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控告人江澤民當任時,利用國家和人民賦予的權利,一意孤行,親自發起、計劃實施了對法輪功「文革式的鎮壓」,並以國家領導人的身份在全世界公開宣揚製造對法輪功的仇恨;同時在國內非法設立「610」辦公室法西斯組織,實施被控告人江澤民 「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指令,自1999年7月20日對法輪功發起了瘋狂的迫害,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了一場慘無人道的血腥迫害,嚴重敗壞了國家聲譽和社會道德,破壞了國家的體制。
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今,二十多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將迫害元凶江澤民告到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
下面是孫亞芳女士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我以前患有哮喘病、心臟病、胃出血、胃潰瘍、腰間盤突出、頸椎病、低血壓,經常休克,是單位有名的病簍子,後來又得了子宮瘤,做手術後,第二次又復發,經B超診斷,卵巢上又全長滿了瘤。因為我母親就是得這種病惡化後去世的,我失去了治療的信心,在痛苦中等待著死神的降臨。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從此擺脫了病痛的折磨,獲得了新生。我多麼感謝法輪大法救了我的命啊!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我去北京為法輪功伸冤,被天安門警察綁架,送到五常駐京辦後被劫持回五常當地,非法關押拘留所七天。在這期間我絕食反迫害,遭到強行灌食。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七日,遭到五常公安局團結派出所綁架。所長孫英傑指使惡警楊大鵬,趙延陶迫害我,楊大鵬將我雙手擰在身後,用手銬銬住,並將我的鞋扒掉,用力往高吊,一邊吊一邊打,之後把我摁在沙發上,楊大鵬瘋狂抽打我的前胸,把我雙乳打成黑紫色,我處於半昏迷狀態,之後將我連踢帶拖從樓上拖到樓下,塞到車裏,拉到五常市看守所扔在地上,之後這些惡警拿了我隨身帶的鑰匙,闖入我家,把我不修煉的丈夫高忠信強行綁架,同時關進五常看守所。我丈夫被非法關押了75天,他的身心受到嚴重傷害。
二零零三年,五常市公安局勾結五常市法院對我非法誣判三年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在女子監獄期間,我度日如年,受盡了各種殘酷的迫害。
剛到監獄就被扒光衣服檢查,之後我被關進小號。這種小號是四面牆壁,只有一扇鐵門,小號內的板鋪上有固定的鐵環,雙手從後面用手銬銬上後再銬到鐵環上,動不了,我被銬了四天四夜,手被銬腫,屁股被木板硌壞了,疼痛難忍。
從小號被放出後,又被送到集訓隊,強制「轉化」迫害一個月後,被分到第三監區。三監區是生產監區,每個人每天要被強迫幹活10-12小時。開始是挑牙籤,不久又強迫排麻,就是將腐水泡過的一捆捆的麻挑出裏面的雜質。這種活對人身心會造成很大的傷害,粉塵飛揚臭氣熏人。每天必須完成定額,否則不許收工,不許吃飯,不許睡覺。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大隊長楊華調來防暴隊,防暴隊的人都手持電棍,對法輪功學員瘋狂的拳打腳踢,邊電邊打,然後又強行的拖到沒人看到的地方,逼迫站在風雪中凍著,站了一整天後,楊華叫犯人用剪子把部份人的頭髮都剪到耳朵上面,目的是凍耳朵(有的臉被凍壞,耳朵被凍腫了),在這期間一直沒有停止毒打,就這樣連續幾天的迫害後又加碼。他們又指使犯人扒掉法輪功學員的棉衣服往雪地裏按。楊華還命令犯人用腳踩著我們,就這樣幾天後,他們又變換了迫害手段,叫法輪功學員排成隊不停的跑,有跑不動的就是拳腳相加電棍暴打。夜間不准進屋,站在門廳,開著門整夜的站在那裏凍著。
這種殘酷的迫害一直持續了十二天。在這期間我一直都在反迫害不配合。獄警就命令犯人在地上拖著我,衣服從裏到外都被拖爛了,後來他們又每天派四個人早晨把我強行抬出去,晚上又強行抬回來。我當時被折磨的咳嗽、氣喘,晚上不能躺下睡覺。還曾經被迫害的兩次昏過去。
後來我又被轉移進九監區強制進行「轉化」。剛進去就被強制看誣蔑大法和我師父的錄像。我不看就被犯人趙豔玲打嘴巴,獄警賈文君(專管迫害法輪功的)指使犯人楊秀芹穿皮鞋猛踢我的腰,並揚言要把腰子踢爛了。我被他們踢得腰疼了一個月。強行「轉化」期間,每個法輪功學員都被安排了兩個犯人進行包夾。監獄許諾給能「轉化」法輪功學員的犯人減刑。在這種利益的誘惑下,這些包夾犯人每天不斷的變換著招式進行著非人的迫害。一次她們把我們五名法輪功學員都同時鎖在四監室裏,獄警指使犯人柏麗君輪著打嘴巴,有的同修被打的鼻口出血,我被打的頭暈目眩。她們有惡首「打死算自殺」的群體滅絕密令撐腰,法輪功學員遭受甚麼樣的迫害都無處去講。他們打累了休息時還逼迫我和我的同修,站著、蹲著或者是一動都不許動的按她們要求的姿式坐著,只要稍動一點就是一頓毒打。她們每天都在唸誣蔑大法和大法師父的書,並要求寫思想彙報。
監獄為了「轉化率」,每天早上都開會專門研究迫害的具體措施,不停的變換著迫害方式,除上面提到的之外,迫害的手段還有長時間的強迫站、蹲、跑、凍,上大掛,薅頭髮,拔陰毛、用針扎、關小號、用膠帶封口,不讓上廁所,不讓睡覺,整天不許說話。別人都睡覺的時候,法輪功學員還在地上一個挨一個的坐著,起名叫「碼著」。這是我親身經歷的和看到的,不知道的迫害手段還有很多。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八日,我到期釋放。五常市610的莫振山將我非法拉到五常洗腦班門口,下車後欲劫持我進洗腦班繼續迫害。莫振山扯住我的胳膊往洗腦班拽,我跟他講真相他不聽,我抵制迫害拼命往外跑,以死抗爭。在被逼無奈的情況下,撞在了洗腦班的大門口的水泥台兒上,昏死過去,(編註﹕這完全是中共警察酷刑迫害造成的,但請大法學員在任何屈辱困苦的情況下,都要和平理性的反迫害,千萬不要以這種過激的方式反迫害,這種做法不符合大法法理。)莫振山一看人昏死了,怕擔責任跑了。我的家人把我抬回了家。
法輪功修煉者是按照真善忍標準做好人,在提高自身道德的基礎上達到祛病健身的奇效。特別對醫藥資源底層社會十分缺乏,十分困難醫療領域不能治療的情況下,使無數瀕臨死亡的民眾獲得新生。我十餘年的修煉就是最好的見證,在為國家減輕醫療費的同時又減輕了社會負擔。
江澤民的個人意志不能捆綁國家,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本身就是一種無法無天的行為,這是文明所不容,人類所不容的,他所侵害的是社會進步的力量,是文明的力量。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捍衛我的合法權利,更為了免於中華民族淪陷於道德崩潰的深淵,特對江澤民提起刑事訴訟,追究其一切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