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鞍山大法同修交流幾點個人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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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我認為我們以及所有的同修都應該牢記:偉大的師尊是至高無上的,大法是師尊的大法,他是第一位的,是最正、最好的。師尊慈悲的給予了眾生,我們一定要珍惜。精進實修、維護、證實大法,完成我們的史前大願。

基於以上認識,針對近一段時期以來,本地及其它地區出現的不符合大法的現象和問題,我提一些個人的看法:

1、《明慧週刊》上有的同修的文章語句中,將大法放在前、師尊放在後面。例如:「大法和師尊……」我認為應該將師尊放在前,大法放在後,然後是大法弟子,應該是這樣的順序進行表述。因為一切都應該是有序的。再有引用師尊的講法一定要嚴肅認真的對待,注意別斷章取義或者是用師尊的話來證實自己的認識是正確的,有說服力,這種做法是不對的。應該用師尊的大法去衡量一切。有的同修將師尊的講法隨意的引用在自己的文章中或講話中,甚至是按照自己的意圖隨意的將師尊完整的一句話不用其中的一個或幾個字而加以引用。例如:「永遠在自己愚見所劃的框框裏爬行」像類似於這樣的做法是不允許的。我認為應該首先將師尊的講法完整的引用一段或一句而且必須是一字不差,甚至是標點符號都不能隨意的改動,並詳細的寫出是師尊的哪篇講法,在第幾頁第幾行,以便同修查閱或者是世人查閱對照,然後再談個人的認識。無論是寫文章還是講話都應該在這些方面嚴格要求自己。

2、由本地資料點同修製作的師尊講法合集(按時間順序、分上、下兩冊),其封面採用了《轉法輪》的封面圖案,我認為這是不允許的。師尊給我們留下的大法修煉形式也是大法的一個組成部份,是一點都不能改動的,是永遠都不能出現一點偏差的。既然這樣,把《轉法輪》的封面隨意的用到其它自行製作的大法書籍和資料上是不行的,無意中有了亂法的因素。其製作的同修也意識到了這一點,有同修給其指出來時他也認同,但重視不夠,本應該馬上將已經發出的收回與未發出的一起進行修正後再發送出去,並在以後製作中注意,避免由於自己的不當而給法帶來一些不必要的損失。而他卻讓同修自己修正。這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再有,自行製作的大法書籍及資料中,有少量文字和語句上的錯誤,包括有錯別字的現象。儘管比較少,但也是非常嚴重的問題。我認為這也是有魔干擾而出現的現象,一定要嚴肅的對待並予以糾正。千萬不要認為這是小事,不影響學法或者是認為不太影響學法,不想因為改正而耽誤時間。因為師尊的大法差一個字都不允許,差一點都不是師尊的大法了。那麼有錯誤的書就是一本假大法書,假氣功書,必須馬上將其銷毀。不能保留用來自己學習,更不能流傳,否則後果是相當嚴重的。我本人和一些同修都有過這方面的深刻教訓。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晚,我在自己家中被綁架、毆打、非法關押、判刑(三年)迫害,並被非法抄家,強行將它們認為是大法的書籍和資料拿走、其中就有這樣的假大法書。我當時也認識到了自己有很多的問題和漏洞,被邪惡鑽了空子。但一直沒有認識到有一個非常大的漏洞,很嚴重的問題:就是明知家中有這樣有錯誤地方的書籍,卻沒有馬上將其銷毀,使亂法的因素在自己的空間場中(當然也是在宇宙空間中)存留。結果被邪惡鑽了空子,它們舊勢力安排抄走大法書、毀書等非法行為是針對學員不珍惜大法、大法書而進行的。自己以前一直認為自己是非常珍惜大法和大法書的,其實這裏有對大法書的表面形式(如大本、精裝本等形式)的執著,而沒有達到真正的珍惜大法。如果是真正的珍惜大法的話,那決不會讓亂法的因素存留的。另外,像《明慧週刊》等書刊、資料中也有少量錯誤的地方,也必須嚴肅的予以指出、糾正。並在今後的工作中努力避免此類問題的發生。千萬不要因為著急等心理因素的影響而只重數量而忽視質量,必須在保證正確無誤、保證質量的前提下,穩定的盡力的做好自己及整體應該做的事。

