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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學員自述被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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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日】我於一九九九年開始修煉法輪功。

我於二零零零年二月初去北京上訪,想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到了北京,在北京國家信訪辦門前等候,被公安便衣認出,將我非法送到哈爾濱駐京辦事處的京濱賓館九層樓。當時室內有很多被非法抓來的哈爾濱的大法弟子。兩天後我被「接」回哈市,平房分局把我非法送到第二看守所拘禁。

農曆新年前後平房區有近四十名大法弟子在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三月十八日以後(「兩會」後)才陸續放人。我回家後,家人告訴我在新疆派出所交了五千元錢,並說,如果一年之內上訪,五千元錢不予退還。親人們從經濟上,精神上都受到了很大損失和傷害。丈夫在單位寫檢討並在會上讀(所謂國家公務員家屬不得為法輪功上訪);孩子被同學冷眼相看;兄弟們抱頭痛哭;父母親整個農曆新年以淚洗面。

電視、報紙仍是欺世的謊言和無理的謾罵。在二零零零年四月我和女兒再一次去了北京,由於上訪無門,去了天安門廣場。我丈夫領著朋友追我到北京,追到天安門廣場,將孩子帶回家,我被哈市公安局非法抓到京濱賓館的第十七樓。第二天我被平房分局送到第二看守所。三個月後,由於我不寫保證,被非法判勞教一年,於二零零零年七月末,被非法送到哈爾濱市萬家勞教所。在萬家勞教所,由於自己學法不多,學法不深,在邪悟者的誤導下,在幹警的偽善面具下,寫了三書,從而走向邪悟。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末我回到家,到家的第三天單位就讓我暫時上班,並讓我寫自己的思想變化的過程,我沒及時寫,六一零的人不高興的說:「星期一辦學習班,還想讓你談呢,趕緊寫呀。」我草草的寫了數頁感想,六一零的人說:「書記看了,說這也沒轉化呀!」於是六一零(公司的)副主任給我寫的加了幾句話。就這樣我在不清醒狀態下背離了法。

二零零一年六月的一天,有一位同修的話使我清醒了,她說:「他們真的善嗎?如果你不轉化,勞教所和單位還會對你善嗎?」是呀,這不就是偽善嗎!我寫了嚴正聲明,從新走正自己的路。

二零零一年八月,一位人民日報記者來公司採訪我們。我想採訪無非是為所謂的「轉化」塗脂抹粉,我和另一位同修談了我們自己的真實想法並告訴他們,修煉法輪大法的機緣萬載難逢,我們一定會好好珍惜。

因為此事,我倆被公司開除,至今未恢復工作。

二零零二年七月,由於不明真相的人舉報,新疆派出所綁架了我,他們一群警察強行把我塞在車裏,當到派出所門前時我不進去,我說我是好人,他們其中有一個人先踢我的腿,將我踢倒,於是他們一幫將我抬進去並把我推進鐵椅子裏。在派出所的二十幾個小時裏,我一直被鎖在鐵椅子裏。深夜時,我一閉眼睛,警察就過來與我說話,不讓我睡,雖然我不困,但我卻能看透他們的心。第二天下午,他們把我送進看守所,孩子的父親也跟單位(檢察院)請了假,送我到看守所。看守所的警察見我兩天沒吃飯,腿不靈便,一直被攙著就不想收我。送我來的警察和副所長大驚失色,急忙去找科長,生怕關不了我,交不了差。於是先去體檢。好像來到了地下室,陰涼陰涼的。孩子的父親一直攙著我,他對醫生說:「她身體不好。」那個男醫生(五十多歲)惡狠狠的說:「法輪功有病也沒事,照樣押!」我被關進看守所,孩子的父親(二零零二年在萬家勞教所時我們辦了離婚手續)臨走下樓時,我看見他在擦眼淚。

