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會認識自己的執著
開始修煉時不會看自己的執著。在過去的生活環境中,周圍人都認為我不計較名利、好相處,我也從沒有在利益分配上與別人發生過糾紛,就認為自己是執著心很少的人。修煉一段時間後才知道修煉人要放下的所有執著,名利之心只是其中的一小部份。師父說:「喜歡做事是個情,不喜歡做事還是個情,看誰好誰不好,愛幹甚麼不愛幹甚麼,一切都是情,常人就是為情活著。」(《轉法輪》)我才知道這個「情」不僅指親情和男女之情,也包括個人的喜好和口味,用這個要求看待自己的時候,發現自己的執著實在太多了。在常人生活中對事務的喜歡不喜歡是我很大的一個執著,做事有自己的一套,別人都得聽我的,潛意識中是一顆自己比別人強的心,但多年來已形成習慣,自己並不察覺。
這個喜歡不喜歡的情帶到大法修煉中就是一個很大的障礙, 因為它會派生出其它的執著。表現上往往就是相信自己悟到的才是對的,自己做事的方式才是好的,說話的語氣中也能表現出來。開始協調一些事情時,擺不正證實法工作和常人工作的關係,就有同修指出:「你做老闆做慣了,說話的口氣很像老闆,你能不能改一改?」那時我沒有太當回事,反而開玩笑勸同修不要太計較小事。如果提意見的是那些自己認為待人寬厚、踏踏實實修煉的同修,還能聽進去,但這些同修又很少說話;如果提意見的是我認為沒有負起責任的,就不愛聽了,心想你說一千道一萬,還不如自己先下點功夫。這樣實際上是把很多提高的機會推出去了,師父可能正是藉這個同修點化自己呢。後來有一次偶然聽到自己講話的錄音,才知道是怎麼回事,真是覺的很羞愧。
回想這些年能夠協調一些事情,是因為周圍同修的理解和包容。有些同修,他們在任何時候都是把大法放在第一位,在我表現不好的時候他們從不與我計較,照樣全力支持我協調的項目,但過後又不忘在我心性所在的層次上指出我的不足,他們在指出其他同修的問題時,也是很坦誠很和善的,這些同修就像一面鏡子,比學比修中讓我發現自己的不足。回想很多時候沒有把事做好,不是因為所說的道理不對,而是因為自己的高調,把自己放在同修之上的想法。有時是因為沒有站在同修的角度,真正替他們著想。我也看到做的好的協調人,他們並不把自己的東西強加給別人,在堅持原則的同時對同修是很寬容很體諒的。
二、破除觀念才能跟上正法進程
作為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我認為向內找除了指個人修煉的部份外,也包括不斷歸正自己對正法認識上的偏差,這樣才清楚知道在正法的各個階段,師父到底要我們做甚麼。有時當一個新的形勢出現的時候,當一個新的要求提出的時候,師父的法其實已經講的很明瞭,但還悟不上來,仔細一看時,是因為被各種觀念擋住了。多年來我都很注意看明慧的文章,在師父新的經文發表後,或出現大的正法形勢或事件時,我特別注意明慧評論員的立場和學員交流認識的文章,這樣做後在大的問題上就不會迷失。
比起其它方面,新加坡的情況更難把握一些。該如何做,沒有參照。我們長期呆在新加坡,感受到的迫害最多,但也正是由於這個原因,我們接受的不正確的訊息也多。久而久之,對當地媒體灌輸的東西習以為常,用它作為衡量對錯的標準,有時甚至從法中找理由來維護它的合法性,前幾年這種情況在新加坡學員中是很普遍的。
