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中共在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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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九日】在當前緊迫的講真相救度眾生中,部份學員對自己的行為是否違法仍心存疑慮,特別是一些受邪黨文化薰染的人一說我們搞政治時,更是膽膽突突,底氣不足,不能夠理直氣壯、堂堂正正的講真相救人,遲滯了精進的步伐,根本原因除了是對做好三件事法理不清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就對中共的本質認識不清。理直才能氣壯,理不直,氣自然就難壯。為此,本文擬以「是中共違法,還是法輪功學員違法」為題,從歷史、現實、法律多個角度對中共的本質加以剖析,以幫助學員廓清迷誤,加大救人力度,兌現自己的史前大願。不妥之處,請慈悲指正。

關於中共執政的合法性問題,一直是大陸學術界研究的禁區,近年來部份研究機構學術單位的部份研究人員偶有涉及,也主要是從維護中共統治的角度,從為中共及其執政尋找理論依據方面申訴辯詞,大多或被中共有意掩蓋,或被中共洗腦化的宣傳教育弄的稀裏糊塗。而被忽略的事實都十分肯定的告訴人們:是中共違法!

其一,從根本上說,中共及其政權的產生是非法的。對此,絕大多數中國人受中共邪黨多年的矇騙,根本就想不到這一點。但是,無論從國際法的角度,還是從普世公認的原則來看,人類社會進入近代以來,一個政權的產生,只有是世襲制即君王或帝王的子承父傳,或者是民選即民主自由選舉產生才是合法的。而中共政權則是中共卑鄙的利用國民黨歷經八年艱苦卓絕的抗戰,在正面主戰場御敵,元氣大傷之機,乘人之危,挑起內戰,將中華民國逼向台灣,以軍事政變手段非法獲取了政權。對此,中共黨魁毛澤東多次不加掩飾的向日本友人表示,是日本人幫了中共的大忙,沒有八年抗戰就沒有共產黨的今天。產生的因由不合法,產生的手段不合法。這就是中共及其政權非法的根本原因。幾十年來,中共為了掩蓋、淡化自己的非法,一再向人民灌輸「是中國人民選擇了中共,是歷史選擇了中共」的無恥論調。讓百姓相信自己是合法的。其實,顯而易見的道理,只有不合法才去嚷嚷自己合法,一個合法的政權根本用不著表白自己是如何合法。

其二,中共政權因其非法遲遲未獲國際社會承認。中共政權正式被國際社會承認是一九七一年的第二十六屆聯合國大會,中共為改變自己在國際上的孤立地位而不惜代價援助的幾個非洲和東歐的小國,連續多年不遺餘力的替中共鼓譟,終於夢想成真,讓中共政權取代了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而國際上的主流國家一直對共產體制的中共持排拒態度。此時,距中共建政已超過二十年。中共的被承認,不是中共自詡的所謂外交上的勝利,而是國際社會的無奈,畢竟台灣不過是一隅之地,而大陸佔盡地利之便,況且時間已經過去了二十多年。實際上國際社會承認的並不是中共這個非法政權,而是中共已佔據大陸這個既成事實,實屬不得已而為之。即便如此,不少國際組織仍保留著中華民國的位置,而且,許多建交國並沒有立即棄民國而取中共,這個問題一直持續多年,成為中共的一塊心病。

其三,中共極力淡化中華民國的存在,以強化其所謂的「合法性」。從一九四九年被逼住台灣,直到一九七一年無奈讓出聯合國常任理事國席位,中華民國一直代表中國參與國際事務。但中共為顯示其合法性,卑鄙的一直瞞天過海百般遮攔中華民國在人民心目中的印象,企圖從人們的心目中抹去中華民國的形象,只提台灣,絕口不提中華民國。甚至在百姓常用的工具書《現代漢語詞典》、《新華字典》中,都故意不列中華民國的詞條,在書後的附錄中更是罔顧中華民國在台灣的事實,卑劣的標注中華民國到一九四九年結束,以示自己的「正統地位」。至今,中共媒體在提到馬英九總統時,只提台灣地區領導人,絕不提中華民國總統一職。而且,中共領導人出訪外國,必要與受訪國發表聯合聲明,讓受訪國承認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才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份。其實,這裏中共是玩了一個偷換概念的花招,本來,前一句的邏輯承接應該是中華民國如何如何,然後才是台灣怎樣怎樣,但中共有意避開中華民國不談,直接提台灣如何如何。並不是外國人識不破中共的詭計,而是人家睜一眼、閉一眼懶得去認真而已。但中共的卑鄙無賴卻暴露無遺。

