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虹的同事們對此結果表示難以理解,以前聽說法輪功學員被殘害的消息還不太相信,現在事實面前,他們都相信了。
孫虹是青島市中心醫院中醫科的針灸醫生,閔惠榮原為青島市盲校教師,因堅信法輪大法信仰,曾分別於1999年12月和2000年9月被非法勞教3年。閔惠榮並被單位非法開除。二人在新婚不到10個月時,即2005年9月21日被當局非法抓捕。
青島市610、公安局的不法之徒對他們實施了4個月滅絕人性的刑訊逼供和持續精神折磨,非法判刑。孫虹夫婦的家人原為他們聘請了本地律師,但青島市610惡人指使惡警不讓律師會見當事人,青島司法局並向律師施加壓力,威脅律師不得為二人辯護,家人只好從外地聘請了律師。
2006年4月4日,青島市610邪惡組織操控公、檢、法、司機構在李滄區法院對孫虹、閔惠榮非法開庭。參與此次非法庭審的有法官柳林、書記員劉濤、公訴人王成新。由於構陷的所謂證據被孫虹、閔惠榮二人與律師一一推翻,第一次非法庭審草草收場,延期審理。此後李滄區檢察院曾多次派人非法提審孫、閔二人妄圖補充所謂「證據」。
第二次開庭原定於2006年6月7日9:30分在李滄法院。明慧網將此事曝光後,李滄區法院心虛的突然將開庭地點改在青島市大山看守所內,並惡意在開庭前一天晚上九點多才通知孫、閔的家人。
2006年6月7日上午,在青島市大山看守所內,所謂法庭內只有孫虹、閔惠榮夫婦的5、6個親人旁聽,法官柳林宣讀了所謂的判決書,非法判處孫虹、閔惠榮各5年有期徒刑,而所採納的證據竟是在第一次非法庭審時早已被推翻了的:即憑空冒出的所謂證人王華稱在非法抄家時看到從孫虹、閔惠榮家中抄出了幾本小冊子、幾張賀年卡、幾幅字等,以及不法之徒稱孫虹夫婦家中的台式電腦的硬盤裏有幾百份法輪功文件。而事實上,根本就沒有王華此人,而且在第一次庭審時,律師早已指出,卷宗裏的抄家清單上根本就沒有甚麼台式電腦,從哪來的硬盤和文件?
孫虹當場對法官柳林說:「你判無罪的人有罪,你就是有罪的。」
閔惠榮對柳林說:「真是欲加之罪,善惡是有報的,希望你為你自己、為你的家人多考慮一下……」柳林拼命的敲桌子阻止閔惠榮說下去。
孫、閔的家人當庭質問柳林:為甚麼要判無辜的人有罪,學真、善、忍,做好人有甚麼錯?法警上來讓家人離開,並說「我們都知道,沒辦法,這是我們的工作,你們上訴吧。」法官柳林則趁亂偷偷離開法庭。而公訴人王成新則自始至終一言未發。
孫虹的同事們知道這一結果後都非常的氣憤,均表示難以理解,他們本以為沒有任何證據,孫、閔二人肯定就沒事了,沒想到竟然判的這麼重。他們以前聽說法輪功學員被殘酷迫害的消息還不太相信,現在在事實面前都相信了。還有一位警察聽到此結果後,當場流下眼淚。
這場殘酷的迫害已經持續7年了,在這7年中,大法弟子們本著善心,冒著危險,持續的向人們講清著真相,為的是讓人們不再被無恥的謊言毒害,不要在歷史的關鍵時刻作出錯誤的選擇,從而有一個美好的未來。可有的人卻為了眼前利益,泯滅良知,一再與邪惡為伍,不斷的迫害敢於堅持真理的修煉者。但自古以來,邪不勝正,人間更不是邪惡逞兇的樂園,等惡報降臨時一切就晚了。
附相關電話:區號 0532
李滄區法院 院長 於建立、 副院長 逄大川、
法官 柳林
刑一庭(314房間)87062822
書記員 劉濤
庭長 金××(女)
李滄區檢察院副檢察長 牟孝禹、王子興
李滄區檢察院:87632000 83012110 E-mail:qdsf@qingdao.gov.cn
公訴科 科長 王成新
山東青島司法局 85912208
地 址: 山東省青島市閩江路7號
電 話: 85912230 傳 真: 85912209 郵 編: 266071
政治部幹部人事處聯繫人: 高 軍
青島市司法局發言人 呂濤
青島李滄區政法委:87610773
青島市李滄公安分局:87610512
青島市李滄分局邪教科科長: 魏振青
青島市李滄分局邪教科副科長: 劉勇 電話:13336395799
青島市李滄區邪教科主任:孫巍峰 81882322 88712088
青島中心醫院
院長:魏仁敏 辦公室:84961866 84961788 院辦傳真:84863506
黨委書記:王愛英 84961877
保衛科:84961378
中醫科:84961689
神經科:84961749 8496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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