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思一念、一言一行都要符合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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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5月8日】我是九七年二月得法,九九年7.20後,8月份我和幾個同修去北京證實法,由於那時修煉的心不純正,有怕心,9月19日就回來了,9月22日卻被派出所晚上9點找去,非法審問了10多個小時。

就在九九年九月,派出所惡警對我說你去天安門是不是去自焚的,我說修煉人殺生都不行,更不能自殺,怎麼會冒出自焚的事呢?可是在不久以後的2000年春節江氏流氓集團卻真的導演出「天安門自焚」。這樣看來,江氏集團不是早就想預謀陷害我們嗎?

2000年11月4日,單位領導對我說,縣公安局要認識一下我,我被騙到拘留所裏非法關押,一關就是25天。惡警說我把縣裏搞得「天翻地覆」。我說:「我真慚愧,我沒能像你說的,做到講真相講得這麼好。」惡警還罰了我1300元。

在2002年9月我和同修三人去北京證實法,當我高舉橫幅喊著「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我師父清白!釋放所有關押的大法弟子!」被便衣所抓,關在天安門廣場公安一局,從早上8點30分一直到晚上8點不準吃、喝,不准上廁所。後轉到了海澱區看守所。我不配合惡警搜身、照相,他們便拳腳相加。我絕食抗議,也不說話。第四天到醫院搞所謂檢查,四個惡警抓我頭髮手銬腳銬將我反銬在床上。在師父的加持下,一檢查,說甚麼一個+號就有問題,怎麼是三個+號,還有心臟病、高血壓。回來後我的腳銬手銬惡警也不取,還把銷子釘死。我一直在發正念,師尊一直在呵護著我,我不感到疼痛。絕食抗議6天後,25日晚上9點多鐘,由兩位警察送我去火車站。我在火車站講真相,有人還要給我小費,我說我們修煉人只有一個使命,就是救度眾生,不需要小費。

9月26日幾經周折,下午我回到了家,可兒子、姑娘(女兒)都已經不准上班了。惡警抓我到縣拘留所,表面上對我偽善,問我去了哪裏?我沒告訴他們,這樣又關了我23天,又轉到洗腦班,我仍然學法煉功不間斷。

洗腦班上,10個同修心照不宣地形成一個金剛不破的整體,正念很足,不配合邪惡,背經文,講真相,一講就是1、2個小時。其中有一個同修已被非法關了5個多月,腿也關瘸了,絕食抗議兩次,這次絕食抗議了10天也不見效果。我和她交流,並對她說要向內找,放下生死。在師尊的加持下,她很快病態出來了,已經奄奄一息了。我當時想有幾個旁證就好了,一想就來了四個人,看到她吐了好幾次。610辦公室局長來了,要我扶她起來,我說我扶不動,人快不行了,四個人作證,說她吐了好多次,人已不行了,死在這裏怎麼辦哪?就這樣第二天(星期天),610辦公室怕擔責任,通知她家裏來人,把她背回去了。回家三天後就恢復了正常。

洗腦班播放欺世謊言錄像,同修沒有一個看的,拘留所的人也不看,10個同修沒有一個人寫甚麼「三書」的,28天結束時我拿掃帚掃了誹謗大法的東西,說以後再不許掛這髒東西了。還有一個同修帶了一盤真相光盤掛在610辦公室門上,喚醒他們的良知。師尊說過:「你正念很足,舊勢力是沒有辦法的。」(《在2002年美國費城法會上講法》)

師尊還教導說:「真正要想提高,就得真正地使這顆心得到提高,那才真正能提高。」(《轉法輪》)在正法中若能完全把自己一思一念、一言一行都按法的要求做,那麼我們所做的一切就在不斷精進提高。修煉就是修的一顆心,只有紮紮實實地修才能提高。

不當之處願同修慈悲指正,共同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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