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師父的頌揚也要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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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七日】每到重大節日,很多弟子們為了表達對師父的敬意,會精心製作很多的賀卡敬獻給師父。有的同修看到以前一些賀卡選取師父的形像作為賀卡的內容,感到不妥,提出了交流意見,很多同修也很認可。從今年過年的賀卡看,只有少數幾個同修的賀卡中仍然有師父的照片出現,確實引起了重視。

現在,我們都知道師父的講法書籍要正規擺放。師在法在。那麼對於師父的照片,我們也應該嚴肅對待。只要是師父的一切東西我們都要按照法的要求去做好,不符合法的行為我們堅決杜絕。這也體現出敬師敬法的問題。用作品展示師父,一旦形成那就非同小可了。比如同修雕塑的師父的法像,展現的是師父的光輝形像,看後令人肅然起敬。可是近日看到一張光盤中有一首《師恩頌》,整個內容都是師父的照片走過來走過去的播放,心中很不舒服。

我們知道,以前的即使是聖旨到,臣民見到都是立即下拜,誠惶誠恐。可是我們卻將師父的照片任意的處理成一種MTV,這是很不嚴肅的行為。師父為了我們救度眾生,允許了一些情況,可是我們卻不能由此而出現不敬師的表現。《放光明製作中心》引用師父的講法和形像時都是事先請示了師父,經師父同意後才製作的。而我們不能憑自己的感情自作主張,心是好的,但不顧是否符合法,那是不行的。師父的講法中也多次談到如何敬師敬法,作為弟子,對師父的頌揚一定要虔誠、莊重、合法。

近來,又看到同修談到某些地方將師父《對澳洲學員講法》轉抄成文字給難以看到光盤的同修,提出此行為不符合法,我們都認同。可是在一些交流文章中,卻時不時的引用幾句。其實,仔細想想,無論整理成文字的數量有多少,都是沒有按照師父的要求做,是不是一樣的行為呢?其實大法弟子都知道,師父的講法也不是修煉中的人理解到的這個意思那個意思所能涵蓋的。作為弟子不能對師父講的話想當然的說,直接談論自己的認識也是可以的。

關鍵一點,在如何對待師父這個問題上,看看我們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切忌感情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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