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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勞教迫害 山東煙台市孫國蘭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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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山東煙台市七十一歲的老太太孫國蘭堅持修煉法輪功,四次被非法關押;六次被非法拘留;被非法勞教三年;兩次非法關押在強制洗腦班;兩次被非法扣退休工資。中國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孫國蘭女士二零一五年六月控告元凶江澤民。

大法弘傳上億人身心受益,被控告人江澤民出於對法輪功創始人的妒忌之心及對修煉人數眾多的恐懼,於一九九九年七月濫用手中的權力,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發起了對信仰「真、善、忍」法輪功學員的瘋狂迫害,億萬修心向上的民眾及其家人被捲入長達十六年的浩劫之中。

根據中國憲法與刑法,江澤民違犯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非法剝奪人身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財產罪、故意傷害罪、刑訊逼供罪、非法拘禁罪、濫用刑法第300條破壞法律實施罪。

下面是孫國蘭老人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我於一九九八年九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剛修煉一個多月,就達到無病一身輕。修煉前的頸椎增生不敢轉頭、慢性胃炎、胃下垂、腰椎增生、神經衰弱、左膝關節化囊炎等病症,全都不藥而癒,一直到現在十七年了,再沒遭受以前那樣有病的痛苦,甚至十七年都沒感冒過。並不是像江澤民操控喉舌造謠說的那樣:「法輪功不讓吃藥、不讓去醫院,死了一千四百例」,這完全是一派胡言。其實是煉法輪功祛病健身,沒有病吃甚麼藥?去甚麼醫院?

隨著不斷學法、煉功,我不但身體達到無病一身輕,道德水準也提高了。從師父的講法中明白了「真、善、忍」是宇宙的特性,是最根本的佛法,從此處處事事都以「真、善、忍」大法的標準衡量自己的言行,嚴格要求自己做一個真正的好人,更好的人,超常的人。

我學法不到一年的時間,江澤民就開始利用非法組織「610」、公、檢、法、司、各級政府、軍隊、武警、醫務人員、宣傳媒體等各行各業,連最基層的辦事處、居委會都牽涉進來了,大肆瘋狂地造謠、編造謊言、攻擊打壓法輪功,所有的大法弟子都深受其害。一個在大法中的受益者,就應該用親身的經歷為大法說句公道話!

一、多次上訪被迫害

這樣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我們照樣去文化廣場集體煉功,被興隆街派出所民警,兩個人抬起扔到汽車上,拉到派出所,後又送到毓皇頂辦事處。被非法關押一天。這一早上,在毓皇頂街道辦事處轄區,就綁架二百多人,都非法關押在辦事處大廳裏,誰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就放誰走,到傍晚只剩下三、四個人了,我是其中的一個,後被單位接走叫我先回家了。後來單位又到我家幾次……

二零零零年一月九日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北京的警察綁架到北京前門派出所後院,後被當地駐京辦拉到駐京辦公室,警察說:我知道你們都是好人,我說:你們也是好人。他又問來北京幹甚麼?我說:找江澤民,告訴他打壓法輪功是非常錯誤的一件事,是犯罪呀,是禍國殃民呀。他笑了說:我都見不到江澤民,你以前犯沒犯過錯誤?我說沒有,我們家是正統教育,所以我沒犯過任何錯誤。他說:看看這次回去關不關押你?我說:你剛才不是說知道我們都是好人,我也承認你是好人,那好人整好人那個理對嗎?他悟著肚子笑個不停,說大姨,俺真沒辦法……後被當地風皇台街道辦事處去接人順便帶回,被轄區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天一晚。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六日,控告人和董桂芝兩人在消防隊廣場原煉功點煉功,被南大街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天一晚。二零零零年二月二日(臘月二十七),幾個同修在我家說話,被北大西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天一晚。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三日去北京上訪,到了北京天安門廣場,就被北京警察綁架到前門派出所後院,後被當地公安的駐京辦人員送到駐京辦公室,並再次被當地派出所接回,非法拘留一個月。回來後得知工資被扣,我去找勞動保險公司,他們說單位說我的退休工資卡丟失了,給換成新的了。我把我的工資卡拿出來給他們看,他們叫我找單位,我說:先問兩個問題,退休工資是誰發的,他說:是國家發的。如果不通知本人就扣了我的工資,是不是違法?他說違法。我就去找單位,問扣工資有沒有文件?單位李書記說:沒有,是口頭傳達的。我說:你告訴我他是誰,我去找他。李書記說:不能告訴你。我說:勞動保險公司的人都說這是違法的!後我又到勞動保險去說:如果四月份不把退休工資恢復到原來的工資卡裏,我就到北京告你們,順手給他們寫下了告他們的標題:「勞動保險不保險,合同單位扣發退休職工的工資」。這樣四月份工資他們給恢復到原來的退休卡上了。