在看守所一天不吃飯就給灌食。第二天她們給我灌食。我被關在八號間,這個間去了七八個人,按頭的、按胳膊、按腿的,有幫醫生往漏斗裏倒粥的。由於我給這些人都講了真相,她們都沒用力按我,當我被插胃管後,一點不透氣,快窒息了。我一用力將手抽出來,雙手拔胃管,拔了三、四下才全拔出。管教一看沒按住,就把八間的七、八個人送回去,讓勞動班的人上手,她們來了,上來抓住我的頭髮把我按倒往後拖,有坐在我身上的,還有的偷掐一把,我一點動不了,女醫生(大約四十六、七歲)插完胃管後,她也不讓女犯倒粥(裏面全是鹽),她只是不停的轉動胃管來折磨人,我放棄了絕食。

二零零二年十月,我被非法送到萬家勞教所(被非法判三年勞教)。先是體檢,然後送集訓隊。到了集訓隊先被罰蹲,兩個犯人看著我們。一個是小偷,一個是賣淫的。她們用腳往我後背上跺,小偷告訴賣淫女怎麼踩得狠。賣淫女一試差點摔倒,就不跺了。幾個平房區邪悟的過來與我說話,我不聽。警察姚福昌拽著我的頭髮往門外拖,到了監控室的屋裏用電棍電我,因為我躲閃,就把我綁在鐵椅子裏;因為我說:「你們這樣做是要負法律責任的。」於是他讓犯人把我的嘴用膠帶纏上。一會又來了幾個人,其中警察趙吉慶手拿電棍從我脖後伸過電我的後背,我索性兩眼一閉,心想:電吧,我也豁出去了。他們這時手同時停住,也許我的態度他們感到吃驚,其中一個女警察惡狠狠的說:「給你時間考慮考慮。」說完他們都出去了,只有我一個人被綁在鐵椅子上坐著。當時自己心想:三年啊,怎麼熬啊,誰不比我修的好啊,我對自己沒信心,我違心的寫了「三書」。晚上,不讓我們休息睡覺,警察吳洪勛惡狠狠的說:「她們是假『轉化』,不讓她們睡覺!」

在集訓隊給我們看錄像,上課,讀「書」,以達到洗腦的目的,還經常「答題」或回答問題,不按「要求」答就被體罰、上刑或辦集訓班迫害。

每次答題我們都不按他們的答,後來警察逼著我們寫保證,保證以後答題按他們的答案答。由於我不寫保證,他們(她們)就體罰我,每天早晨起床就開始罰蹲到晚上十二點。邪悟者許鳳萍為了討好管教們,晚上十二點也不讓我睡覺,不寫就別想休息。我不想再堅持蹲下去,又沒有更好的辦法,我只好寫了保證。

記得二零零三年二月,給我們辦了集訓班,早上五點起床到晚上十一點休息。白天十七、八個小時一直坐在小凳上,但每到整點時讓我們站起來背幾分鐘「守則」。這十七、八個小時內不讓上廁所,(只有早五點和晚上十一點洗漱時能上廁所),有幾個人把棉褲尿濕了。我不敢喝水、吃飯,或只吃一兩口飯。因為有一次我肚子痛她們不讓我上廁所。

二零零三年八月,我被分到十二大隊。記得十月末晚上六、七點,十二隊隊長讓大家提前收工,回各班寫思想認識,百分之九十的人都說了真話,我只寫了兩句話:「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過了幾天給我們五個人辦集訓班,說我們「煽動」。辦班時由於我們不按管教的要求寫思想認識,都說真話;那天讓我們蹲我們不蹲,(中午)所有管教都跑來拿了手銬就把我們銬在床旁邊,我們蹲了一宿。凌晨兩、三點鐘,小豔子蹲不住乾脆坐在地上,管教不讓並抱住她胳膊用力讓她蹲,別人也坐在地上,管教們衝出臥室,小豔子喊「法輪大法好!」我們喊:「不許打人!」把全隊的人都吵醒了。大家發現我們都沒回班睡覺,第二天大家全罷工了,我們不吃飯,她們也都不吃,因為大家心齊,管教們不體罰我們了,並把我們送回集訓隊。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我們從十二大隊回到集訓隊時,集訓隊正在辦集訓班,我們遭受洗腦、體罰、暴力。

