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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分鐘 還是三五年

——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仍在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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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四月九日】在王立軍到美國駐華成都領事館尋求庇護後,交給美方大量薄熙來的犯罪證據,據傳其中包括薄熙來下令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證據。之後,王立軍、薄熙來、周永康迫害法輪功學員以及參與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部份證據在海外媒體被曝光。

中國媒體報導,三月二十二日,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在杭州表示,中國將儘快建立器官捐獻體系,並承諾在三至五年內徹底改變過去主要依靠死囚來獲得移植器官的畸形方式。針對黃的言論,曾被評為科技界最有影響力的十大人物之一的國際知名專家、美國賓夕法利亞大學生物倫理學中心主任卡普蘭(Arthur Caplan)教授稱:「這種從死刑犯身上取得器官的系統應該在三、五分鐘內改變。」

死囚捐獻?還是「按需」殺人、摘器官?

三月十三日,卡普蘭教授在美國費城醫學院發表了「使用囚犯遺體做器官來源的道德倫理問題(The Ethics of Using Prisoners as Sources of Cadaver Organs)」的學術演講重點談到了中國境內「為需求而殺人」的摘取器官的驚人罪行。他說,中國改變了執行死刑的方式。

對卡普蘭教授來說,能夠許諾在三週內替你找到一個肝,只有「按需殺人」才能做到,而中國許多家醫院,特別是軍用醫院,一度就是這樣公開招攬顧客的。在美國或澳洲等國,一般需要好幾年、甚至十來年才能等到一個器官。

媒體曝光:移植手術 黃潔夫一天調來兩個備用肝臟

中國媒體的一些報導足以說明卡普蘭教授按需殺人、摘器官現象的大量存在。據「烏魯木齊在線」和新浪網報導,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下午,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在隨同中共政法委書記羅幹參加活動時,順便在新疆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演示了一場移植手術。

報導中稱,黃潔夫要為四十六歲的肝癌病人姚樹發做自體肝移植。他們馬上聯繫位於廣州的中山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和位於重慶的第三醫科大學西南肝臟醫院醫治中心,分別讓他們準備一個備用肝來,以防自體移植失敗。報導稱,僅一天時間,「二十九日下午六點三十分,匹配的肝臟就由重慶運來了!廣州中山醫院的三名醫護人員也帶著轉流設備和一個肝臟火速趕到新疆!」

黃潔夫的手術從二十九日晚七點一直做到三十日早上十點,在觀察二十四小時後,黃宣布手術成功,不再需要備用肝臟了。但是這兩個來自重慶和廣州肝腎供體為甚麼剛好都在同一天──黃潔夫做移植手術的前一天被宣布處死,並執行死刑呢?

《長春城市晚報》二零零六年三月四日報導了一則離奇的百里「摘心」術。浙江二十八歲的心臟病人謝抱時需要做心臟移植手術,醫院第二天就找到了免疫匹配的心臟。報導中稱,「二十八日早上十點多,吉大二院腎病內科主任苗裏寧,乘救護車趕往距長春五十公里外的地方去取供體心臟,十分鐘就摘下一名男子的心臟,放在專門的心臟冷凍保護液中,然後以一百八十公里的時速趕回吉大二院,三小時後,那名男子的心臟就在謝抱時的體內跳動起來了。」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九日,《南方日報》報導了中山三院肝移植中心的肝腎聯合移植手術。「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僅隔一天時間,省外就傳來好消息──配型與病人吻合的肝腎找到了。十七日下午六時,肝腎被火速空運到了廣州。八小時後,手術順利完成。」

王立軍自曝活摘證據

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下簡稱「追查國際」)提供的證據,王立軍曾親自參與活摘器官。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一日,中共喉舌CCTV在採訪報導中稱「錦州市公安局現場心理研究中心」為「中國警方現在唯一的一所現場心理課題研究中心」。據王立軍本人描述,「對於從警多年的警察,當一個人走向刑場,在瞬間幾分鐘轉換的時候,將一個人的生命在其他幾個人身上延伸的時候,都會為之震撼」。

顯然,這是人體器官移植的現場。王立軍在「光華創新特別貢獻獎」頒獎典禮上還談到「晉陽秘書長為首的中國光華科技基金會的所有同仁,多次到研究中心考察……他們親臨一線,就在我們的現場,技術解剖的現場,器官受體移植的現場」,見證了「器官受體移植」。

王立軍談到器官受體移植時稱:「我們所從事的現場,我們的科技成果是幾千個現場集約的結晶,是我們多少人的努力……光華科技基金會晉陽秘書長,他們親臨一線,就在我們的現場,技術解剖的現場,器官受體移植的現場。」也就是說僅成立兩年多,該「研究中心」已完成了幾千起器官摘取並移植。

是死囚犯?還是法輪功學員?

