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不可為世俗所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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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有些同修,長期有一個目地沒有意識到或去不掉,就是想追求人的「美好或好處」,比如由於修煉身體舒服了就高興,在生活中順暢一點或得到了甚麼利益、名聲而暗暗竊喜,潛意識中總想通過修煉去業後得到人的榮華權利。每一次「高興」或「喜」的背後,就是有一顆求得人的利益或私情的東西在。

更有甚者,講真相或勸退了幾個人,心裏想的不是別人得救,而是自己功德又提高了吧。或者是抱著為了提高自己的功德而去講真相。這種想在法中得到「人」或「修煉」好處的其實都是有所私求。而私恰恰是舊勢力的東西。十多年來,大魔頭利用邪黨一直誣蔑大法是X教,它們為甚麼能誣蔑得了呢?我們每一個同修有沒有向內找自己呢?

師尊在《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中回答弟子的一個提問時講過這個問題:

弟子:可不可以用修煉的東西去還常人中的東西?

師:不可以,我沒有叫你這樣做。因為修煉的東西是無價的,師父為你圓滿而做的你卻這麼不珍惜。那不只你修的,其中有師父為你承受的、為你做的。想也不能這樣想,沒有這個道理。

修煉人在修煉中連生死執著都要去掉,還求甚麼人的東西呢?

因此,我們不能抓著人心不放,由此產生的依賴心、求安逸心、色慾心等,被舊勢力不斷擴大,給自己的修煉造成魔難,真是不值得!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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