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流離失所的同修儘量自己解決經濟來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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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四日】建議流離失所的同修儘量自己解決經濟來源問題,尤其是曾經或一直在大資料點上工作的同修,更要注意這方面的問題:在離開大資料點後、或大資料點工作已經是不忙的情況下,自己安排好時間,找一個適合於自己的工作,有一份自己勞動所得的經濟收入。不能再完全依賴同修們的付出來解決生活問題了。

師父在《二零零四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中講道:「弟子:最近有位同修一直在經濟上支援我,所以我能留在紐約多做些事,大法的工作。我覺的接受他人的幫助不是很對。請問師父,我的認識是否正確?

師:我也覺的每個大法弟子都在付出,自己在付出也在講真相。如果依靠別人付出,那不是有條件的做了嗎?如果人家不給你,你就不做了嗎?我們拿別人東西的時候就不覺的欠別人?安心嗎?是也有特殊的情況,這個也不能說絕對了。開公司的學員多做了一些付出,支持學員搞的甚麼項目,可以理解,但是從一般的情況來講我覺的不對勁。儘管是做講清真相這些事情,我也覺的不太對勁。如果能夠長期在這裏待,那就找一份工作,然後業餘時間做,也行。反正是總得自己來解決經濟問題呀。不能夠依靠別人贍養,這可不行。

我在法理上這樣說,其實那些神瞅你們是瞪眼睛的,所以還是不應該這樣做。如果實在沒有條件就在家做其它的大法弟子的事。我是講有條件的在這裏講真相,如果沒有條件的那就回到自己的家鄉去做講真相的事,也是一樣。」

我個人認為,這些年中,某些流離失所的學員一而再、再而三的處於魔難之中、有的多次被邪惡抓捕關押、有的屢屢遭遇生死大關的魔難、有的失去了肉身、有的至今還不悟……其中原因之一就有在使用同修付出資金的這方面或多或少、或輕或重的有漏出了問題,被邪惡鑽了空子所致。從修煉角度上來講,人心是最可怕的,執著是切忌滋長的!有人認為自己是專修弟子了而不去找工作賺錢,有的認為自己做正法工作的能力比別人都強、理所應當的花別人付出的錢,有人因為特殊情況靠同修們付出的錢生活的理由之一是認為當地同修經濟條件好;有人把使用大法資源當作做大法工作和籠絡指揮他人或修煉的唯一手段了……不知不覺中就走偏了路。教訓是沉痛的!

從多方面講,大陸許多流離失所同修具備很強的常人工作能力和條件,尤其是曾在大資料點上工作了多年的,掌握了一些技術、手中也留有一些車輛設備可用,現在也不是前些年的大資料點的繁忙狀態了,又無家庭瑣碎繁雜事情所牽扯。完全可以找一個既不影響自己修煉學法做大法工作、又可以有一份經濟收入的半天的、或短時間的、或可以自由支配的工作來幹。生意做大了自己當老闆了,時間不就更靈活了嗎?一舉多得。

我自己認識到一點,師父在最新的幾次講法中已經明確開示我們弟子們要重視解決資金問題了。在我們大陸更是如此。有許多農村的資料點資金還是非常緊張,有的地方同修們每個月給資料點的付出有時一共才幾元錢,而資料需求量卻是很大的。為此,我知道有一同修做生意每月平均收入一兩千元,幾乎都用於買耗材上了,為了節省資金,夫妻二人幾乎每天靠從飯店餐館撿回的剩飯解決自己的生活問題。所以,我們必須對經營、資金、工作這件事情要重視起來。不僅僅是流離失所的、所有同修都要重視起來!師父的法講到這了,我們大法弟子就必須按照師父的法去做,為了救度眾生、圓滿完成使命!

個人認識,不當之處請慈悲指正。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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