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寫到「看到一些同修在網上發表的文章,滿文章都好像在用師尊的話為自己想要表達的觀點,服務……」我個人認為同修在通過學大法後,做三件事時的一些關、一些難,是法理中的某一句或某一段話啟悟了自己。過了關或難,思想得到了昇華,把這個經過寫下來與同修分享,讓有同類問題的同修借鑑。「比學比修,做到是修」(《洪吟》〈實修〉)。如果只切磋經歷,不切磋法理,就會出現二五二號週刊《談談切磋》一文中的問題:使有些同修學人不學法等一系列問題。
師尊講的法博大精深,一句話,一段文,不同層次的同修看了,都會有不同的領悟。引用師尊的法太多了,不修煉的人看了不解或誤解,那就有選擇的推薦真相資料給他(她)看。不能因為常人的觀念障礙了同修的交流。在《轉法輪》中師尊要求我們:「不允許你用我的原話當成你的話講,否則,就是盜法行為。你只能用我的原話講,加上老師是怎麼講的,書上是怎麼寫的。只能這樣去談。為甚麼呢?因為你這樣一說,就帶有大法的力量存在了。」
只要引用的書名或經文名字寫清楚就行。法能開啟人的智慧。他(她)人的一面不解或誤解,可他(她)明白的一面會理解的。
在自己層次所悟。不足之處,請慈悲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