二零零四年二月,農曆新年剛過,早上大家背守則時不背,於是八、九點時被突然帶到操場上凍了一上午,很多人沒穿棉鞋,也沒穿厚衣服,包括年歲大的。

二零零四年五月初,有一個學員手裏拿著一沓寫好了名字的晉級(「減期」)表發給有上面名字的人,所有的人都不要填(當時是晚上七點多)。於是管教、隊長逐個找到管教室談,軟硬兼施,許多人沒辦法填了申請晉級表,她們「忙」到了深夜。她們沒找我。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二日,上午大家去接見(每月十二日是集訓隊的接見日)。剛吃完中午飯,大家從飯堂回來上樓,就聽警察趙吉慶喊:「『閃電』,去把警繩拿來,出去一個吊一個。」因為一會馬上讓所有的人一個一個的背守則,並給每一個人評甚麼分。第一個叫李紅梅,不背,為了恐嚇下面的人將李紅梅的臉用電棍電變了形。我們是在最後面坐,當喊我時,我徑直往前走,沒在前面停留,直接走向門外。姚福昌追了出來。要把我關進小屋裏,他一開小屋門,我看見裏面有三、四個法輪功學員被扣在床上、柵欄上,同時被幾個警察電棍電著。我只聽見電棍刷刷的放電聲。又推開一扇門,裏面又是人,於是給我推進監控室。他拽住我的頭髮往後一拽,把我按在控制櫃上,腰也被狠折一下,他揮舞著拳頭一通猛砸我的頭。由於我們不背守則,不填晉級表,五月份給我們辦了集訓班。我們每天上午幹活,下午練隊列、看錄像、「討論」,晚上吃晚飯就開始體罰,蹲到十二點才能休息。那年五月下旬,天很熱,下午我們要繞操場跑,直到有一天有人暈倒了,才不讓我們頂著烈日跑,改成了做體操、走隊列。有一天我們繞操場跑,邵楠管教說:「你們跑的太慢,不好好跑,你們就永遠跑下去。」她讓我們走隊列,喊口號,說我們口號不響亮,不好好喊,於是讓我們走鴨子步,並讓許鳳萍做示範,雖然我們沒走多一會兒,但卻讓我記憶猶新。六月一日晚上,我們蹲在地上,姚福昌手拿著新買的高壓電棍坐在長凳上。他突然站起來揮舞著電棍往我們後背猛砸,之後又坐回到長凳上。一會又起來舞著電棍往我們身上砸。也許他急於向所領導交差才如此不擇手段。我想起了這一年的春節晚會有對對聯的節目。有一天姚福昌很得意的說:「看我編的對聯:『警繩電棍和鐵椅,你要不服送給你,橫批是:蹲吊結合。』」

二零零四年六月初,我被分到七大隊,每天勞動十幾個小時,站的時間長了(在牆上編墊子)腰像裂開了似的疼,不能彎腰,很長時間才熬過來。在七隊的這一年,由於我不填晉級表,管教經常找我談話,自己覺得壓力很大。不僅每天勞動十幾個小時,早晚還得背「守則」,還經常上課、討論、寫紀實、答考卷等等,感到身心疲憊。

二零零五年六月下旬回家後,公司不讓上班,只得去打工;沒有家(丈夫怕受牽連已離婚),只得住在母親家。不僅如此,家中電話被常年監控,這些年來一直有專門監視我的人,甚至我去商店他們也要跟進去,慌慌張張的發怔。

這些年我所遭遇的所強加給我的迫害不能一一陳述,即使一一去陳述用語言也不能完全表達出來,只希望這場本不該發生的迫害早日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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