其四,中共有意篡改歷史,美化農民起義,為其非法造反塗脂抹粉,製造依據。從八一南昌暴亂,到廣東陸豐彭湃的農民運動、秋收起義,以及賀龍的兩把菜刀鬧革命等,中共的起家靠的無不是組織暴民拉隊伍上山搞打砸搶,與現行政權對抗。這種強盜行徑,在歷朝歷代的歷史中都只能稱為「匪」。中共深知自己的起家不光彩,因而建政後,抓緊組織御用文人篡改歷史,為自己的非法行為貼金。系統的在學生歷史課本中詭稱中國歷朝歷代的改朝換代,全都是因當權者腐敗黑暗,因而造反有理,不造反才是不該,出現農民起義。所有的造反者都被描繪成英雄,正面角色。由此讓人感覺中共都是英雄好漢,秋收起義是歷史的必然,進而讓人承認其「歷史選擇了中共」的邪說。

其五,中共所有宣示自己合法的漂白,都是卑鄙無恥的謊言欺騙。對此,《九評共產黨》已做了十分深入透徹的評析,這裏僅以其建政前對國民黨的攻擊為例。中共向來不光明正大,一直慣於在暗處下手,很早即派出地下黨員在國統區的大中院校鼓動不諳世事的年輕學生搞運動,說國民黨如何獨裁鉗制自由,鼓動學生爭取民主自由。一部份不明真相頭腦發熱的學生被騙到延安,結果一場整風運動就讓他們見識了共產黨的「民主、自由」,讓他們痛悔終生。共產黨以「民主、自由」的承諾欺騙國人掌權後,立馬以「人民民主專政」回報國人。它以劃定階級成份、歷次政治運動,讓中國人一直生活在恐怖之中,小命都難保,還奢談甚麼自由、民主。中共說國民黨如何一黨專制,百姓沒有自由,但國民黨時期出了一個魯×,卻是無法否認的事實。這個被中共捧紅了的魯×,罵國民黨的文章都編成了書,且一本又一本的出,而當今中共的治下,有誰公開見過哪怕是一篇反對中共的文章?難道是中共好到連一點反對的聲音都沒有嗎?!誰是真自由、真民主,不言自明。紙是包不住火的。

其六,中共一貫藐視憲法,凌駕於憲法之上,公然違法。眾所周知,在任何一個主權國家憲法都是至高無上,一切政黨、團體均在憲法的規範之下,但中共卻不受憲法的約束,搞法上之法,任意違法。譬如法律規定,任何一個政黨、團體都要進行社團登記註冊,以示合法,這已是國際慣例。但中共建政已六十年了,卻一直拒不登記。「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時至今日,中共中央的辦公廳、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都一直沒有面向社會公開掛牌辦公,只是在黨內以文件、會議、活動形式運行。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立國的基本原則,一旦確定,決不能輕易改動,但中共卻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想怎麼改就怎麼改,至今已大改三次,小改四次。憲法豈能視同兒戲,朝令夕改!在中共的眼裏,根本就沒有甚麼原則,自己的需要就是原則。這是典型的無賴行為。中共建政以來的所有政治運動,都是為了一黨之私,在「階級鬥爭」的框架下進行的。階級鬥爭說白了就是整人,從根本上說違背憲法精神。中共的所有專政對像都是中共自己想要打擊的對像,多少無辜冤魂死於中共的鐵蹄下。運動─平反,再運動─再平反。一部中共的歷史就是隨意整人的歷史。它想整誰就整誰,想平反就平反,一切根據自己的需要而定。然而可悲的是,百姓對此已是「久居鮑肆之地,不聞其臭」,麻木不覺了。

