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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違法辦案 大連法官誘騙周海燕母親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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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六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大連市開發區法輪功學員周海燕母親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狀告大連開發區法院庭長王前百般阻撓律師為周海燕作無罪辯護,要求律師除了提供「三證」之外,還要求律師到濟南市司法局及大連市金州區司法局辦理雙備案手續,並威脅說,如果無法提供雙備案手續,就不許律師出庭。

針對大連開法區法院辦案的荒唐行為,中央第六巡視組對大連開發區法院做了違法辦案的批示。

六月四日,大連開發區法院庭長張敬東找到周海燕母親作接訪筆錄(副院長孔繁盛也在場),周海燕母親已年過七十,這些天為救女兒勞累奔波,被張敬東誘騙在接訪筆錄上簽了字。回家後,發現筆錄上有些話都是他們編造的,根本就不是周海燕母親說的,比如手機一事,第二天去找張敬東澄清此事,他說沒用的,不給改。

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周海燕被綁架、非法抄家。當天,國保大隊和開發區黃海路派出所十幾個人,藉口房屋漏水需維修,未出示任何合法手續,擅自闖入周海燕家中,將周海燕野蠻綁架,手銬都勒進肉裏,不讓換衣褲,強行拖走,鞋也拖丟了。周海燕被朱姓警察雙手打太陽穴部位,以致十月二十三日家屬委託律師會見時,周海燕頭兩邊的太陽穴還很痛,雙手被手銬勒進的痕跡還清晰可見。有個警察炫耀稱,當天共綁架法輪功學員十九人。

周海燕的母親劉玉芹於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下午三點左右在路上行走時,突然被三、四個年輕男子強行拖至一輛轎車上,沒有出示任何手續和證件,更沒有說明原因和理由。到派出所後,七十二歲的老人被關進了一個房間,直至第二天的晚上警察都沒有給飯吃,也沒有人出示任何手續和證件,老人也不知道為甚麼把自己綁架到派出所。第二天晚上一個叫王所長的人欺騙說,錄完指紋後就放回家,可是錄完指紋後並沒有放人回家,卻又將其綁架到大連姚家看守所,直至十月十六日晚上才放她回家。

周海燕被構陷到大連市開發區法院,刑庭庭長王前百般阻撓周海燕的律師,法院竟然要求律師除了提供「三證」之外,額外要求律師到濟南市司法局及大連市金州區司法局辦理雙備案手續,並提供雙備案證明,否則就不許律師出庭辦案。

周海燕母親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狀告大連開發區法院庭長王前,因此,原定四月二十六日上午十點非法庭審取消。

六月四日,大連開發區法院庭長張敬東找到周海燕母親作接訪筆錄,當時副院長孔繁盛也在場,張敬東誘騙老人在接訪筆錄上簽字。後來發現,筆錄上有些話都是他們編造的,根本就不是周海燕母親說的。

自古以來法庭是代表正義和公正的地方。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試想一想:不讓做好人、做好人遭迫害、講真話遭迫害的社會,可不可怕?你願意生活在那樣的社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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