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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穿囚服 維護好人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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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四月三十日】人做了壞事,損害了他人或公眾的權益,觸犯了法律,並且被法院判了刑,這樣的人就是犯人。可是那些因為做好事,只因不符合某個政黨的邪惡本性,而被其假藉法律去處罰的人,他們是犯人嗎?當然不是。即使將他們關押在監獄裏,他們也不是犯人;相反,那些被該黨利用來迫害好人的人,他們才是執法犯法的人。

十二年來,法輪功學員就是被這樣對待的一個群體。被非法關押在監獄中的法輪功學員,他們是怎樣做的呢?面對強加給他們的罪犯身份該如何做,特別是當他們明白中共操縱的政府是在用這種形式對法輪功展開毀滅性迫害時,他們還能堅持自己的信仰嗎?

對於中共的獄警來說,只要是被法院判了刑送進監獄的,管你是罪有應得還是千古奇冤,一律要接受他們的管理。尤其對法輪功學員,來自上面的要求都很嚴:首先逼他們放棄信仰,再逼其認罪,最後輔以沉重的勞役,過程中可以不擇手段,而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摧毀他們的修煉意志。為此,是凡涉及監押法輪功學員的監獄,挑選的獄警都是極其狡詐、兇惡之徒。

現年四十八歲的哈爾濱南崗區法輪功學員閆春玲,於二零零三年遭中共非法判刑九年,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女子監獄。閆春玲歷經種種魔難,始終不承認自己是犯人:不穿囚服,不參加奴役勞動,視監獄的規章制度為虛設。

我們根據她的自述,以及有關她的報導,看看她是怎樣面對強加給她的非難的。

今年三月十一日上午,春玲在床上雙盤打坐。這個雙盤,對法輪功學員來說非常正常,那是煉靜功的一個基本坐姿,可是在監獄卻是被強行禁止的。

女監獄長包銳和二監區副大隊長董岩,帶著兩個女警察進來了。春玲沒吱聲。董岩說:「來,閆春玲下地。」春玲仍然沒動。

董岩對春玲的態度有點惱火,想發作,當著監獄長的面又不好意思,自己給自己找台階下說:「你看獄長來了,出於禮貌也得下地。」

按說,董岩的話比較客氣,哪有獄警這樣對待犯人的?可是要是將時間倒流,看看她們曾經怎樣對待春玲的時候,就自然能理解春玲的做法了。

閆春玲在被劫持進監獄前,曾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第二看守所和萬家勞教所。在勞教所,她曾被剝奪睡眠二十八天,還曾被送到男監兩天兩夜。在看守所,她被強制戴上手銬腳鐐四十多天。在這個黑龍江女子監獄,她因不配合獄警的要求,被關押小號達九十七天,被戴手銬腳鐐九十六天,而對她的毒打更是家常便飯,獄警曾派八個犯人看她一個。可是這些都擋不住她呼喊「法輪大法好」。

酷刑演示:背銬腳鐐:此酷刑生活不能自理,吃喝拉撒都由刑事犯料理
酷刑演示:背銬腳鐐:此酷刑生活不能自理,吃喝拉撒都由刑事犯料理

說起閆春玲,獄警們提起來也都有點發怵:她甚麼怕心都沒有,根本不聽獄警的擺布;打她再狠,她還是該煉功煉功,該呼口號呼口號,從來不承認自己是罪犯。

當時春玲說:「我尊重你們每一個人,你們到我家做客,我會招待你們。在這裏,犯人見你們會立即下地。我不下地是因為我是大法弟子,我沒有觸犯法律,更不是犯人。」

監獄長無奈,只好離去。她們走後有十分鐘,值道的犯人傳話說,大隊長陳冬月找她。春玲進了辦公室,看到屋裏有董岩、陳冬月、胡裕楠、張璇四名警察,她就坐在門口的沙發上。顯然是董岩將剛才的情況和她們說了。

