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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雙被判刑 女兒遭株連迫害

——山東省招遠市供電公司職工孫國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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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六日】(明慧通訊員報導)山東省招遠市供電公司職工孫國夫婦,只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十幾年來多次被綁架、關押、被迫流離失所,警察抓不到孫國夫婦,竟將他們上中學的女兒綁架到洗腦班迫害。後來,孫國被非法判刑八年,妻子被非法判刑四年;而招遠「610」人員向大學施壓,取消了孫國女兒的保研資格。

現年52歲的孫國,日前向最高檢察院控告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他及家人遭受嚴重迫害。孫國要求最高檢察院追究、公開江澤民的刑事罪責,讓民眾了解法輪功的真相。

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至今長達十六年,使中國大陸社會各階層人員深深被謊言欺騙,盲目無知地與「真善忍」為敵,導致社會道德急劇下滑,最終真正受害的是誰呢?!

以下是孫國敘述遭迫害事實:

我於1996年8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修大法後我被大法「真善忍」的高深法理深深的折服,從此按大法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做好人,從此身體健康、道德提升,家庭和睦,在單位是出了名的好人,還改掉了抽煙喝酒等毛病,身心受益匪淺,親身見證了法輪大法是高德大法。

然而,江澤民出於一己私利和妒嫉,濫用職權、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指令非法組織「610」、各級公檢法司的人員瘋狂的打壓,製造了一樁歷史上最大的冤案。使千千萬萬的大法修煉者蒙冤受害。

我是一個在大法中親身受益者和見證者,為澄清事實真相,還大法和大法師父的清白, 1999年7月20日,我和妻子帶女兒去北京上訪,走到萊州沙河被招遠市公安局一夥人截回。從此家無寧日,我和妻子的單位及招遠市組織部、婦聯等輪番騷擾,被強迫寫保證書放棄修煉大法,居所被監視,電話被監控,每到所謂的敏感日就遭到騷擾。

1999年7月28日,我被停職,在單位被看管了7天,招遠市電業局局長姜洪海指使保衛人員甚至拿墊子鋪在家門口日夜看守,上下班派人跟蹤監視,過年回家看年邁的父母,電業局保衛科派2人跟蹤到老家,回來的時候再跟蹤回來。幾年來我們無法過上一天正常人的生活。

2001年1月19日,在上訪無門的情況下,我們只好去天安門廣場打橫幅表達心願,結果被警察拳打腳踢、綁架到了天安門分局,後被招遠駐京辦戴手銬拉回招遠羅峰派出所,我被非法關押20天後,又被連續非法拘留2個月,期間被招遠「610」勒索一萬元。在招遠看守所被非法拘留期間,失去人性的「610」警察對我刑訊逼供,搧耳光、用腳踢、用手搖電器電我長達兩個多小時,過電時身體被折磨得縮成一團,痛苦無法言表,遭電刑後幾天幾夜吃不下飯,只想嘔吐,從看守所出來後,手指被電燒焦的傷口還沒有癒合,人瘦的皮包骨。

就是這樣,我單位姜洪海還派人夥同「610」將我強制送到了洗腦班。在洗腦班這個黑窩,長時間不讓睡覺,強迫看污衊師父和大法的錄像,強制洗腦,還強迫我當「幫教」,被非法關押長達3個多月。

我回單位後,電業局撤了我的副科長職務,每月只發300元的生活費,後又下放到熱電廠車間幹重活。妻子被非法關押23天後,又被非法拘留15天,期間被原單位康泰集團公司總經理康炳元開除了工職。女兒被非法關押一天一夜,後被學校撤了班長等職務。

2002年4月13日上午,我正在單位上班,公安局一張姓副局長和「610」一夥及洗腦班頭目宋書芹等人無緣無故到單位抓捕我,我趁機走脫,從此流離失所。走脫後,電業局藉機開除了我的工職,「610」及電業局保衛科一夥10多人包圍了我家的住所,到處找我妻子要她交出我,並揚言交不出人把她也抓走。無奈妻子也被迫離開了家,之後他們到處找我妻子,妻子被迫流離失所達7年之久。家裏只剩下了一個年幼的女兒。

上中學的女兒遭綁架、關押、洗腦

「610」及電業局就派人跟蹤、恐嚇、騷擾我的女兒長達40多天,給我女兒的身心造成了極大的痛苦。2002年7月末學生放暑假期間,「610」又要把我的女兒抓到洗腦班迫害,逼學校必須把她送去洗腦班,並交1800元錢。逼迫學校老師開車到我的父母及岳母家到處抓我的女兒,女兒被迫離家出走,在外躲了整整一個暑假。