3、《明慧週刊》上有的同修提出應該多看師尊九九年七二零之後的講法,我認為不妥。師尊讓我們把住《轉法輪》去學、去修。師尊的其他講法都是圍繞《轉法輪》去講的,是《轉法輪》的輔導材料。師尊的講法是非常系統的,也是非常有序的,我們應該系統的、有序的去學、去修,而不應該將其以九九年七二零為線進行劃分。很多學員都有這樣的體會:一切的一切,包括九九年七二零以後所發生的事,師尊早已在《轉法輪》及其他講法中講過了,只是我們有些同修當時對法理沒有那麼深的理解和認識。現在回過頭來再看、再學,發現一切的一切都在師尊講法中講了。此時對法的理解和認識與以往已大不相同,可能是因為我們通過這些年摔摔打打的修煉中提高了的緣故。所以我們就更加應該注重系統有序的學習師尊的講法,這是我們助師正法、證實大法,做好師尊要求我們做的三件事的前提和保障。

4、在二零零一年我曾向明慧網寫了一篇關於指出本地及其它一些地區出現的亂法行為的文章,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注意,及時糾正並杜絕此類亂法行為的發生。當時的情況是有一些學員之間傳一些「小冊子」(手抄本)他們說是師尊的內部講法,按照這些修才修得高,其實都是些假經文。此類現象和問題,師尊在講法中已多次講過,而他們這些人還是要這樣做,當時他們搞的很神秘、也很隱蔽,偽裝性較強。當我發現並意識到這屬於亂法行為後,我馬上告訴他(她)們中的一些人這是嚴重的亂法行為,必須立即停止、糾正、並用成績加倍的彌補,否則後果嚴重。可是他(她)們執迷不悟,依然照舊。我告訴他(她)們,我要將此類事情曝光,於是我就向明慧網寫文章揭露了此事。

二零零五年我從監獄出來後,聽說領這些學員搞這些亂法之事的他們所謂的「頭」(其中之一)已經死了。我與他們中的一個人切磋、交流,她說他(她)們都已有所認識。但我發現至少她本人認識的並不徹底,有些抵觸情緒,而且有些迴避。聽說在本地區和其它一些地區仍有此類事情發生。

近一段時期以來,出現了一種不正確的狀態,有一些人搞了一種團體。他(她)們注重談一些所謂的理性認識,他(她)們認為自己這樣修的快,否定舊勢力的安排,消除舊勢力的因素更徹底。但我本人及一些同修認為他(她)的狀態不太對勁。不注重修自己,認為自己是純正的、好的、沒有業力、一切不正不好的都是舊勢力安排的因素,將其否定、去掉就是修煉了。而且談起來都比較能講,理論性很強、也很興奮,認為他(她)們自己找到了修煉的捷徑了,是對法的正悟。他(她)們有的人有自命清高的感覺,對其他同修(不是他們團體的)有些看低,有些冷淡、冷傲,表情不夠善。他(她)們比較熱衷於召開法會切磋、交流,而在實修方面卻不夠注重。我個人看這其中有不正確的因素,修煉不應該有想找捷徑的想法,其實我覺的如能遵照師尊的要求,大法的要求踏踏實實的去做好那就是捷徑。我將此類事情寫出來的目地是想與大家共同在法上切磋,如果確有不正的因素在裏面,應立即糾正、去掉,純淨我們的整體。

5、我覺的色心、慾望和錢財利益之心,在現階段和以往過程中在我們中間反映的比較突出。特別是在一些被關押和在外流離失所做資料的同修中反映尤為強烈。希望包括我本人在內的同修能共同針對這些問題及時的予以糾正,讓舊勢力的因素無空子可鑽,進而徹底的清除邪惡因素,徹底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和迫害。

以上是我個人的認識,如有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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