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證人冒著巨大的風險把消息披露出來後,我們應該做的是立即呼籲國際社會的調查和制止,挽救仍面臨危險的無辜的生命。西方社會中有BURDEN OF PROOF的問題,也就是誰負有舉出證據的責任。以中共的罪惡累累和竭力掩蓋封鎖事實,指控中共的媒體或個人不負有任何道義上或法律上的舉證責任。把舉證責任強加到指控方是故作理性者的智力和道德上的昏昧,客觀上是為中共暴政開脫罪責,助中共殘害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