2005年8月11日,招遠「610」李建光等一夥人,為了抓到流離失所的妻子,不擇手段的夥同學校把我的女兒綁架到了洗腦班做人質,當好心人勸「610」警察說:「這孩子太優秀了,你們別把孩子毀了。」「610」警察說:招遠一中不缺一個好學生。就這樣,他們在光天化日之下,失去人性的將我女兒綁架到洗腦班。在洗腦班我女兒不吃不喝,哭著要求回學校上課,孩子被抓後,我的父母親及岳母哭成一團,全家人都急瘋了似的,我女兒被非法關押了15天才放回,給孩子的身心造成了嚴重的摧殘,給全家老少造成了巨大的痛苦。

被非法判刑八年

2002年9月5日,我和2名功友在畢郭鎮向世人散發真相資料時被人惡告,遭「610」及畢郭鎮派出所警察10多人非法抓捕,在光天化日之下,那些警察們狠狠地毒打我們,拳腳棍棒相加,將我打倒在公路旁的泥溝裏,然後拖上來再打,一直打到趴在地上起不來。圍觀的群眾都捂著眼睛不敢看。後被拉到畢郭鎮派出所刑訊逼供,欒德青用木製的報夾狠狠地打我的後背和兩大腿,被打得紅腫出血,耳朵被搧的出血。第二天,我被送到了看守所,又遭刑訊逼供,我被雙手銬在凳子腿上一整夜。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長達6個月之久,期間一直不讓家人探視。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2003年2月8日,我被判重刑8年,因不服提出上訴被駁回。2003年3月24日在沒通知家人的情況下,被劫持到山東省監獄。在山東省監獄,更是受盡了折磨,因不「轉化」,被嚴管,從早晨5點一直到晚上12點左右坐在小板凳上一動也不准動,天天如此。2003年12月26日,入監隊監區長張磊光、指導員李偉、警察陳岩指使10多人對我拳打腳踢、搧耳光、罰站2天2夜,毆打折磨逼迫我轉化。2006年6月1日到7月25日,我被非法關禁閉56天,期間手銬腳鐐加身,每頓飯只給2兩饅頭、一塊鹹菜、一碗涼水,還經常遭到管禁閉室的刑事犯趙洪勇的威脅迫害,被非法關禁閉期間,正值夏天,濟南的天氣本來就熱的喘不過氣來,他們還經常白天晚上連續72小時開射燈折磨我,我瘦得皮包骨,150多斤的體重剩了不到100斤,被折磨的死去活來。

妻子遭非法判刑四年

2010年8月29日,我妻子被招遠「610」及國保大隊王玉成、宋紹昌等人綁架,我依法為妻子聘請了北京律師做無罪辯護。為了阻止我為妻子請律師辯護,招遠市公、檢、法及610人員極力阻止律師介入,電業局人員盲從「610」的指示,每天派人守候在我的家門口,限制我的人身自由。2010年12月5日,招遠法院在看守所秘密開庭「審判」七名法輪功學員,我妻子也是其中一個。這是一場見不得人的「開庭」鬧劇,招遠公、檢、法聯合違法,看守所裏外戒嚴,不准律師、家屬進去,更不準任何人旁聽。不僅如此,只是因為我為妻子聘請了律師,「610」人員還夥同電業局有關人員將我秘密綁架到洗腦班非法關押折磨了三個多月才放回家。他們執法犯法。

這場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已經持續近16年了,十幾年來,我和妻子多次被非法抓捕、關押、被迫流離失所、雙雙被開除公職、我被非法判刑八年、妻子被非法判刑四年、女兒遭株連迫害,受到嚴重騷擾,並多次被非法抓捕關押,招遠「610」和電業局姜洪海等人向女兒學校誣陷我們,女兒因此被取消了保研的資格,給女兒身心造成了很大的傷害;我父母在我八年冤獄期間相繼含冤離開人世,帶著深深傷痛和遺憾走了。我冤獄期滿回家才知父母的去世,不禁失聲痛哭,心裏的傷痛無法言表。岳母也因長期的驚嚇和精神折磨,在承受到極限時精神失常,過著非人的生活。我們只是因為堅持自己正常的正教信仰,所有的天賦人權卻被徹底踐踏和剝奪,我和我的家人遭受的迫害及承受的痛苦折磨真的不敢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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