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軒曾任無錫市綜治辦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長。期間,趙志新曾經是張軒的頂頭上司。
趙志新,男,漢族,一九五九年六月出生,江蘇海門人,中共邪黨黨員。其任職履歷:
二零零一年五月,任江蘇省委政法委綜合治理指導處處長;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任江蘇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二零零八年四月,任無錫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江蘇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二零零八年六月,任無錫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任無錫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二零一六年一月,任無錫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
二零二零年二月,任無錫市人大常委會副廳級幹部。
二零二一年一月,被查。
張軒,男,漢族,一九六六年一月生,江蘇靖江人,中共邪黨黨員。其任職履歷:
二零零五年九月,任無錫市公安局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
二零一零年一月,任無錫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政治部主任;
二零一零年八月,任無錫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二零一一年二月,任無錫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綜治辦主任;
二零一六年七月,任無錫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正處級)
所謂「綜治辦」,全稱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與市政法委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主要職能是代表邪黨行使行政權力,在近二十年間,主要職能就是迫害法輪功,推動迫害政策的貫徹執行。
趙志新在任職江蘇省「綜治辦」處長與辦公室副主任,還有任職任無錫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對江蘇省內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還有無錫市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迫害致死與非法判刑等,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下面僅舉幾例。
一、法輪功學員周志英被迫害致死
曾獲得「市優秀教師」稱號的江蘇無錫市周志英女士,二零零九年九月三十日被「六一零」綁架到無錫洗腦班,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周志英回家時,被迫害的精神完全失常,全身都是青紫塊,還有許多針眼。
周志英家人認為,原先周志英在被「六一零」綁架前,精神是正常的,但從洗腦班回來,就精神失常了,這一切都是江陰「六一零」造成的,所以,過了幾天,就把周志英退還給江陰「六一零」。「六一零」把周志英送入江陰青山精神病院,繼續迫害,直至周志英失去生命。據悉,周志英遺體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在江陰花山殯儀館火化。
二、法輪功學員閔傑被非法庭審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無錫市派出所,公安局四、五個警察闖入閔傑家裏,綁架了正在製作真相資料的閔傑,並非法抄家,搶走電腦、打印機、法輪功書籍、真相資料等。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江蘇省無錫市邪黨法院對閔傑進行非法庭審。
閔傑因堅持修煉法輪功,曾三次被邪黨非法勞教,在勞教所遭非人迫害。
三、法輪功學員謝素娟被迫害事實
謝素娟,華莊旺安村人,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被無錫濱湖區華莊派出所綁架,在華莊派出所被關押幾十天後,就被劫持到句東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是謝素娟冤獄期滿的日子,家人到句東女子勞教所接謝素娟回家,結果得知謝素娟被華莊派出所警察劫持到洗腦班迫害。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上午,在家中,謝素娟被濱湖區「六一零」、華莊派出所警察帶走。理由是她在六月二十七號向兩高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華莊鎮派出所五、六個警察和協警,闖到法輪功學員謝素娟家,在沒人在家情況下,強行破門而入,非法抄家,把整個屋子翻的一片狼藉,搶走筆記本電腦、手機、大法書籍等。在謝素娟回家後,將她綁架,非法關押了幾個小時,直到晚上八點,才放回家。
四、法輪功學員施炳君被迫害非法判刑
二零一一年下半年,施炳君再次被無錫市六一零公安國保綁架,非法勞教兩年,又被關入江蘇方強勞教所迫害。在勞教所,施炳君抵制迫害,於二零一三年六月第三次走出了方強勞教所。
從勞教所回家後僅四個月,二零一三年十月十日施炳君騎車途經市郊東港時被巡查的人員攔截,非法搜出幾張有法輪功內容的光碟,施炳君遭到無錫市六一零公安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無錫市第一看守所遭到前後兩次非法抄家,搶走電腦、打印機等私人財產。濱湖區檢察院曾多次將國保警察構陷他的材料退回,但最終無錫市濱湖區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八日下午非法庭審,對施炳君非法判刑五年。
五、法輪功學員徐曉芳與母親張鳳英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江蘇省無錫市錫山區法院對東港鎮新巷村鄧家塘法輪功學員徐曉芳非法判刑三年半,對徐曉芳的母親張鳳英非法判刑三年。
徐曉芳,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八日外出講真相時,被東港鎮派出所警察綁架。當日下午,派出所警察闖到徐曉芳家非法抄家,並綁架了她的母親張鳳英。七旬的張鳳英於同年七月二十四日被取保候審。徐曉芳一直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六、法輪功學員王琴琴、許林梯、李鳳珠被非法判刑
江蘇無錫市法輪功學員王琴琴、許林梯、李鳳珠三人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被非法抓捕,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六日在無錫市濱湖區法院被非法開庭,八月二十三日被非法宣判:王琴琴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二千元;許林梯一年零三個月緩刑兩年,並處罰金二千元;李鳳珠一年緩刑兩年,並處罰金二千元。
結語
多行不義必自斃。天上人間已經布下了圍剿迫害法輪功學員者的天羅地網,趙志新和張軒今天的下場是他們作惡的結果,參與迫害佛法修煉人將面臨更可怕的惡報。
在職的或離職的公檢法司及公務員們;你們在職期間,受中共惡黨的控制,被欺騙著,做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壞事。今天你們的病痛之苦,被抓、被審查、被判刑之痛,都是江氏集團利用你們這些人迫害法輪大法造成的。
幸運的是,你們還有機會聽明真相,真正用自己的頭腦分析,破除了謊言的毒害,退出中共邪黨及附屬組織,牢記「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不再迫害好人,這才是生命的最大幸運。
左圖趙志新,右圖張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