其七,中共一直奉行愚民政策,把中國人當傻子耍弄。中共一方面利用其控制的媒體,大樹特樹自己的偉、光、正,以宣示其如何合法正統;另一方面不惜血本,堵塞言路,封鎖真相,禁止人民發聲,務要把人民訓練成只會聽黨的話的便於自己統治的瞎子、聾子、呆子。衛星滿天飛,卻嚴禁百姓安裝物美價廉一次安裝可多年收看的衛星地面接收設備,必要每年繳費統一收看由它審定的假大空有線節目。強封網絡,花費巨資打造金盾工程,最近更是要經銷商在電腦上安裝特務軟件「綠壩」等,其目地都是為了控制資訊網路,不讓人民看到真實的資訊,害怕人民知道真相。打開電腦網絡,所有不利於中共的網頁統統找不到服務器,能打開的一概不許評論,有評論的全都是自己人胡謅的無關痛癢的廢話。中共的真相封鎖,不僅對於外部,一本完全出自於四十年代的中共中央機關報《新華日報》的文章彙集《歷史的先聲──半個世紀前的莊嚴承諾》,竟被嚴禁在大陸發行。其原因是幾十年前中共所有關於評判國民黨的獨裁、民主、自由、黑暗的特徵全都應合在中共自己身上,且有大過之而無不及;中共所有對各黨派、各階層、對全世界的承諾,全都是一場空。

中國人的聰明舉世公認,但是由於共產體制對人靈性的壓制,十幾億人口,六十年,卻無一個諾貝爾獎產生。橘生淮南為橘,生淮北為枳,多少華人一出國門即可得獎。泱泱大國,廟堂上下,只聞一個聲音:《新聞聯播》。但連央視自己也承認,在廣州、上海等沿海發達城市,《新聞聯播》已退出收視前十名。說明在信息相對發達的地區,人民正在摒棄中共的虛假聲音,轉而追求真實的資訊。

其八,中共一直造假撒謊,在所有重大問題上都在欺騙民眾。遠的不說,僅以剛剛過去的零八年前後為例。年初的南方大雪災,災情遍及十九個省、市、自治區,災害程度之重,涉及範圍之廣,歷史上從未有過,但它卻統一口徑,就只說是五十年一遇。五月份在都柏林舉行的國際會議上,一百一十多個國家通過了禁止使用集束炸彈這種容易傷及平民的重大殺傷性武器公約。新華社在報導時一再渲染強調美國不參加會議,在多次戰爭中使用集束炸彈,對這一重大約定不負責任,給人感覺美國政府可惡。實際上對這個人道主義條約,中國自己就沒有簽字同意,是三、四個不同意國家中的一個。奧運會前,美國國會因中共不履行承諾,在奧運會前改善人權狀況,而通過一項制裁議案,呼籲中國政府停止侵犯人權。新華社報導時說,少數議員操縱美國國會通過了反華議案,粗暴干涉中國內政。當時就有網民評論:少數提出豈能獲得通過,真是咄咄怪事!而事實正好相反,一百五十個與會議員,一百四十九個贊成制裁,僅有一個反對。其顛倒黑白到如此!

雲南昆明新發現一處抗戰時美國飛虎隊飛行員墓地,其中還埋葬有中國將士五百人。很明顯是國民政府國民黨的軍人,時間都已過去了六、七十年,但新華社的報導對國民黨硬是隻字未提,其小肚雞腸到如此地步。實際是害怕編了幾十年的「中共領導全民抗戰」的騙局被揭穿。汶川大地震,黑幕重重,太多真相被掩蓋,今年三月已時隔半年之久,全國兩會期間,四川一副省長答記者問時,稱學生死亡人數仍未統計出來。將近一年才公布死亡學生五千三百人,而且在發布的所謂死亡、失蹤總數八萬七千人中,五千人連個零頭都不夠,而下午兩點半左右,正是學生在豆腐渣教室內上課的時間,會只有區區五千三百人嗎?!神七飛船還未上天,卻提前三天,已有新華網報導飛船繞地球轉了多少圈了,分布在全球各地的遠洋監測船煞有介事的彙報各項監測正常;飛船在真空狀態下竟有氣泡飛逸,顛覆傳統的物理定律!等等。這僅僅在一年之內,還僅僅是暴露出的部份之一。

