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救人為本 當日正念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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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八日】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上午,我和A同修在一商圈講真相、發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遭特警綁架。當時我心裏很平靜,只喊了兩聲:師父救救弟子!

這地方人很多,看熱鬧的人一擁而上,我想這正是給世人講真相的好機會。在警車沒到之前,我大聲向他(她)們講:「我們是煉法輪功的,是在做救人的好事,勸你們退出共產黨的黨、團、隊組織。為甚麼要退?因為共產黨幹了很多壞事,天要滅它,你們不退出,天滅它時,你們就會跟它一同遭殃!」

說著,我把一張有藏字石和大陸某市長在國外旅遊帶頭三退的傳單展開給他們看,並大聲念給他們聽,告訴他們:現在每天有十多萬人在網上聲明三退,目前三退人數已有二億八千多萬。現在共產黨是大官大貪、小官小貪、假貨遍地、官商勾結、賣淫嫖娼、社會道德淪喪……

當時有人點頭說「對!」還有人勸警察把我們放了。警車來了,我們被拽上了車。我心裏不緊張,也不怕,因為我從來沒有突破自我對這麼多人講真相,這很難得!

到了派出所,一個女警察把我挎包打開,我質問她:「有搜查證嗎?」她不吱聲。我包裏有幾個護身符、一本《九評共產黨》書、幾張《明慧週報》。我想這些警察也是應該被救的眾生,就對她說:「平時想給你們送資料還沒機會,今天送來了,但有一點要告訴你,這些資料是救人的!你們不能毀壞一張,毀一張都會遭報應,你們警察(因迫害好人遭惡報)已經死了六千多人了。」那警察回答:「我們一定不會毀一張。」然後就叫我們坐下喝水。

我心裏一直發著正念,一會兒,一個像是頭目的警察說:「快給她們登記,好讓她們走!」我說:「沒有甚麼好登記的,放我們走就行了。我們法輪大法弟子既不殺人也不放火,都是好人,你們也知道是怎麼回事。」她說:「別人舉報你們哪!」

一警察把A同修叫走了,我就坐在那兒背法、發正念。一小時後A同修出來了,對我說,登個名字就可以回家了。我知道A同修被騙了,一會兒,A同修被拽上警車,非法關押到看守所了。

我心裏牢記師父的教導:「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1]又想到同修交流中說的要零口供。

這時走過來一警察問我:「叫甚麼名字、住在甚麼地方、年歲多大?」我回答:「這些我都不能告訴你!」她說:「你們講真善忍,連名字都不敢說。」我答道:「你把我抓到這兒來,性質就變了,我不能告訴你。」她說:「你在外面叫別人三退,你家人知道嗎?」我回答:「我不能告訴你,我要對所有在我這兒三退的人保密。」

她拿出我包裏搜出的資料問:「這是你的嗎?哪兒來的?」「我不能告訴你,為的是對你負責不讓你造業。」她說:「我不要你對我負責,我不怕造業!」我說:「我師父要求我們做事替別人著想,你知道你們公務員法第九章五十四條怎麼說的嗎?」她說:「那是指宗教!」我說:「我國憲法第三十六條中說,信仰自由,對吧!」她沒吱聲,談話就這樣結束了。

接著她要我簽字,我不簽,她說:「你就簽個『我不簽字』也行。」看她拿著那張白紙,我就寫上了:「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保護法輪功弟子得福報,迫害法輪功弟子遭惡報。」她拿著走了。

下午五點鐘了,我心裏發著正念喊道:「我該回家了!」一個男警察說:「名字都不說,還想回家!」我心裏全盤否定它:「你說的不算,我師父說了算!師父,弟子一定要回家。」一會兒過來一個警察對我說:「你走吧!」

就這樣,我在六點鐘以前堂堂正正的回家了。第二天,我又去被綁架的地方講真相,目地是消去世人對大法的負面看法。

師父說:「修煉人嘛,向內找這是一個法寶。」[2]

回家後,我認真向內找,為甚麼會出這個事,我找到這次被綁架就是針對我隱藏很深的怕心和幹事心而來的。有時學法沒入心,總惦記著出去講真相,雖然我從二零零四年開始講真相,但怕心還經常出現。有時講真相沒講到位,就發給對方幾張資料,讓他(她)們回去看,不知不覺中滋生了對資料的執著、依賴,好像沒有資料就講不全面、不好講。這也表現出我有依靠外在因素的執著,沒有在實修中精進提高。在大法中歸正自己,踏踏實實的做好三件事,兌現自己的史前誓約,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跟師父回家。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九》〈二零零九年華盛頓DC國際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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