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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遭綁架 丈夫含冤離世 何春花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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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五日】河北省永清縣三聖口鄉馬場村村民何春花,在江澤民發起的對法輪功的十六年迫害中,多次遭綁架關押、抄家勒索,長年遭到當地惡警的騷擾、恐嚇,連兩個十幾歲的孩子都不能倖免。二零零四年,何春花的丈夫侯玉清又一次被綁架,並被送到唐山勞教所。勞教一年回家後,出現嚴重腦出血症狀,成了植物人,十個月後含冤離世。

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六十一歲的何春花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要求將其繩之以法。控告書已被兩高院簽收。

以下是何春花自述的事實。

法輪大法教我做好人

我是一九九七年底有幸得法的。得法前我身體虛弱,連飯都做不了,心絞痛、冠心病、心肌缺血、間歇性休克、偏頭痛,結紮導致的各種婦科病,在我身上全都佔了,病痛折磨的我死去活來,生不如死。

一九九七年年底,我妹妹多次跟我說法輪功好,讓我學,我半信半疑的捧起了《轉法輪》,看著看著就被書中那言簡意深的法理震撼了。我如飢似渴的讀著,生活中多少恩恩怨怨、一生中多少迷茫求索一下子得到了解答,我明白這就是我此生要找的。

喜得大法後,我處處用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不爭不鬥,寬容大度,身體一天比一天壯實,各種病狀逐漸的消失了,真正體會到了無病一身輕的美好。我的變化給世人展現了法輪大法的美好與神奇。

我的小叔子家沒有自行車,把我家的推去騎沒送回,蓋房買磚從我家借了一千元錢,過去五、六年了,一直不還。後來我向他提起,他竟然惱怒的說:「自行車是我的,錢我一分都不該(欠)你的。」我沒生氣,一笑了之。

還有一次,我在集上賣衣服,一個婦人買了一件幾塊錢的衣服,掏出一張十元錢給我,我看她掏錢時有零錢,就說「給零錢吧,我零錢少。」哪知那人到別處買東西把錢掏丟了,就回來找我:「你這個人心眼不好,賣東西不帶零錢,你剛才要收我那十塊錢,我怎麼會丟了呢?」不依不饒,大吵大嚷,在我攤位前圍了一大幫人。恰好派出所警察路過,上前問明情況後,將那人臭罵一頓,那人悻悻的走了。旁邊的人都說,「你真能忍,要我早抽她了。」

兩次進京上訪 兩次遭關押勒索

第一次進京是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對法輪功發起瘋狂迫害。我和丈夫去北京向政府反映真實情況。剛到北京天安門,就遭到幾個警察盤問「煉法輪功嗎?」我答「煉」,幾個警察不容分說將我倆推上警車,拉到天安門派出所,當天夜裏將我們一百多人用兩輛大客車拉到保定。

一車裝幾十人,擠的滿滿的,透不過氣來。到保定一個大院下車,當時院子裏已經有很多人了。不一會兒,幾輛大客車滿載著頭戴鋼盔,端著槍的防暴警察蜂擁而至,將院裏坐著的所有法輪功學員包圍。一個領導模樣的人喊話讓我們上車,要送回本地。我們沒動,他一聲令下,警察們一擁而上,把人連拉帶拖到車前,像扔口袋裝貨一樣扔上車。我和丈夫還有幾個同修被衝散了,就攔下一輛通往家鄉的公交車回家了。

當天晚上九點多鐘,我和丈夫剛剛入睡,就被砸門聲驚醒,三聖口派出所好幾個人闖進門,強行將我夫妻推上車,拉到派出所。

第二天,所長趙甲臣給開會,要我們在他起草的保證書上簽字,保證不再煉功、不上訪。我們不簽,就不讓回家。非法關押達六天之久,沒給過一頓飯吃,也不給水喝。有時是我年僅六歲的姪女兒用提籃裝點東西步行一公里送給我們吃,有時是我八十來歲身材瘦小的老父親推著自行車,車把上掛著飯菜籃子,甚至連衛生紙都是家裏給送的。

一九九九年十月,我和丈夫侯玉清再次去北京向政府反映情況,被警察綁架到天安門派出所然後被三聖口派出所所長趙甲臣接回,趙甲臣坐在小車的副駕駛位置,讓我和郝志芬、何春鳳、湯得秀、張秀芳五個人壓人坐著,張秀芳被壓的喘不過氣來,要求下車嘔吐,趙甲臣說:「不許吐車上,用襖接著。」

在公安局一間屋子裏,趙甲臣命令我們五人「都跪下」,挨個讓罵師父,踩師父像,何春鳳不從,他拿起一條膠皮棍打她好幾下。

晚上把我們五人都送進永清縣看守所。路上永清公安局張振清惡狠狠的說:「把你們身上的錢都掏出來,一分都不許留,如留下讓我們翻出來,絕不客氣!」當時我身上有六百元還有其他同修兜裏的錢都讓張振清等人搶走了。