二零零四年四月被邪惡控制的壞人已經第二次起訴學員,迫害的情況已經如此嚴重,我們寫出的信都還是像過去一樣的春風化雨,不敢堂堂正正的指出對方的錯誤。信的立場是申訴不公,而不是爭取權利,表現出的更多是軟弱而不是大法弟子的善、慈悲和威嚴。作為很多信的撰稿人,我知道這是潛意識中的自我設限造成的,將自己先設定在一個假定的安全區,使得講真相不敢講到位。對一個漠視人權、只重利益的政權,這樣的申述其實不好使。
當時我寫了一份佛學會聲明寄給明慧,但明慧沒有採用,正在想該怎麼辦的時候,明慧在九月底登出就那次事件的佛學會聲明,新加坡學員看後都很震動。之後我想,為甚麼我們的認識與明慧立場的差距這麼巨大,師父對正法和否定舊勢力迫害這些法理已經講的這麼明確,是甚麼原因在長期障礙著自己?後來我看到了,是長期形成的一些人中的觀念和沒有修去的怕心。
新加坡長期向人民宣傳的是,這個由精英組成的政府,幾十年來創造了舉世矚目的經濟奇蹟,證明選擇誠實能幹的精英管理國家比選擇民主制度要可靠的多,人民應該為了自己和子女的眼前利益放棄對虛無飄渺的民主人權的追求,忍受政府不民主的做法,這些都為新加坡精英階層和民眾普遍接受,也同樣影響我們修煉人:「對啊,這個政權與中共不一樣,它給國家帶來繁榮,是一個好政府。不能讓民眾認為我們是要跟好政府對著幹」,不少同修是這樣想的。其實對我們修煉人,真善忍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法正人間的時候,如何擺放一個生命的位置是看他在正法中對大法的態度,說了甚麼做了甚麼,而不是看他是否給一個地區帶來經濟繁榮。如果為了製造或維持這個繁榮,去討好迫害法的惡人而協同犯罪,就更加罪不可赦,給本地眾生帶來的不是福而是禍。對這些生命真正的負責和慈悲,就是在大限之前讓他們明白真相從而迷途知返,而不是為了避免麻煩而繞開根本問題。
在這之後,網上關於新加坡的文章很多,所有問題都有了很明確的答案,不再是沒有參照的情況。我的體會是認識上的問題就是修煉的問題就是心性的問題,歸正想法實際就是捨棄自己在常人中養成的觀念的過程,要放棄這些人中養成的觀念並不容易,有時真的需要下很大的決心。
三、去除怕心
除了觀念之外,擋在我們每個學員面前的另一個實實在在的障礙就是「怕心」,它簡直就像一隻攔路虎。在中國的學員走出來要面臨酷刑折磨和生命威脅,在新加坡則要面對上黑名單和由此而來的各種可能的麻煩,如丟失工作和家園,被驅逐出境,被罰款以至投入監獄等等。迫害的程度雖不像中國那麼嚴酷,性質是很類似的。
還有一個「怕」是怕別人不理解,在這裏若被起訴或關押,周圍不理解的情況比在中國嚴重的多,因為政府一直撒謊說它並不針對法輪功而只針對違法亂紀者。我是受政府邀請到新加坡工作的,朋友也大都是這種情況。大家知道新加坡也有很多不盡人意的地方,但我們畢竟是政策的受益者,只要乖乖的憑本事都能享受到安逸的生活,為甚麼要去惹這些麻煩呢?我也設想過,如果出現與政府對立的情況,一定會使他們對我的修煉更不理解,從而遠離我,自己和丈夫多年來辛辛苦苦建立的一切可能瞬間就喪失了,修煉人可以接受,但這樣做對丈夫公平嗎,有必要嗎?很多年過去了,在活動中與警察碰碰撞撞的情況很多,但我知道自己在這個問題上並沒有真正過關,長期以來學員之間的交流也沒有觸及根本。
