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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被迫害致死 四川省南充市醫生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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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五日】張清芬,女,七十三歲,醫生,家住四川省南充市;張清芬的丈夫李建侯,因為修煉法輪功已被德陽市監獄迫害致死,之後,張清芬也被冤獄四年迫害。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張清芬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李建侯生前是南充市農資總公司書記、副總經理、市政協委員,曾在部隊任團職幹部,後轉業到南充市農資總公司。

張清芬女士在控告書中說:「我先生李建侯從一九九六年九月經熟人介紹開始修煉法輪功。他找到煉功點和學法小組集體煉功學法。經過學法和煉功後,我先生修煉前的頸椎骨質增生、膽囊息肉等疾病全都好了。我看到他修煉法輪功後身體變的健康了,滿面紅光,精力充沛,而且變的寬容大度,還經常幫助別人,變的很善良也更加真誠。

看著我先生身心的巨變,作為醫生的我對《轉法輪》這本書產生了極大的興趣。看過後,就被這本書完全吸引了。我不斷的看,再也放不下了。我先生叫我到煉功點上學法煉功,我於一九九九年三月開始煉起了法輪功。

我修煉後嚴格要求自己,心態也變的更加平和,皮膚白嫩,我感到生活裏到處是陽光,心裏充實又說不出的喜悅。和我先生比學比修,我們家沐浴在得法被救度的喜悅當中,那種幸福的感覺無法用語言表達。有種對大法恩師不能報答的感覺。唯有精進,再精進的真修,才對的起師父的慈悲救度之恩。」

可是好景不長,我才正式學了幾個月,我先生才學了三年不到,江澤民就發動了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迫害。下面是我被迫害和我先生所受到的迫害部份事實。由於消息的封鎖,我先生被迫害致死的具體情節,我無法得到。

1)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七點,南充市西城派出所來一個警車,停在我家大門口,上來幾個警察強迫把我帶到車上並說昨天晚上沒聽廣播都要來派出所,罰款三十元交上錢才讓回家。

2)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一日我先生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打橫幅證實大法好,又去了信訪辦公室討個公道後被南充市國安大隊李姓公安送回南充被非法關押十五天,關押地點:順慶區看守所。這個李姓公安的差旅費一千五百元由我先生負擔。要出看守所時,國安大隊叫我拿一千元作為「不去北京的保證金」,如果十二月之前不去北京,就退回。十二月中旬後,我到國安大隊要錢,他們說現在還在煉功,就不給。

3)二零零一年一月九日,南充市新建派出所晚上十一點來我家,倆位便衣警察叫李建侯去新建派出所,所長要跟他談話,把他帶走了。兩個小時後,七、八個警察(名字不知)闖入我家,抄走了三十份大法真相資料,回到派出所折騰一夜,沒讓睡覺,第二天早上八點,送到國安大隊後又送到順慶區看守所關押三十天判勞教一年(所外執行)。

4)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南充市順慶區新建派出所警察王澤雲通知李建侯下午三點去派出所。下午三點,李建候去了新建派出所,警察王澤雲帶李建候去南充師院聽「轉化」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報告會。聽完後,王澤雲帶李建侯回家的路上,問李建侯:「你聽了法輪功學員講話,他講的好吧?」李建侯說「好甚麼,他邪悟了。」當時,王澤雲生氣了,回到派出所,晚上十點,把李建侯送到順慶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天。

5)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五日下午二點,新建派出所警察王澤雲帶了七、八個警察闖入我家,沒出示任何證件和搜查證,就開始抄家,當時我一個人在家,我先生還沒放回。王澤雲說有人給了我三百份大法資料。我說沒有給我。他們就到處翻,抄走大法書十六本,真相資料四百份,筆記本兩本,並把我帶到新建派出所把我關在廁所,拿一把椅子給我坐,在又臭又髒的廁所關到第二天下午二點,又把我送到順慶區看守所關押四十天後被勞教一年(所外執行)。當時是警察王澤雲和我單位保衛科科長何永定告訴我的。在關押期間,我始終保持善念並抓住一切機會給監舍的犯人講清大法的真相。

6)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一日,我和李建侯去發真相資料,被同時非法關押三十天。關押地點:南充市順慶區看守所。

7)二零零二年一月南充市順慶區「六一零」辦公室通知南充市社保局停發我勞教一年的養老金,合計六千元。

8)二零零二年六月五日早上七點,南充市順慶區國安大隊隊長蔡勇帶七、八個警察再次闖入我家搜查,抄走《轉法輪》一本、《導航》一本、《大圓滿法》、筆記本一本(抄寫經文)。九點,把我先生帶到警車上送到國安大隊。下午送到順慶區看守所關押,被非法關押二十天後,李建侯開始絕食抵制迫害。他每天都喊「法輪大法好」,寫真相資料,發給監舍的其他人看,給看守所的警察看。看守所的警察叫他吃飯,他不吃,就給他捆在刑床上,把兩個胳膊和兩隻腳各捆在刑床上折磨。

中共酷刑示意圖:長期捆綁
中共酷刑示意圖:長期捆綁

9)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我得到順慶區法院要非法庭審我先生李建侯的消息,我趕去旁聽,我看到我先生被兩個警察架著進的法庭,這時他已骨瘦如柴,非常虛弱。法官還是冤判他三年徒刑。我當時大聲喊到「他是世上最好的人,法輪大法好!」也是這天下午,我被國安大隊人員押上警車帶到國安大隊三樓後,由西城派出所警察安生帶到派出所,當晚送到順慶區看守所關押。

10)二零零三年一月三日,我先生被送到德陽市監獄迫害,三月二十七日,被迫害致死。

11)二零零三年七月,又把我從順慶看守所轉移到南充市高坪看守所關押。

12)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四日下午三點,非法關押我的高坪區看守所給我帶上幾十斤重的腳鐐,第二天八月十五日下午三點,我兒子媳婦來看我,才給我取下。

13)二零零四年一月六日,高坪區法院蓄意錯用刑法三百條非法判了我四年徒刑。

14)二零零四年三月八日上午用警車把我送到簡陽市養馬河服刑。同時南充市順慶區「六一零」辦公室通知南充市社保局停發了我四年養老金共計:24225.6元,

到監獄後,我的視力下降了,看東西、寫字、有點不清晰,被關押一年多後,我要求和我先生見面,監獄長打電話給我大兒子、媳婦來監獄接見中心告訴我先生李建候已經去世了。我哭了。二零零六年上半年再次傳來噩耗。我大兒子、媳婦已知道我還有幾個月滿刑要回家了,不能再瞞著我了。來看我告訴我二兒子李亮二零零三年七月自殺了。這突然間對我的打擊實在太大了。心裏十分痛苦,我的眼淚都流乾了。

15)在監獄服刑期間,每天早上七點到晚上十點勞動(沒有工資)。每天工作十五個小時。而我已六十多歲。到出監獄時我已六十四歲。

16)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三日回家後,派出所、社區派人監視我,有時來我家騷擾我。

17)從二零零一年十一月開始到李建侯被迫害去世,南充市「六一零」辦公室通知順慶區社保局停發李建侯退休金共計:28340元,拒付李建侯安葬費一萬七千元。

18)從二千零五至二零零六年兩次加工資每月二百五十元,南充市社保局以我被判刑為由拒不給我增加。從二零零五年到現在十年合計三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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