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次破除邪惡迫害的經過(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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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3月11日】以下是繼在長林子勞教所83天絕食抗議,堂堂正正走出勞教所之後,我又一次破除邪惡迫害的經歷。

2002年2月7日晚10點剛過。我家裏闖進了十幾個便衣警察(其中有市公安局一處的、公安分局的、派出所的),對我家進行了瘋狂的搜查(名為搜查,實無異於土匪搶劫)。十幾名惡警在沒有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問我:「你叫高陽吧」?我說「對」。「煉法輪功?」我說:「對。」他們要帶我走。我說:「我沒有任何罪錯,為甚麼要跟你們走,我不走!!」「法輪大法是正法,他教人心向善道德回升,為人祛病健身不收錢財,我們煉法輪功的人按真善忍的標準去做人,都是好人,我們無罪,為甚麼要跟你們走!!這時上來七、八個惡警對我拳腳相加,連踢帶打,我立刻被打倒在地,有幾腳踢在我的肋條上,感到五臟六腑都疼痛難忍,我還在喊著:「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目的是讓鄰居們聽見知道邪惡在迫害法輪功。惡警搶走了我剛給親朋好友買的四台影碟機連我家的一台共五台、我噴車用的兩箱自噴漆、我兒子畫畫用的彩筆、我的手機、傳呼、電話本、錄音機、隨身聽、錄音帶、師父的法像及大法書籍、還有我兜裏的90多元錢也同時被搶走。我當時威嚴地大聲說:「把我師父的法像和大法書給我拿回來,否則我一頭撞死在這裏!!」惡警慌了,把法像及書拿來了回來(我被強行綁架後,又被邪惡抄走)。

這時有惡警喊把他銬上,我喊著「法輪大法好!我無罪為甚麼銬我,這時衝上來六、七個惡警,對我連踢帶打,拳腳相加,強行銬我,我的手被扣破了流著血,幾個人一齊擰我的胳膊強行戴上了手銬,他們怕罪行暴露,怕我喊大法好,使鄰居知道,就找來透明膠把我的嘴封住。可是他們能暫時封住我的嘴,能封住我的心嗎?我一定要讓他的邪惡行徑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

我被綁架到了看守所。穿著毛褲絨衣被鎖在冰冷的鐵椅子上手上戴著手銬,室內非常冷,惡警們穿著棉大衣都凍得直走動。刑訊開始了,回答稍不如他們的意,就對我拳腳相加,我一邊回答著,一邊講大法為甚麼是正法,並告訴他們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道理。我不恨他們,只是感到他們既可憐,又可悲。一個年輕警察聽到我的勸告之後,不再打我了。也許他的良知受到震撼。邪惡不讓我睡覺,不讓閉眼睛,車輪戰法,連踢帶打,軟硬兼施地審了我一夜,沒有得到任何能強加到我身上的所謂罪證。

第二天(2月8日)上午,我被綁架到市公安局一處,在秘密刑訊法輪功學員的地方。在路上我的頭被塑料桶扣著,不讓我看到這是甚麼地方。刑訊在這裏繼續進行,我繼續被鎖在鐵椅子上。他們想利用折磨我痛苦疲勞,強迫我承認影碟機是看大法影碟的,記號筆是寫大法標語的,自噴漆是噴大法標語的。我告訴他們影碟機是給親朋好友買的,記號筆是我兒子畫畫用的,自噴漆是噴港田車的。邪惡利誘我說:「只要承認很快就放你。」我看透了邪惡的心,它們要我承認了,然後定罪陷害大法弟子。邪惡對大法弟子還有甚麼善心可言呢?

接著惡警審問我電話本上的人都是誰,一問就是幾個小時。我最後告訴他們:「我就是不告訴你們,不讓你們再迫害大法弟子。」邪惡無話可說了。9日凌晨1點多市局一處姓程的科長硬逼我說影碟機等是做大法的事的。我說那是你們想出來的,他氣急敗壞地大喊:「給他銬起來!」於是我的手又被反銬在鐵椅子上,身體向前傾斜,非常痛苦。一直銬了8個多小時,才給我放下來。其間幾次逼我承認並許諾說,承認了很快就放你。我堅定正念沒有配合邪惡對我的迫害。

