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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司法局阻撓律師為大法弟子崔魯寧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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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4月11日】繼公然威脅阻止閔惠榮、孫虹的辯護律師為當事人辯護以後(前面明慧網已有報導),青島市司法局繼續助紂為虐,完全聽命於青島市邪惡610,用更加惡劣的手段違背法律,威脅崔魯寧的二審辯護律師,強迫他們解除了委託。

青島市李滄區法院不顧事實,枉法裁判,一審非法判處大法弟子崔魯寧5年。崔魯寧的家人代崔魯寧上訴,遭到了李滄區法院的非法阻撓。無奈之下,崔魯寧的家人為其聘請了律師。青島市司法局又公然非法干涉律師辦案。

先是青島市司法局律師管理處不斷的給該律師施加壓力,蠻橫無禮的公然要求律師解除委託。

出於職業道德和法律的明確規定,也出於正義的考慮,律師拒絕了司法局的非法要求。於是,司法局的一個局級頭目直接出面,給律師事務所打電話,進一步威脅律師,必須放棄委託,並讓律師不要給委託人做任何事,解除委託,並且不用給委託人退回代理費,保證一切責任由司法局承擔。

但是,惡人總是心虛和怕曝光的,因為它們很明白它們做的都是違法和見不得人的事,所以,一方面威脅著律師解除委託,另一方面又威脅律師不能告訴委託人是司法局讓解除委託的,並一再的和律師說自己的壓力來自上面。當然,上面就是邪惡的青島市610犯罪集團和上至惡黨的各層機關。

青島市司法局作為一級司法行政機關,放棄了自己的職責,聽命於非法的610組織,喪失了作為一級國家機關的顏面和尊嚴,這種行徑讓青島市律師界感到震驚。

青島市司法局那些喪失了良知和理智的「工具」們,被權欲沖昏了頭腦,在中共邪惡已經到了窮途末路的今天,你們好好想一想,為甚麼邪惡610給你們下達命令從不敢形成文件?那是因為它們害怕留下罪證,它們認為沒有罪證,一切的責任就是你們承擔,它們自己就會逃脫。

當然,任何人都必須為自己做的一切事負責。任何人的每一件罪惡和罪行都不能逃脫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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