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梅說:「我修煉法輪功是按真、善、忍做好人,可江澤民發動了這場殘酷迫害,丈夫承受不住壓力,跟我離了婚,我失去了家庭,我在遭受肉體迫害的同時,還承受來自方方面面的精神壓力,我起訴江澤民不只是為我個人討公道,更重要的是他把整個中華民族拖入前所未有的道德崩潰的深淵,每一個有良知的人都應該起訴他。」
以下是張玉梅在控告書陳述的被迫害情況:
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我去農村講真相遭五常市公安局警察綁架後,被劫持到五常第二看守所非法拘押。期間我絕食抗議反迫害,遭到東升派出所所長侯偉英和其他警察的迫害。他們用頭套蒙住我的腦袋,拳腳相加。公安局副局長鐘藝文指使犯人給我戴腳鐐和手銬,並利用暴力插管灌鹽水,叫刑事犯給灌鹽水折磨。犯人打來一盆熱水倒入二斤鹽和一小點的玉米麵,攪和攪和把我手反扳背後,揪著頭髮按到椅子上就灌。一次我被灌的差點休克,眼睛憋的很大。每次遭插鼻管迫害後都造成我大口吐血、便血。迫害一個多月之久,又非法劫持到萬家勞教所迫害一年。610主任朱憲福怕勞教所因我身體不合格拒收,特地給勞教所送去三千元現金行賄,強行把我送進勞教所迫害一年。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的一個晚上,付彥春、莫振山、朱憲福等一夥翻牆闖入我家,一擁而上,我大冬天光著腳外衣都沒穿,他們連拖帶拽的要把我塞進車裏。當時我就喊「法輪大法好」,莫振山用手把我嘴捂上強行塞進車,劫持到五常洗腦班。到洗腦班,開門付彥春就罵,強迫寫「三書」,指使其他人員把我胳膊拉直,銬在兩張床中間強迫蹲著,用白塑料管子抽打,一直打罵到後半夜,打的我臉上和身上青紫的,還把師父的法像放在腳下讓我踩,對肉體進行殘酷迫害的同時還進行人身攻擊。我被非法關押了四十多天。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八日晚,我向世人發真相資料時,被五常市常堡鄉派出所劫持,次日被國保大隊戰志剛等人非法劫持到五常市第二看守所非法拘押十五天。期間因為我不承認犯法,他們不放我,我絕食抗議反迫害,之後又強行被劫持到哈市前進勞教所強行勞教二年。
二零一一年八月四日,到前進勞教所當天下午,一隊隊長王敏,劉暢強迫我寫所謂「三書」,並逼迫我說侮辱師父和大法的話,我拒絕。劉暢、王敏二話沒說,拿起電棍就電,夏天穿的都是單衣服,劉暢撩起我的衣服,王敏各處電,劉暢用拳打,王敏把我打倒,劉暢用腳踩我的頭,打的我承受不住,違心的念了他們提前寫的說辭。之後還讓我到豬圈去餵豬,清除糞便,勞動之外還要接受犯人的侮辱打罵。到晚間睡覺時,王敏不讓那個班長叫王芳的給被子,就在光板床上睡。由於我胸部被打的非常疼,咳嗽的也非常厲害,晚上咳嗽的不能入睡,翻來覆去的,白天只能蹲著才能咳嗽出來,一直四十多天才好。在勞教所除了幹活,再就是強迫看播放誹謗師父和大法的錄像。
二零一一年的十二月二十九日,勞教所說610明天來人,她們又開始教法輪功學員怎樣回答他們的話。我們不配合,為了達到轉化的目的,晚間他們把所有的勞教所的警察招集來,製造緊張氣氛。他們拿著刑具把我們關在一個辦公室內臉對著牆,一排警察一個一個的迫害我們。我們形成整體決不配合他們,後來把我們關在一個房間裏凍了一個晚上。
中共酷刑示意圖:電棍電擊 |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一日,也就是過完年剛上班,勞教所開會說要嚴打一個月。他們對我們又一次的瘋狂迫害,讓背監規,我不配合,這使獄警王小偉非常生氣,並把我帶到二樓沒有監控的屋裏,用繩子把我的雙手反綁在床上,然後把褲子脫掉先是打耳光,當時鼻子就打出血流的身上地上全是血,還噴王小偉一身,然後用電棍電,當時電的身體青紫的,之後又把我綁在暖氣管子上蹲著,蹲了一個晚上。
酷刑演示:銬在暖氣管上 |
第二天上班,王小偉和吳寶雲她們二人是隊長,又把我吊在三樓沒有監控的屋內,把我的衣服、褲子、鞋都扒掉,雙手反綁在二層床上吊起來,然後用膠帶把嘴封住,身子用膠帶纏上,腳用手銬銬在床上,王小偉、吳寶雲每人一個電棍,同時電手心、腳心,各處電,還拿膠棒往腿上打,當時眼睛憋得非常大,喘息非常困難。電完後又叫來警察叫沙玉理的偽善的來轉化我。我說我根本沒犯法,我決不承認所謂的「三書」,是你們在執法犯法。他們說既然你不承認也不聽那好,他又重新用手銬吊起來,一直吊到她們吃完中午飯才放下來,之後又綁在暖氣管子上蹲著,警察輪流看著不讓上廁所,不讓洗漱。
酷刑演示:吊銬 |
我後來就開始絕食。第四天他們開始灌食,每天兩次。在絕食過程中,還把電視特意搬到我房間裏,把我綁在床上蹲著強迫看誹謗師父誹謗大法的錄像。大冬天打開窗戶凍我,一直折磨半個月,後來又把我重新返回到一隊嚴管。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我去鄰縣榆樹市農村講真相,被人構陷,被榆樹市於家鎮派出所綁架後送到榆樹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十五天。期間於家鎮派出所姚所長威脅恐嚇家屬,索要三千元錢,還有大米三百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