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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四日】一九九七年十二月的最後一天,我還如往常一樣在吃治療甲亢病的藥,而我的老伴眼睛裏長了一個小疙瘩正在醫院複查。我曾以為自己與老伴的後半輩子就要這樣與醫院和各類藥品為伴了。

一、新生

我五十多歲時,就身患多種疾病:肝臟、脾臟腫大、炎症,高血脂,甲亢,心臟病,我的老伴眼睛內長了一塊肉,再發展下去的話可能失明。那時候,我幾乎已經久病成醫,中藥、西藥、偏方,所有的辦法都嘗試了,聽說哪一種藥有效就去買來吃。可是之前是一身病,之後還是病一身,沒有任何效果。

當時間跨入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的時候,伴隨新年鐘聲的敲響,我與老伴的人生也翻開了全新的一頁。那天我的二女兒回家,告訴我們老倆口,有人來到我們這個小縣城傳一種功法,叫我與老伴去煉煉看。當時我就與老伴來到了教功點。

在教功點的同修很熱情的向我們介紹說這是法輪大法,我們的師父是李洪志老師,法輪功以「真、善、忍」為修煉原則,在提高心性的同時,配合五套至簡至易的功法,最終達到心靈的昇華與身體的健康。我們一聽,當即表示這麼好的功法,我們一定要煉。於是,我和老伴便開始在一個同修家裏看師父在廣州講法的錄像帶,一共看了兩天,把師父的九堂課講法都看完了。

那時候並沒有太多的想法,只覺的師父講的好,和別人講的都不一樣,一定要修煉法輪功。看完師父的講法錄像,同修就開始教我們煉功,我一煉功,就明顯的感到了身體的變化,以前心動過速,每次要持續十多個小時,長的甚至十七八個小時,還有甲亢併發症。但是煉功後,我很少出現這些病症,偶爾出現過一次,也在很短時間內就過去了。我老伴的眼睛也好起來了,再沒做過手術。

從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開始,我與老伴再沒吃過一片藥,沒去過一次醫院。以前我經常要到單位報銷醫藥費,自從修煉了法輪大法,我再沒去過,反倒是我單位的會計和出納感到奇怪了,跑來問我怎麼不報醫藥費了,我就告訴他們我煉了法輪大法,病全都好了,比甚麼靈丹妙藥都管用。

當時我們集體在機關大院裏煉功,因為法輪大法的神奇效果,短短的時間,我們那裏就有三、四百人參加每天的集體煉功,我們的二女兒和我們老倆口是一起走入大法修煉的。那時候,我們每天一早六點半煉前四套功法,傍晚七點煉第五套功法。每週還有一次大型的集體學法,多時有七八十個人。我們家經常幫助提錄音機播放煉功音樂,每逢有師父的講法錄像帶,我們老倆口就負責提著錄像機到附近文化館或者單位的會議室,通知同修們來看錄像。

在我煉功一個月時,一天我正在煉功點上煉第二套法輪樁法,突然眼前一片漆黑,「咚」一下、頭朝後仰整個人就砸在了水泥地上,失去知覺了。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我的頭不偏不倚的剛好倒在後面同修的鞋子上。當時很多同修都圍上來了,很多路過的常人也都看見驚呆了。過了半個多小時,我醒過來了,甚麼事沒有,連皮都沒破。我這件事在我們的小縣城頓時就傳開了,大家都真正見證了法輪大法的神奇。

二、昇華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對於我們大陸的大法弟子來說真是一個特別的日子,連我們這個小小的縣城都感到了來自方方面面的巨大壓力。當時的縣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宣傳部長把我叫到辦公室跟我談話,他們問我現在還煉不煉,我說煉。他們說共產黨不讓煉,你就不要煉了。我說:「這麼好的功法為甚麼不煉,你們都知道我過去是出了名的老病號,我煉了法輪功甚麼病都沒有了,我當然要煉!」他們就說,好也不許煉,還拿我的退休工資來威脅我。我就說:「你能保證我不得病,我就不煉,你不給我工資無所謂,反正我的生活不會沒著落!」他們一聽我這麼說,誰也不再說甚麼了,就走了。因為我堅持修煉,不肯放棄,縣裏就給我「留黨察看」作為處分。每個單位都發文件,也送到我手裏了,我當時就說:「無所謂,一次開除(黨籍)了更好!」

二零零二年元宵節那天,縣裏公安局來我家了,同時來的還有我單位領導、老伴單位領導,總共十多個人,那氣勢簡直是要把我家鏟平了。頭一天我的三女兒在從我們縣城坐車出來的路上就被警察在半路給劫持了,我們都還不知道,在她的包裏搜出了一本《明慧週刊》。第二天警察來家裏抄家,把我老伴和我二女兒帶到了公安局。

