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掉不讓人說的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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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三月五日】我是一個修煉八年多的大法弟子了。得法前,我是一個爭強好勝、甚麼事也不服氣的人,對於自己的不對,從來都不讓別人說,在家裏更是說一不二的。這種好勝的性格,在我修煉後,也時不時的在家裏、社會上、單位裏、同修間經常引發矛盾。

通過這幾年不斷的學法。我深刻的認識到。修煉的過程就是一個不斷向內找,去掉各種執著心,提高心性的過程。不管在甚麼場合,遇到矛盾都應找自己,向內找,才能提高心性。

學習《洛杉磯市法會講法》,師父告誡我們:「就是大法弟子有錯誤不願意讓人說,誰也不能說,一說就炸。對時不高興別人提意見,錯了也不高興別人說,一說就不高興,這個問題已經是相當的厲害了。」

我就是師父說的那種人,誰也不能說。特別在家裏,我經常用命令的口氣對家人說話。不管人家能不能接受,也不考慮別人的感受如何,我行我素。對待丈夫尤為厲害,總看他不順眼。發生矛盾總認為對方的不對,從來總認為自己對,不找自己,只看對方的短處。這離師父的要求差的太遠。

這次通過學法,再看家裏人,感到他們身上有很多優點,很多地方都比我強。這一找一看,讓我找到了根源,就是自己內心深處的那個「私」字在作怪。如果沒有私,總能保持一顆慈悲、祥和的心態,保證不會存在以上問題。

找到問題的根源後,我認真對待。開始有點彆扭,後來我讓自己說話慢下來,提醒自己先聽對方說完。這樣我對丈夫說話也會用商量的口氣,家裏減少了很多矛盾。對待其它矛盾我也是這樣解決的。

現在我基本上保證了在任何場合下做到能讓人說了,家裏人也都說我變了。但我還要繼續努力,提高自己,使自己做的更好。

個人體會,請同修們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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