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二日又去北京上訪,又遇到和上次一樣的遭遇,被北京警察綁架到前門派出所後院,由當地接回,非法拘留一個月。在看守所裏,他們不讓我們煉功,強行給我戴上手銬、腳鐐,長達一個月之久。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九日去棲霞同修家,被棲霞非法組織「610」綁架到廟後派出所,非法組織「610」 王姓主任上前搶我胸前戴的法輪章,把我拖倒在地,用腳踩我的左側太陽穴部位,左眼周圍馬上都發烏了,後又將我送到棲霞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監窒的人看到我的左半邊臉傷成那樣都哭了。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四日去北京上訪,被天安門廣場警察綁架到前門派出所後院,後又送到北京朝陽拘留所,非法拘留四天,在非法拘留期間我一直絕食。七月十九日我們出來後,廣場戒嚴,說普京來了,我們就上了天安門城樓煉功,被送到河北保定拘留所非法關押七天,在此期間我們繼續絕食。警察送我出來時,給買的麵包、水,並說:大姨這麼多天沒吃飯,千萬別吃硬的東西……可見警察也是好人多。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三日去北京上訪,被天安門警察綁架到前門派出所後院,後被送到北京平谷縣拘留所非法關押四天,後被當地駐京辦接回,非法關押一天一晚,第二天藉機走脫自己回家了。

二、非法勞教三年

後來警察又想來綁架我,陰謀沒得逞,由此,被逼流離失所。在此期間,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一日,又被當地警察李百紅、孫亞東、隋志傑等人綁架,當時被綁架的還有魯喜敏同修。他們在我包裏翻走了一千六百多元錢、手機等物品非法扣留,至今尚未歸還。當時孫亞東說:回頭就給你了。可是之後我要過多次,均沒有歸還。

綁架當時是上午八點左右,他們怕大白天老百姓看到抓好人不對,所以一直到晚上,把我們戴上頭盔劫持到原西炮台派出所。之後把我銬在長條椅上,孫亞東就開始非法審問。問我叫甚麼名字,我說:打開手銬說話,孫亞東說:「拒絕回答」,就這樣在非法審訊記錄上按「拒絕回答」、「拒絕回答」。後來孫亞東又叫我簽名,我說:你寫的甚麼我都不知道,怎麼簽名?一旁的市 「610」主任說:念給大姨聽聽,孫亞東不念,並說:「拒絕簽名」。就這樣在零口供的情況下,還是強行非法勞教三年。

在山東王村第二勞教所,開始晚上不讓睡覺,非法強行洗腦「轉化」,每天放誹謗大法、大法弟子的視頻,嫁禍法輪功,明白人一看就知道是假的。還有一次我問李隊長,要判一個人有罪,是不是先看他犯的罪,再根據相關法律,判定是甚麼罪?她說:對啊。我說:對法輪功不是的。而是先打壓,後又編造假證據……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江澤民答費加羅報記者問時,污衊法輪功是邪教,後國內大小報紙均報導「邪教」,十月三十一日又逼人大立法,打擊邪教,立的所謂的法沒提法輪功一個字,是江澤民違犯了憲法。這時隊長才恍然大悟,並說再別跟別人說。江澤民費了那麼多心思,也欺騙不了真正的大法弟子和明白的世人,但卻毒害了不少不明真相的世人,可憐的中國人哪!

還記得剛到勞教所的時候,隊長就叫牟許輝等已被洗腦轉化的幾個人來做我的「工作」。牟許輝等人說 「轉化」少受損失,說有多少人不「轉化」都被打死了。由於學法不深,就相信了,就寫下了在勞教所裏不煉功(心想回家該怎麼煉還怎麼煉)、搞好團結等。到了第二天牟許輝的說法就變了,就要罵師父,此時我才知道上當受騙了,心裏很難過的說:你昨天說了一整天如何如何,今天就變了,我告訴你別說新宇宙的人,就連舊宇宙的人罵人也是不對的。從今天開始,我不罵,也不允許你罵,把保證書還給我,她說已經交給隊長了。我又跟隊長要,她說已經交上去了。我心裏一直悔恨自己,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後來一個偶然的機會,隊長說用油筆寫的保證書等東西,都得從新用鋼筆再抄寫一遍。我當時就把那些違心的東西全部扔廁所裏了。而後,隊長繼續找邪悟者去「做工作」,也叫我一塊去,表面看也好像叫我去「做工作」,其實,真實的目的是叫我去聽邪悟的東西,達到真「轉化」。