到了公安局之後就把老伴和女兒分開了,問他們從三女兒那搜出的資料是哪裏來的。老伴和女兒都沒有說,只是說法輪大法是以「真、善、忍」為原則的高德大法,說自己修煉了法輪大法後如何身心受益、道德昇華。當天晚上十二點多,公安局把我老伴和二女兒送回了家。那次我三女兒被非法關押了一個月。

二零零三年,我們當地有一位同修的親戚冒充大法弟子拿著一份所謂的「通知」到同修家集資,當時這份通知也送到了我家,我與我老伴和二女兒看到後,當即意識到這是破壞大法的邪惡行為,絕對不能這麼做。我們馬上和所有拿到「通知」的同修們交流切磋,大家也都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手上有這個「通知」的同修當即銷毀,決不再傳,其他的同修也都正念加持,絕對不給邪惡可乘之機。最後,所謂的集資不了了之。但是這件事不知是怎麼就被縣裏公安局知道了,公安局警察來到了我家,抄家中找到了一張真相紙條,因為這個就把二女兒帶到公安局,後來在當地看守所關了半個多月。

二零零四年,我的二女兒開始做資料,一個小小的家庭資料點建立了,這也是我們當地唯一的一個資料點。那時候,我的二女兒從購買耗材到下載資料、打印、製作都是她一個人完成。白天上班,晚上就做資料,經常做到深夜一、兩點。週末時,二女兒帶著半歲不到的孩子出去講真相。我們老倆口就負責給同修送經文,二女兒做好的真相資料,我們就出去發。我們一家三口配合的很默契,在同修們的共同支持下,我們這個資料點平穩的走過了兩年多時間。

二零零六年三月份,縣公安局將我二女兒從工作單位綁架,之後來家裏抄家,把電腦、打印機以及所有做資料的設備都抄走了。二女兒在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兩個多月後被非法勞教兩年。

在二女兒被勞教的兩年裏,我們老倆口就撫養她的兒子(我們叫外孫),外孫那時才一歲半,但是已經會盤腿了,每天睡覺前,都要背師父的《洪吟》,能背下四、五十首師父的詩。很多同修都看到我外孫的頭上有個光圈,而且會正轉反轉。

我們老倆口每個月都帶著外孫去勞教所看女兒,外孫還會和遇到的人講真相,說:「我媽媽被老邪魔抓進來,我媽媽是好人,抓好人天理不容!」

我和老伴最難忘的是,有一次,二女兒被公安局抓去做筆錄,警察來到家裏抄家抓人,小外孫只有一歲多,看著滿屋子的警察像強盜一樣翻箱倒櫃,外孫很害怕,我老伴抱著他,他忍著眼淚,就是不讓眼淚掉出來。直到最後一秒鐘警察把他媽媽帶走的時候,他才「哇」的一聲哭出來,叫了一聲:「媽媽!」

在那兩年裏,孩子沒有媽媽,一直跟著我們,我們老倆口就帶著他一起出去發真相資料,我們發的時候,外孫會幫我們看看周圍有沒有人,帶他一起發資料發的都非常順利。我們三人一起到公園、旅遊景點、人多的地方去發資料。每當要出門時,外孫就知道要去發真相資料了。小外孫經常會給我們背師父的詩《洪吟二》〈怕啥〉,一邊背一邊比劃動作,也沒誰教他,卻背的聲情並茂,令我們老倆口都目瞪口呆。

二女兒去年新年前回家了,在勞教所裏的兩年,一直非常堅定,可是回家後不久,她糊塗了,誤在哪個結上出不來了,一直到現在;還有我老伴的一個妹妹,和我二女兒同年被勞教,也在去年新年前回家了,在勞教所她被關了三個月禁閉,在邪惡的壓力下,她也不修了。

直到寫這篇交流稿的此刻,我才深深的意識到,自己一直都在迴避著作為一個修煉人最應該面對的問題,我可以和老伴一起走出去面對陌生人講真相、發資料,卻一直不願意拿出修煉人的慈悲胸懷來喚回昔日的同修,而且她們一個是我的女兒,一個是我老伴的妹妹,還有我們一提起來就為他感到自豪的我的小外孫,不知道他被我的二女兒帶回家後,現在怎麼樣了,還是否是曾經那個純真、堅定的大法小弟子。

想到這些,我心裏充滿了羞愧與擔憂。我想,借寫這篇交流稿的機會,真正的使自己與老伴面對這十多年來走過的修煉路程,正視自己還沒有做好的一切,更加精進,用慈悲去喚醒她們,不落下一個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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