陳冬月嗷的一聲喊道:「站起來!我們都站著,你坐著?」春玲平和地說:「你們別這樣對待我,我沒有犯罪,也不是犯人,我堅持信仰真善忍沒有錯。」董岩喊道:「你說今天夠不夠給你押小號的?」春玲說:「我已經和你們說了,我的行為不是針對你們個人,我是在抵制對法輪功的這場迫害,我沒有觸犯國家法律。你們不能像對待犯人一樣對待我們。」

這就是春玲看待自己的身份及抵制強加的迫害的基點。聲音不大,話也不多,但是平和中透著堅毅。

其他的獄警急了,同時喊道:「我們看判決。」

春玲後來回到監舍,大約又過了十分鐘,陳冬月帶了四個犯人進來。陳冬月說:「是拽你,還是你自己下地?」春玲沒有理她。一個叫王鳳春的犯人,一把將春玲拽下地,拽著她就往外走,將春玲拽到走廊大廳。閆春玲高喊:「法輪大法好!」王鳳春不由分說劈頭蓋臉打了起來,可是閆春玲一直不停地高喊「法輪大法好」。

他們將春玲拖到小號。小號是關犯人禁閉的地方,非常狹小,吃喝拉撒睡都要受限制,其實就是獄中獄。這些年當中,被監獄利用來殘酷地迫害法輪功學員。

到了小號,獄警讓犯人們強行扒下春玲的衣服。衣服扒下後,一個獄警還不解恨,竟說:「把內褲也扒下來。」春玲使勁拽著,她們沒有得逞。扒下衣服後硬給春玲套囚服,春玲全力撕扯拒穿囚服,並一直高喊:「法輪大法好!」

王鳳春不停地打她、掐她,還抓住她往牆上撞。春玲大聲問她們:「是誰指使你們這樣幹的?你們是在犯罪呀!」小號的大隊長張春把電棍觸在春玲的臉上威脅說:「你要老實點。」春玲大聲說:「我正告你不要執法犯法。」

陰森恐怖又窄小的小號裏,春玲的兩手分銬在兩側的地環上,整天二十四小時都是這麼銬著。

三月二十一日董岩問她:能不能穿上囚服在小凳上碼坐。春玲回答:「不能。」三月二十四日董岩和陳冬月一塊來了。陳冬月說:「現在對你沒別的要求,就是穿囚服,坐在床上也行,看見警察就下地,能不能服從?」春玲搖頭表示拒絕。

這樣的要求要是對待一般犯人,應該說是很低了。可是對於法輪功學員來說,這樣的要求也不應答應,因為他們確實沒有犯罪,是江澤民一夥利用著法律在犯罪。既然他們沒有犯罪,為甚麼要順從呢?順從了,其實就是在默認中共強加的迫害。

陳冬月又說:「你看你都啥樣了,你說誰也沒像你,說難聽一點就是,瑟大勁兒了,還給獄長唱歌,你說你損失不大嗎?你所珍惜的那些都沒了。你搖頭是甚麼意思,能不能服從管理?」

說起給監獄長唱歌,這事發生在二月十四日,監獄長包銳帶人到監舍翻查春玲的物品,春玲邊勸她們邊說:「我給你們唱首歌吧。」說是唱《得度》,那是一首法輪功學員創作的歌曲。這幾個人敷衍著說「唱吧,唱吧」,邊說邊走了。

這次,春玲仍然正告她們自己不能接受管理。過了兩天,閆春玲從小號出來,腿被迫害得難以入睡,常常在噩夢中痛醒。可是即使這樣,她仍然堅持自己法輪功修煉者的身份,根本不承認強加給自己的罪名。

其實,迫害法輪功這十多年來,在中共的監牢裏,一直有許多法輪功學員拒不承認強加的罪名,抵制邪惡的要求,他們用自己巨大的承受和堅定的信念堅持著自己的信仰,這本身就是對中共邪惡迫害政策的否定。閆春玲說的很好:「我的行為不是針對你們個人,我是在抵制對法輪功的這場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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