據大赦國際的紀錄,在二零零零年和二零零五年之間中國大陸死刑犯的處決數量平均每年一千六百一十六人。而死囚器官還受「組織配型」、「冷缺血時間」、處決時間和地域等的限制,利用率也不過百分之三十。據中國器官移植網提供的統計,二零零三年中國的「公民逝世後器官捐獻」數字還是零,經過多年的努力,二零零六年僅有二十二位死者家屬同意捐出親人的器官。

而大陸官方公布數據,器官移植每年在一萬到兩萬例。以肝移植為例,每年實施全肝移植四千例(實際數據可能還會多出三至四倍),即使按照陌生人群百分之三十的利用率來算,四千個肝臟就至少需要從至少一萬三千個死刑犯中挑選。而實際的死囚犯的數字遠遠低於這個數字。

明慧網發表的《「死刑犯」撐不起中國器官移植市場上的蘑菇雲》提供的翔實證據說明,死刑犯的器官根本無法滿足中國大陸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六年間器官移植數量的瘋狂攀升。該文與著名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及前加拿大外交部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發表的《血腥的器官摘取》一書得出結論是一致的:法輪功學員在中國被活體摘取器官大量存在。

二零零九年,追查國際公布了一位證人現場目擊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證詞,他是當時在王立軍手下任職的一位武警,王立軍給他們下的死命令是,對法輪功「必須趕盡殺絕」。

在錄音證據中,這名錦州武警說:「不打任何麻藥,手術刀在胸脯,一刀下去,血是噴濺出來的。那個女人就嗷……大叫一聲,說法輪大法好。這個人身份是一個老師啊,在這之前,她受過的羞辱更大。我們的警察有不少就是變態的那種,給她進行,用鉗子、用窺視器,對她進行猥褻,她長的有點姿色,比較漂亮,對她進行強暴……當時王立軍,現在的重慶公安局長,下死命令『必須斬盡殺絕』。」

追查國際對全國各地涉嫌參與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法院、醫院、看守所等地進行調查的錄音證據和《血腥的器官摘取》一書的結論是一致的。

二零零三年到二零零六年之間是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幾年,為了讓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修煉者放棄信仰,江澤民下令「殺無赦」、「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對法輪功可以不講法律」、「打死算自殺」等滅絕政策,全國各地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不易受到法律的追究。

「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仍在進行

卡普蘭教授稱為盜取器官而殺人的行為是「器官移植界最令人髮指的罪行」。大衛•麥塔斯和大衛•喬高稱這種暴行為「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

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二十二日承諾,「在三─五年內徹底改變過去主要依靠死囚來獲得移植器官的畸形方式。」

對此卡普蘭教授稱:「這種從死刑犯身上取得器官的系統應該在三─五分鐘內改變……要五年以後才在中國建立遺體捐獻制度,在這種野蠻殘暴的為獲取器官而殺人的行為仍然在中國存在的情況下,五年的時間太長了吧。」

活摘器官作為反人類罪將成為國際公敵

從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起,所有申請前往美國的非移民簽證的申請人都要在線填寫DS-一百六十表格。值得注意的是,從二零一一年六月開始,DS-160表格中針對申請人的背景審查部份還增加了活摘器官問題,即「你是否曾經直接參與強制移植人體器官或身體組織?」(Have you ever been directly involved in the coercive transplantation of human organs or bodily tissue?)

二零零四年加拿大皇家騎警將四十五名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高官列入監視名單,可以拒絕他們進入加拿大、遣返或起訴等,名單中包括江澤民、羅幹、劉京、周永康、薄熙來等人對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的罪行都難辭其咎。

近幾年,迫害元凶江澤民、羅幹、周永康、薄熙來等三十餘名中共高官,因為血腥迫害法輪功,已在世界三十多個國家被以「反人類罪」或「群體滅絕罪」告上了法庭。據維基解密,中共高官到國外出訪時,最擔憂的是在美國被法輪功學員訴諸法庭。

制止活摘器官人人有責

活體摘取人體器官是對人類尊嚴的嚴重踐踏,也是人類的恥辱。每個人都用應當呼籲禁止。因為一旦允許這樣的罪行發生,就是對人類整體安全的威脅。

事實上,近日,中國刑事訴訟法修正案「第73條」規定: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公安機關可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將犯罪嫌疑人監視居住。

中共的這一條例,使得「秘密失蹤」合法化,公民的權利會隨時受到侵害而無人對此負責。如果公民可以合法的「失蹤」的話,是不是也可以「合法的」「捐贈」器官呢?這樣的法律是不是威脅到每個無辜公民的人身安全呢?一個漠視生命政權的邪惡是無法度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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