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稿選登】法輪大法教我做好人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四日】(明慧網世界法輪大法日徵稿選登)《轉法輪》中寫道:「真、善、忍這種特性是衡量宇宙中好與壞的標準。甚麼是好甚麼是壞?就是用他來衡量的。」「不管人類的道德標準怎麼變化,可是這個宇宙的特性卻不會變,他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那麼作為一個修煉人就得按照宇宙這個特性去要求自己,不能按照常人的標準去要求自己。你要返本歸真,你要想修煉上來,你就得按照這個標準去做。」

我想做一個好人,就把師父講的這段法記在心中。在家裏、在工作單位、在社會環境中儘量嚴格要求自己,與「法」對照,看看自己是不是在從本質上逐漸改變,由為私為我向無私無我、先他後我變。「如果你們人人都能從內心認識到法,那才是威力無邊的法的體現──強大的佛法在人間的再現!」(《精進要旨》〈警言〉)

我是一名教師。我除了做好自己的教學工作,還主動承擔起辦公室的清掃工作。辦公室裏有十多個人。每天日常的衛生清掃如擦玻璃、打水、掃地、倒垃圾等等都是我一個人幹。其他老師用完東西、吃完零食扔得桌上桌下哪都是,有時我剛收拾完又被她們弄得一片狼藉。有時心裏就想:現在的常人怎麼這樣,一點兒道德都不講。想著想著心裏就有點兒不平衡。但轉念一想,大法弟子應該是不計較個人得失的。我用大法來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做一個超越常人的修煉者。我每到一個新的工作單位,都用自己的行動去改變環境,影響他人。勤勤懇懇的工作,默默無聞的付出,數年如一日。同事們對我的人格評價最好,我的表現也為講真相、救眾生建立了一個良好的基礎。

我對學生一視同仁,盡心盡力的教書育人,讓學生們能夠感到我是一個認真負責的好老師。工作本身不是修煉,在本職工作環境中能夠修煉。

當前社會上流行家長給老師送禮的風氣。我也遇到過很多家長送給我禮品、禮金等事,但每回都被我婉言拒絕。有的直接講真相告訴她,我是大法弟子,與常人不一樣。我不收禮,對你家孩子還是一樣照顧,不用擔心的。

我的清廉也贏得了學生家長們的好評。有個學生旅遊回來,從旅遊勝地給我買了一串玉珠手鐲。我沒要。第二天,這個學生塞給我一張小紙條,說是她媽媽寫給我的。我打開紙條一看是「清可貴」三個字。這三個字真是難得啊!在如今金錢至上的社會,有誰會拒絕到手的禮物呢?恐怕只有大法弟子了吧!

我自小父母離異,是母親一手把我帶大的。父親晚年貧困潦倒,重病纏身。他續弦的老伴和小兒子對他不屑一顧,他的處境十分淒慘。父親找到我,希望我幫幫他。我在三歲時離開父親,父親對我沒有養育之恩。但是我想我是一個大法弟子,應不計前嫌,於是主動承擔了父親的醫藥費、住院費和父親生活費,幾年下來花費逾萬元。父親的後老伴不但不承擔父親的一切費用,還在背後對我惡語傷人,說我對父親盡孝是有不良企圖,想霸佔他們家的財產,她還想去法院告我呢。這些信口雌黃的話,我都忍了。我是一名大法弟子,不能跟常人一般見識。大法教會我慈悲待人、寬容待人,所以在給父親治病這件事中,我和哥哥也沒有爭執。平時我給父親花錢多一些,在我的影響下,在辦理父親的喪事時,哥哥嫂子就主動承擔了喪葬花費,也沒跟父親的後老伴計較。因為我修了大法,才避免了許多家庭矛盾和家庭糾紛。

十幾年來,我靠微薄的收入無償的幫助親人,同時為證實大法盡了最大的努力。我幫助哥哥還清了他的外債,還給他家添置了許多東西,累計下來達數萬元。一九九九年,我和母親去北京證實大法,除了自己必要的開支,被當地惡警勒索。後來因為我們參加法會、講真相發資料等,又被當地公安局勒索錢財近萬元。我自己的生活一向很儉樸,每月除了生活外,都會捐錢給同修做真相資料,救人的事是必須做的。

總之,我通過修大法,把錢財看的比以前淡泊了。我知道我的錢是大法給予的,是師父恩賜與我的。我不能追逐人間的錢財。

在親朋好友中、在街坊鄰居中、在同事夥伴中,在各個公眾場所我力求做到以大法弟子的風貌出現,讓常人豎起大拇指,覺得大法弟子就是和常人不一樣。常人不會去看法輪功的書籍,不會專門去了解法輪功,他們就注意大法弟子的表現,他們認為我們的言行很好,很正,他們就認可法輪大法好。我們每個大法弟子在社會中的表現就是在證實著大法,弘揚著大法。

我在大法中修煉十一年了,與自己的過去相比變化很大,提高了許多,但是,距離大法對我的要求,距離師父對我的期盼還差得太遠。我知道我還存在許多不足,還得多學法,溶於法中,在法中歸正。曾自嘆命運多舛的我,現在覺得自己是最幸福的,因為我找到了能讓我返本歸真的正法大道。

(二零一零年明慧網「5.13法輪大法日」徵稿選登)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