天強行把我摁在床上打針,不配合就打耳光。每天大把的藥片給我灌,使我四十天沒了言語,不會說話,人就像傻了一樣;頭部被打的凹陷下去一塊,生命到了生死的邊緣。他們怕我死了,把我拉到當地的大醫院檢查,做磁共振,拍了兩次片子。也不知是當地的法院還是檢察院的人去詢問情況,他們用書面形式和我溝通,問是誰打的我,說給我做主。我甚麼也不聽,他們怕承擔責任,在勞教所一共待了不到一個半月,五月初通知家人把我接回家。

當時是我丈夫把我背出勞教所的。通過在家學法煉功,調整一段時間後,我又可以出去講真相了。

(三)明白法理 走出情網

舊勢力發現肉體上的迫害無法使我屈服,就換了一種方式,用親情來迫害。二零一二年四月,母親(同修)突遭車禍走了。還沒從失去母親的悲傷中走出來,轉過年,婆婆精神病犯了,在兒子低頭看書毫無防備的情況下,朝他後腦勺連砍三刀,又砍傷了兩個手指頭,在醫院手術室裏待了近七個小時。娘家弟弟被同學騙了,被判入獄十年!一連串的打擊使我精神幾近崩潰。

母親的去世使我陷在悲傷中長期不能自拔,覺得自己有很大的責任,作為同修沒能幫上她,被舊勢力鑽了空子;兒子的被砍使我對公公、大伯哥和大嫂產生了很強的怨恨心,如果大哥大嫂不佔有老人的房子,公婆也不會搬來我家住。當時我們還是租的房子,房子小,晚上只能打地鋪睡。當我在情中越陷越深的時候,新的迫害接踵而來。有一天,我騎著電動車上班,被一輛小轎車撞出去。當時被送進醫院急診室,醫生說斷了三根肋骨需要住院。我沒住,叫丈夫租了一輛車和兩個同修把我拉回了家。

邪惡的敲門行動開始後,有一天派出所警察到我家敲門,只有丈夫在家,他們強行把丈夫帶走了。我下班回來後,和兒子一塊到派出所要人,兒子沒讓我進去,他自己進去了,警察把他留到晚上十一點半說送他回去,兒子說沒帶鑰匙,他們就找了個開鎖的去撬開門抄了家。第二天警察又到我上班的地方把我綁架,送看守所,體檢沒過,只好又送回家。

所發生的一系列的事,使我開始驚醒。陷入情中不能自拔,不就是個常人嗎?還能算個修煉人嗎?舊勢力不就是想用情這個枷鎖把自己套住嗎?師父說:「執著於親情,必為其所累、所纏、所魔,抓其情絲攪擾一生,年歲一過,悔已晚也。」[3]我知道,要想從情中,從當前這種低迷的狀態掙脫出來,唯一的辦法就是學法。

於是我開始大量學法,同時參加附近的一個小組集體學法,在學法中,在和同修的交流中,我找出了自己很多執著心:怨恨心、爭鬥心、懶惰心、安逸心、色慾心、怕心等等。漸漸的開始能從法中看待前段時間發生的事情,明白了其中一些因緣關係。師父說:「你干涉不了別人的生活,左右不了別人的命運,包括妻子兒女、父母兄弟他們的命運,那是你說了算的嗎?」[2]人各有命。想想弟弟表面上看是被同學欺騙入獄十年,但很可能就是用這種形式償還以前甚至前生欠下的債,欠下的債就得還,誰也代替不了。婆婆砍傷兒子,可能是用這種形式了結他們婆孫之間生生世世的恩怨。醫生都說:萬幸沒傷著腦子,你們家肯定燒了高香了。不是燒了高香了,是因為我們有師父保護。兒子從小就跟著學法,跟著去發資料,證實法,是個大法小弟子,是師父保護了他,既了結了他和奶奶的恩怨,還沒有受到很大的傷害。

對於母親的去世,雖然母親沒能跟隨師父修到正法的結束,留下了一些遺憾。但畢竟母親是得了法的生命,是大法弟子。師父說:「大法弟子被迫害的再嚴重,他們都是在神的路上,早走和晚走都會圓滿與歸位的」[4]。作為大法弟子,作為母親的同修,陷在情中、陷在悲傷中不能自拔,這不是母親希望的。信師信法,更加精進的助師正法,做好三件事,救度眾生,才是對母親最好的紀念和幫助。

明白了這些,自己漸漸從情中解脫了出來,也明白了自己出車禍,被綁架,都是由於自己前段時間不精進造成的,被舊勢力鑽了空子。正法已到了最後,法正人間在即。我們應該在剩下不多的時間裏,找回修煉如初的感覺,走出人,走向神,跟師父回家。

謝謝師父!謝謝同修!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零二年波士頓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修者忌〉
[4]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零年紐約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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