快到期回家的時候,勞教所又辦所謂的出所教育,又逼寫誹謗大法的總結。我寫的總結沒有誹謗大法的詞,蔡隊長都給添上法輪功等字,叫我從新照她寫的抄一遍。我沒有重抄,我說蔡隊長,你不知道未來甚麼樣,我知道,千萬不要逼我,法輪大法真的是正法!我希望你也有個美好的未來。蔡隊長笑了說:你先回班去吧,再沒逼我從抄。在此期間,身心受到很大的傷害,一週的時間甚麼都不能吃,連喝口水都得吐出來,最後吐的都是小血塊……

三、不斷的騷擾、綁架等迫害

二零零四年一月二十二日,由單位到勞教所把我接回,但直接就送到了當地的洗腦班,又非法關押近一個月。回來後得知退休工資又被扣了,我找到單位勞資辦公室,王主任說:是區「610」叫扣的。我又找到非法組織「610」的主任於剛,他說:沒有人說扣你工資的。我知道他是知道是違法不敢承認,我說:那好,我要去找回工資你可別再干擾,他說好。後又找到區勞動保險公司趙主任,他說:都推了我也沒地方推了,反正工資是扣了。我就給他講真相:法輪功是佛法修煉,是按「真、善、忍」大法做好人的,我們並沒有錯,扣我們的工資是不對的、是違法的。他明白了真相後,於八月份恢復了我的工資。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七日上午八點左右,又遭到區非法組織「610」張春傑等人的綁架。張春傑私自闖入我家,先搶了家門上的鑰匙,後又喊後面跟來的同伙,強行非法將我抬走。當時我穿著拖鞋,他們抬著我就往樓下走,我就高喊:鄰居們,我遭土匪綁架了!我家門沒關,鄰居們趕快打電話給我兒子。

因為他們沒穿警服,沒開警車,我的鄰居看到後,有打電話給我兒子的,有到居委會報案的,說我們樓上的老太太被人抬走了。居委會的人說:是不是因為煉法輪功?鄰居說:煉法輪功怎麼啦?煉法輪功就沒有人權了嗎?有到派出所報案的,有打110的,110的人說這些人是公安內部的人,鄰居說:既然是公安的,為甚麼不穿警服,為甚麼不開警車?等老太太回來我叫她去告你們(這些都是後來我回家後才聽鄰居們說的)。後來我兒子回來了,看到派出所的人、居委會的人都在我樓上看門(因當時把我抬走後,沒有給我關門),好多鄰居和過路人,都看到了這次綁架的過程,都議論紛紛說:大白天就把一個老太太抬走了,這不就和土匪一個樣嗎?

他們直接把我送到洗腦班,後又私自闖入我家,非法抄了家,搶走了師父的法像、帶鏡框的師父的詩詞等物品,至今沒有歸還。

在洗腦班,同時被綁架的還有五位大法弟子。 「610」人員又放誹謗大法的視頻。大概半個月後,我們幾個人藉機走脫,但都不同程度的受了重傷。我被兒子送到醫院,被診斷為:脊椎壓縮性骨折、肋骨及骨盆有裂紋、膀胱破裂,醫院兩次下達病危通知書,住了一個月的院,在我的堅持下,由擔架抬回了家。鄰居知道後都到我家來看我,並講了上述我被抬走後的情況。醫生告訴我兒子叫我臥床三個月,我知道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大法弟子,有師父保護,沒事。一個多月後,我就下樓了。鄰居看到後都說:你得感謝法輪功,要不你就沒命了。

二零一三年七月一日,我在市場講真相,被非法組織「610」的保安人員惡報,打電話叫來了水上派出所的警察。當時我走到回家的路口時,一輛警車開過來,下來兩名警察說:把包打開看看。我說:不可能,公民有保護自己私有財產的權利,包裏有我剛提的工資,上次搶了我的錢還沒還呢!他們又說:我們是執行公務的。我說:你們又錯了。執行公務應該去抓壞人,我們是按「真、善、忍」修煉的好人!這時市場買菜回家的人很多,我就大聲的說:大家一定要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後來,人越來越多,工商管理人員趕都趕不走,這兩個警察一看這麼多人圍觀,就慌慌張張把我抬上車拉到派出所。到了派出所門口,看到 「610」的張春傑在門口站著,我說:怎麼又是你,趕快打電話叫我兒子來……

到了派出所辦公室,一個女警察說:國家不讓煉,就別煉了。我說:不對,不是國家不讓煉,是江澤民。她說:江澤民早下台了。我說:它有爪牙呀。法輪功是佛法修煉,千萬別反對。羅馬帝國不是迫害基督教把自己迫害倒了嗎?人不治天治,善惡有報是天理!另一名警察聽後直點頭。後來我兒子來了,我們就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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