在看守所裏第二天,給一套洗漱用具,扣七八十元。在外面花二三十元就買到。二十平米的小屋關著十七人,睡覺時只能緊挨著側身躺下,有倆人沒地方睡覺就輪流坐著值班。一週只有星期日中午每人給一個白麵饅頭,其餘都是窩頭。碗裏白菜湯只有幾片菜幫,有點鹹味。但小蟲子、樹葉等物經常看到。我被非法關押六十天後放回家。張振清向我家人勒索三千五百元,看守所勒索三百元。

兩個十幾歲的孩子遭恐嚇騷擾

從二零零零年起,三聖口派出所經常到我家騷擾,我和家人時刻處在驚恐之中,不能安穩度日。

在我夫妻被非法關押期間三聖口派出所人員對我家非法搜查並抄家,將我家農用三馬車抄走,天天去我家讓我十幾歲的大兒子去找錢,嚇得的孩子東躲西藏,不敢回家。有一天夜裏十一點,兒子想回家,派出所的車還在村口的大橋上停著。街坊鄰居們都說:「咱這不管白天黑夜,都有派出所的轉悠,賊都嚇跑了」。

三聖口派出所人員還到我二兒子的學校騷擾,不讓他上課,把他從學校拉回派出所,逼迫他寫不修煉的保證書,寫完後讓他自己走回家。派出所離我家十來里地,我兒子才十五六歲,他據理力爭最後將他送回家。

不到兩年四次被綁架

二零零零年一月,農曆臘月初八,年關已到,我和丈夫正忙著趕集賣衣服,三聖口派出所所長趙甲臣、指導員舒萬臣到我家騙我「到派出所給你們說點事兒,一會就回來」,誰知一到派出所就被關在一間屋裏,不許隨便出入。不一會兒,四道堼村的何春鳳、杜玉鳳、湯得秀、武雙芹都被騙來了。當時正是年關賣貨的好時機,我們卻被非法關押,造成貨物積壓,資金短缺,生活艱難。

二零零零年六月,我和丈夫侯玉清趕集剛回到家,三聖口派出所白義茹等人進屋就翻,將我存放櫃中的大法書拿出來要帶走,我不讓拿,就強行搶走,還把我夫妻帶到派出所,不讓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六大前,晚上十點左右三聖口派出所指導員舒萬臣帶人砸門,其中一個說「跟我們到派出所去一趟」,舒萬臣說「到派出所給你們說點事兒,一會就把你送回來」,結果直接送到永清洗腦班。當天我家院子裏曬了好多玉米粒,三馬車上放著剛進的貨,他們都視而不見。

二零零一年十月,我和丈夫侯玉清趕集賣衣服,在大王莊集市,被劉街鄉派出所人員強行綁架,當時一個趕集的同事問了我們一句「有信兒捎嗎?」也被綁架到劉街派出所,扔下幾米長的衣攤沒人看管。隨後我被劉街派出所人員拉到三聖口派出所,由白義茹跟著,到我家非法抄家,抄走錄音帶、大法書,又把我夫妻送進永清看守所。我丈夫因遭非法迫害絕食抗議,十天後身體虛弱,生命垂危,才通知家人接回。

丈夫侯玉清被迫害成植物人 含冤去世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我丈夫侯玉清因掛真相條幅被綁架到永清看守所迫害。第二天早晨,永清610頭子於勇夥同三聖口派出所幾十人,砸壞我家大門的鎖,撬開大門,闖進我家非法搜查,連我家的柴垛都翻開,盛花生的口袋都解開看看。幾天後,我弟弟何春生陪我到永清看我丈夫,公安局不讓見,還把我弟何春生、同去的杜玉鳳、湯德秀、張得豔抓上車,從後門送進看守所。我因當時被推倒在地不省人事,才沒被抓走。

我丈夫侯玉清被非法關押期間,曾被永清公安局張振清,尚俊彥、張強等人捏造事實,送往唐山勞教所,因檢查身體不合格,勞教所拒收,又被拉回永清看守所關押,六十天後放回家。

二零零四年八月初八,村裏人都忙收秋。中午兩點左右,我和丈夫在家收拾花生,三聖口派出所指導員舒萬臣帶人闖進我家,開始說「到派出所給你們說點事兒,一會就把你送回來」,我們都說「不去,有話在家說」。他們就一擁而上,將侯玉清抬上車,我一急暈倒車前,他們見死不救,揚長而去。侯玉清被直接送唐山勞教所迫害。

侯玉清被非法勞教期間,曾打電話告訴我說他出現血壓高,勞教一年回家後,出現嚴重腦出血症狀,經醫院救治,未見好轉,成了植物人,每天由我和二兒子日夜看護,十個月後含冤離世。

鑑於以江澤民為首的邪惡流氓集團對我全家實行的一次次非法迫害長達十六年之久,我認為,所有對我及家人實施迫害的直接責任人,他們為了維持自己的工作,保住生存的飯碗,不得不屈從於江澤民的淫威之下。為此我暫不追究所有直接迫害人的刑事責任,直接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懇請最高人民檢察院追查被告人江澤民的罪責,對江澤民提起公訴,以正國法,以平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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