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二十二日下午五點左右,橋西分局國保大隊警察闖進王海英的理髮店,便衣警察持「搜查證」,把王海英的理髮店和租住的房屋全部抄家。警察問王海英,你在網上折騰甚麼QQ群、微信群?
王海英回答:「我不知道你們說的是甚麼,憲法是國家根本法,憲法規定公民享有信仰自由的權利,言論自由權,無論我說甚麼,那是我的權利,我信仰甚麼,那都是我的自由。中國沒有任何一個法律把法輪功定為×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你們給我看的搜查證,也是『涉嫌利用×教組織……』甚麼的嘛,可見你們也覺得不合法。所以我沒犯法,我也沒罪,是你們在破壞法律實施,是你們在犯罪。」
警察抄走王海英的台式電腦、筆記本電腦、三星平板電腦各一台,三星U盤一個,三星手機兩部、蘋果手機一部、天語手機一部、聯想手機兩部等八部手機,其中包括已壞的手機、女兒的手機和用來繪畫的電腦,價值兩萬多元,還有銀行卡、身份證、鑰匙等。
當時,警察讓王海英看了被抄物品清單,並且說一式兩份,但至今王海英和家人都沒收到清單。之後,王海英被劫持到張家口橋西分局國保大隊,五月二十三日中午,被非法關押到張家口看守所。
五月二十九日,在看守所,王海英因腰痛要煉功,被獄警毆打,給砸上了看守所(獄警稱)最重的八十斤的鐐銬、手銬的刑具。王海英開始絕食抗議,獄警讓座號的牢頭獄霸強行灌食。
酷刑演示:灌食 |
每天王海英不配合座號的灌食,被她們拖到廁所(沒有監控)野蠻灌食和毆打,她們把王海英的頭卡到廁所管道上,拼命掐她的臉,直掐得兩頰紅腫,指甲掐進肉裏流出血。到現在王海英的臉上留下了好多指甲印記的疤痕。
她們灌不進食,就用骯髒的語言對她謾罵,不停的拽她的頭髮,打她的臉,用拳頭打她的牙,掰她的手指,把她的手指摳出血,用腳故意踩腳鐐,猛踢她的肚子,用盆子往身上澆髒水、冷水。王海英高喊「法輪大法好,」她們就給王海英嘴裏塞滿髒抹布,撐的嘴唇裂開流血。
張家口橋西分局還兩次叫來張家口附屬醫院的醫生,強行從王海英鼻子裏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歷時十八天,王海英抵制惡徒的迫害,在身體極度虛弱的情況下,王海英被家人以「取保候審」的方式接回家中。四天後,在身體很虛弱的情況下,王海英離家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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