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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大陸接收新唐人是完全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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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在中國大陸的警察與廣電局工作人員在干擾公民接收新唐人衛星節目時經常說,「我國對銷售、安裝、使用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實行許可證制度,私自安裝衛星地面接收天線的行為是違法行為,有關部門將強制拆除,並處以罰款。」這其中所說的違法是指國務院1993年發布的國務院129號令、廣電部第11號令,說是為了精神文明建設之類的話而規定了一些條款,不許個人安裝天線接收境外衛星電視節目。

然而,2002年11月1日國務院頒布了《關於取消第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明確取消共789項行政審批項目,其中第567項就是取消了(國務院第129號令)關於衛星天線的銷售許可證制度。此規定說明已經可以自由買賣衛星天線,既然銷售是合法的,那麼公民從合法的渠道購買的天線就是正常的商品,各種執法部門沒收及強制拆除衛星天線就是非法行為,是在執法犯法。

其實,中共警察所依據的已經被取消了的「國務院第129號令」從本質上是違背中國憲法和國際人權公約的。

憲法第一章第五條: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憲法第40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

「通信自由」的概念包括通書信、電話通信、無線電廣播通信、微波通信,國際互聯網的通信以及衛星電視廣播的接收的自由,之所以這樣理解是因為「通信自由」的概念其內涵和外延均包括了信息溝通和信息交流自由的意念,憲法對「通信自由」並沒有在手段和方法上作出過任何限制性的解釋。所以可以理解為中國公民是有自由接收新唐人衛星信號的權利的。

憲法第三十三條: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中國簽署過的《世界人權宣言》十九條: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遞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根據憲法和《世界人權宣言》的相關條款,在中國大陸公民是有權利接收境外新唐人衛星電視節目的。

中國憲法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作為中國的公民個人有自由選擇信仰的權利,你可以選擇信神,也可以選擇修煉法輪功,可是前提是公民首先得知道各種準確的信息,從而做出正確的選擇,在現代科技發達的今天,電視已經成為人民獲取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而這條法規規定中國人不可以安裝天線接收境外的電視節目,其實就是只允許中國公民收看中共的電視節目,而目前中國大陸的所有公開官方媒體包括電視台,廣播電台,報紙等等都是中共嚴密控制的,一言堂的媒體其實是只播放共產宗教的教義(關於共產宗教的問題可以查閱《九評共產黨》)和顛倒黑白造謠抹黑的宣傳,這本身就是在侵犯中國人的最基本的人權,使中國人失去了獲得準確信息的渠道,從而失去獨立思考判斷選擇的能力,由於只是灌輸一種共產教義,抹黑篡改其它的思想與信仰,最典型的實例就是中共對法輪功的造謠抹黑,編造出來天安門自焚偽案等等一系列的事件,不允許人民接觸真正其他的思想與信仰,其實質的結果就是剝奪了公民的宗教信仰的自由。

這個國務院129號令規定只有下列單位和場所才可以申請接收境外衛星電視廣播節目:(一)級別較高、規模較大的教育、科研、新聞、金融、經貿等確因業務需要的單位;(二)三星級或國家標準二級以上的涉外賓館;(三)專供外國人和港、澳、台人士辦公室或居住的公寓等。

這一條的定義把普通中國公民視為二等公民,外國人通過衛星電視就可以了解世界,我們中國公民卻不可以,這本身就是行政性法規被中共組織利用後的表現,外國人在中國大陸除部份享有外交特權者以外,所有的外國人應服從屬地管轄。中國憲法雖然沒有明確規定這部份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必須與中國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但是按照國際慣例,在他國的普通外國人其最高的權利享受是國民待遇。而保護普通外國人享有在中國境內其法律地位超越中國公民的特權,反映了中共統治下的一些特色。

境外的新唐人衛星電視節目是客觀性報導的,反映中國大陸的事實真相,而在中國大陸境內的外國人大部份是了解中國大陸的事實真相的,而中國公民就不同了,大家基本上就是從小一直被中共欺騙宣傳著長大的,其中也包括中共黨員的本身,而中共的本性就決定了它不會讓中國公民了解事實的真相,包括從它的歷史到它的現在的所作所為,所以它就假藉著法律的名義搞出來一些東西,根本目的是不容中國公民了解事實真相,而這種歧視中國人的現象,其實也不奇怪,因為中共組織本身就是西來幽靈傳來的一個組織,它歧視中國公民也是其組織的必然。

這樣一條行政法規,不僅從法律意義上與中國憲法相抵觸,其實從人間的正常思維也是解釋不了的,南方沿海城市不用衛星天線就可以看到台灣、香港電視,這算不算違法?沒有衛星天線聽看就不違法,有了天線就違法?這不是很荒唐嗎?另外短波收音機也可以接收到外國的節目,現在的互聯網裏很容易就可以看到外國的電視節目,那樣是否違法,現在中國大陸流行出國旅遊、出國考察、出國定居、把子女送到外國教育等等,這還不用安裝衛星天線了,天天直接的看外國電視節目,如果按照安裝天線收看境外衛星節目違法去類推的話,那出國的可能就得定一個更大更嚴重的罪名,大家還應該記得在中國文化大革命時期有一項罪名叫「收聽敵台」,現在聽起來感覺挺可笑的,當然現在的中共組織不會那樣赤裸裸的做事,於是它就假借法律的名義,脅迫一些單位搞出來一些似是而非的東西,說是法律,其實是一些違反憲法的惡法,說白了就是中共組織為了其小集團的私利,以流氓無賴的做法,無法無天殘酷迫害中國公民,然後嚴密封鎖掩蓋事實真相,但還裝出正人君子的樣子,假借法律正義的名義欺騙被蒙在鼓裏的中國人,當然也在欺騙給中共做打手的中國人。

綜合以上的論述,中國公民在中國大陸安裝衛星天線接收境外的新唐人電視節目在法律上講是完全合法的,國務院129號令、廣電部第11號令是徹底的一條惡法,是必須廢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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