9日下午惡警拿來刑事拘留證,讓我簽字,我說:「我沒有任何罪錯,為甚麼拘留我。法輪大法是正法,應該立即無條件釋放我。」我拒簽。他們說:「你不簽也可以,但得寫上為甚麼不簽。」我在拘留證上寫道:「法輪大法是正法,他教人心向善,道德回升,為人祛病健身不收錢財,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我發自內心的高呼:法輪大法好!要求無條件釋放所有被無辜關押的大法弟子。」

2月10日上午10點左右,四天鐵椅子的迫害結束了,我的腿都腫了起來,我被強行綁架到市第二看守所,經搜身之後關入上七監(二樓七監)。我從2月7日被綁架時即開始絕食抗議,10日到二所後,就遭到野蠻灌食的迫害。當天下午臘月二十九,我從監號裏被押出強行灌食。野蠻的灌食開始了,六個犯人把我按倒在板子上,一動都不能動,像手指粗的硬膠皮管子直接從嗓子插入食道進入胃裏。暴徒們為了迫害我,使勁往我胃裏捅,胃像要被捅破了一樣痛,喉嚨噁心,要嘔吐,痛苦異常,半天才灌完,回到監號我的胃就像火燒一樣痛,我想大概是胃被捅破了。

第二天年三十繼續灌食,這次比上一次疼痛加劇了,灌完後胃疼痛的厲害,加上灌進的苞米粉粥裏面加入大量的鹽,刺激得胃更加疼痛。幾天下來我的胃開始吐血了。邪惡見此情景不敢強行灌食了。我就初三開始水米不進了,初八那天二所通知一處辦案人員拉我去市一院看病。做胃鏡時我當著十幾名醫生患者的面,宣傳大法是正法,法輪大法好,他能使人道德高尚,使人身體健康,我家三口人五年修大法後沒有病。我沒煉功之前患有多種疾病,煉功後都好了,現在全世界有五十多個國家在煉法輪功,就連中國的香港、澳門、台灣都在煉,只有大陸上在鎮壓。天安門自焚案是假的,是公安內部導演的電視劇,是陷害法輪功的……我已經絕食抗議十三天了,我們為甚麼用生命來捍衛大法,就是因為他是正的,是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我們修煉的人不參與政治,共產黨的政策我們不評價,國家的政策我們也不評價。但單說鎮壓法輪功這段政策就是邪惡的,把講真善忍的人抓到監獄裏迫害,現在被迫害致死的據公安內部統計已有1600多人了,這個邪惡的政策能維持多久呢?在正法時期,請記住: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會使你們得善報的。」一處辦案人員幾次制止我證實法,我都沒有配合他們。我又被送回二所。

第二天,由於我吐血越來越多,二所怕出危險,又把一處辦案人找來審我,引誘我承認那幾樣東西是做大法事的,只要承認十五天就放人。我說:「我沒那個動機怎麼承認,就像我家有菜刀,你能說我要殺人嗎?我家有搬子、螺絲刀,你能說我要撬門壓鎖嗎?我家有錢你能說是偷來的嗎?有這個道理嗎?一處科長於小義看抓不住證據,氣急敗壞地大喊:「你昨天在醫院對著十幾名醫生患者的面,你說甚麼了?」並告訴另一名辦案人李長海說:「給他記上!」我就把昨天在醫院證實大法的話重複了一遍,記完他讓我看記錄,讓我簽字,我指出他們沒有把我說的「國家的政策及共產黨的政策我們不評價,我們不參與政治」的話寫上,我看出他們要住參與政治上拉我,我說這兩句你們必須寫上,他們沒有辦法只好填上這兩句。

2月22日當我絕食抗議16天時,吐血越來越多,惡警怕我死在二所,就主動找家屬給辦了「取保候審」又找家屬訛了3000元所謂的「保釋金」,至今未給開收據。我被釋放了。邪惡迫害大法弟子的計劃破產了。繼83天絕食抗議堂堂正正走出長林子勞教所的大門之後,我又堂堂正正地走出了第二看守所的大門。回家後我一直在吐血,身上長滿了疥瘡(見附圖),這是邪惡迫害造成的。我的身心受到了嚴重的摧殘。

我只想拿起手中的筆把邪惡揭露出來,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邪惡勢力被滅盡的日子即將來臨,等待大法弟子及對大法有善念者的將是無限美好的春天,等待對大法行惡者的將是無生之門。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22/201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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