其九,中共對法輪功的鎮壓,完全違背憲法。中共犯下了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中共為迫害法輪功而撒下了諸多彌天大謊,如「天安門自焚」、殺人等等都已被證實造假,沒有一樣是真的,已無需多說。迄今為止,中國的任何一部法律、法規都沒有明確規定法輪功為×教。即使是為了迎合中共對法輪功的打壓,而匆忙出台的國家最高權力部門關於認定邪教組織的最高最權威的正式文件,包括九九年十月三十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全國人大通過的「兩高」制定的關於《刑法》第三百條的實施細則以及零零年四月九日,公安部頒布的《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等,都沒有明確認定法輪功為邪教組織。法輪功不具有邪教的任何特質。說法輪功是邪教,完全是指鹿為馬,顛倒黑白。公安部門處理法輪功問題依據的是最高兩院為配合中共打壓法輪功專門臨時制訂的對《刑法》第三百條的「司法解釋」,違反了《憲法》的信仰自由條款,與《憲法》形成抵觸,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打壓法輪功的所有所謂法律依據都是徹頭徹尾的公然違法,沒有一點真正的法律依據。一位法學專家說:「在對待法輪功問題上的執法與司法是中國法制史上的笑話與恥辱!」

多行不義必自斃。二零零二至二零零七年間,法輪功學員在全球三十多個城市和地區,對江澤民提起刑事和民事訴訟,被稱為二十一世紀最大的國際人權訴訟案。「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以及其他相關組織對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法律追討正在進行中,所有對法輪功學員犯有罪行的組織及個人都難逃法律的懲罰,中共因迫害正信而走向滅亡已是歷史的必然,中共解體已是指日可待。

其十,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救度眾生是最神聖最偉大的善舉。大法弟子信仰法輪大法完全合法。中國《憲法》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八條規定:人人有思想、良心與宗教自由的權利。《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八條規定:人人有權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大法弟子信仰法輪大法及其宣傳法輪大法行為都屬於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和思想自由的範疇,過程中不損及任何組織和個人的利益,不涉及破壞社會秩序,沒有任何社會危害性,完全符合憲法規定,符合信仰自由的普世價值,符合人權宣言和國際公約,是完全合法的行為。《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因此,法輪功學員傳《九評》勸退和自願退都不違法,應當受到《憲法》及法律的保護。隨著法輪功真相的廣為人知,全國各地正義律師為法輪功做無罪辯護的越來越多。

對法輪功的被迫害,律師這樣評價:「任何初通刑法的人士都會知道,在刑法領域,無論英美法系還是大陸法系,刑法只懲罰行為,思想(信仰)本身不構成犯罪,這是刑事司法的鐵律。宗教信仰是屬於思想層面的,它不應該受刑罰處罰,更不能因為公民堅持某個宗教信仰而遭受不公正對待。信仰本身或者信仰者的身份不是犯罪的處罰對像,不受刑罰處罰,百分之百都是冤枉錯案。因為你找不到中國任何一條法律,行政法規被破壞。」

對大法弟子群體,介入青島為陸雪琴等十三名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的律師李蘇濱這樣看:「我們所見到的法輪功修煉者,他們都是最守法的公民,他們的言談舉止都是全國人民的楷模,中華民族最優秀的兒女。」

因此,大法弟子完全有理由堂堂正正、無所畏懼的向世人講明真相,救眾生於危難之中。大法弟子已經是眾生得救的唯一希望,眾生都在等著得救,都在盼著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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