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法,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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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3月20日】八年多的修煉歷程,我最深的體會是:珍惜法,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

我是1997年得法的,今年75歲了。得法八年來,從未吃過一粒藥,這麼大歲數,要是一個常人是不可想像的。有幸得了大法,我感到無比的幸運,無比的幸福,無比的愉快,更是無比的自豪和驕傲。有時想起這一切,還有甚麼東西是捨不得的呢?

沒學法的時候,我曾得過肩周炎。說起來是小病,但每到晚上睡覺時疼起來非常難受,吃藥也不管用。還有其它一些小病痛也經常犯。學了大法,百病全消。

那時我從內心發出一念,一定要遵照老師要求,按照真、善、忍三個字嚴格要求自己,走好自己的這條路。所以在1999年7.20那種高壓迫害下,我每天還是堅持學法煉功,雖然那時失去集體煉功的環境,我就按老師說的,有法在,有師在,以法為師。每天晚上,我們幾個同修間仍然切磋交流。有的同修有怕心,說經常來往不太好,怕別人知道,我說下一次你們就上我家去。後來我家就成為了同修往來的一個點,一直到現在。

剛開始,得到真相資料很困難。只要有一張資料,我就冒著風險到外面去複印,要多少我就印多少,經文也是一樣。

慢慢的環境有所好轉,大家都能及時的得到經文了,大家的正念也越來越強。到了2003年我們開始集體學法,一直堅持到現在,做到了正念正行,不管在甚麼艱苦的環境下,做好三件事,按老師的要求和教導,越是最後,越要精進。

老師在2005年《美西國際法會講法》中指出,「怎麼樣能夠把這條路走好、走到最後,那才是最了不起的。」珍惜走過的路,也必需走好以後的路,我將在法中不斷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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