這種情況持續直到二零零四年政府將兩名學員控上法庭。如何對待這第二次的起訴,學員中發生了巨大的分歧,從迫害開始積累下來的不同認識和怨氣,這時如排山倒海般迸發出來。最後在整體上無法達成共識的情況下,一小部份學員堅持抗辯到底。在任何一個正常的國家,刑事案被告堅持無罪辯護都是正常的事情,但在新加坡卻被認為是對抗政府的大逆不道。要抗辯到底,首先要戰勝的不是對方而是自己的「怕」。但若真能闖過這一關,就是真正的提升了。
我真正去除了怕心是在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三日的那個晚上,在那之後這個問題就再也沒有困擾過我。我清楚記的那個晚上的情況:從五月份接手案子的律師經過幾個月的努力,已將八條控狀減為兩條,他自己很滿意,建議我們見好就收,趕緊接受認罪繳付罰款了事。學員跟他講我們不能認罪的道理,他一直也沒有聽明白。當時面對九月十六日最後的開庭,如果控方不撤訴我們也不認罪,雙方就得對簿公堂了。這位律師只是為我們討價還價,從未考慮為我們上庭抗辯。最後一刻他再次力勸我們接受認罪了事,別做傻事。在看來仍不能說服我們時,他表現出從未有過的激動和無奈:「我是不會代表你們打這個官司的,要去你們自己去。到那時罰款可能是幾萬幾十萬,可能坐牢,賠上性命也說不定,你們真的想好了?」
在回答他之前的幾十秒鐘的停頓中,我回憶起了師父講過的關於怕心和放下生死的法理,覺的從未有過的清晰。這些理過去都熟悉,但覺的離自己遙遠,試著用來衡量自己時,知道心性上還沒有達到要求。但是在那一刻,我想的不是能不能承受的問題,而是根本就不應該承受。師父說我們這一法門的修煉直指人心,要放的是那顆執著不放的心,而不是甚麼物質上的東西。而在面臨重大考驗時到底能不能這樣想,考驗的是個信師信法的成度問題。
師父《在大紐約地區法會的講法和解法》中說:「我告訴你的就是你真正能放下生死的時候你甚麼都能做得到!」「在神的眼裏,舊勢力的安排也是這樣,你一手抓著人不放、那手又抓著佛不放,你到底要哪個?!真能放得下的時候,情況就是不一樣。被迫害嚴重的地區,被破壞得嚴重的地方,那裏的學員真的應該想一想:到底怎麼回事?」
我有時看到周圍的同修被這個「怕」困擾著,真的很痛苦,為了掩蓋這個執著,又將一件本來很簡單的事情說的很複雜,交流來交流去的。我想與同修分享的是,放不下生死修不成神佛,這顆心早晚也得去,就一次性的放下吧,放下之後的感覺真輕鬆。
四。體會「無為」的美好
今年七月,九名學員由於去年在鬧市區分發退黨傳單接到法庭傳票。這次我自己也在其中,更能體會過去那些案子中當事學員所承受的壓力。除了必須應付的法庭程序外,每個人都要過家庭關、工作關、還有學員不同認識的關,相比起來,應付警察和法庭的事倒算簡單的了。十天之後我去華盛頓DC參加法會時,心裏有一大堆的怨和無奈:大家的想法差距這樣大,這件事該怎樣協調?
法會上望著師父嚴肅又慈悲的面容,我淚如雨下。師父講的法句句都說在我的心上。師父更明確的告訴我們應當如何看待大法弟子的這種修煉形式,如何看待同修中配合好,配合不好,矛盾不斷出現的情況。師父說矛盾出現的時候「不要往前頂勁、往前搶、往前追逐著去解決,把心放下來,往後退一步,去解決。」(《美國首都法會講法》)感謝師父的慈悲教誨,否則後來的幾個月我還會走更多的彎路。
過去我有一個做甚麼都希望做好的心,是常人中做事的習慣。在修煉中知道做證實法的事不應執著結果,但還是希望把過程中的事情做好。但是很多次過後回過頭一看時,自己認為的那個好只不過是當時自己在那一層次的認識,並不一定就是真的好,太堅持自己心目中的東西有時還會造成摩擦和損失。在協調二零零四年的案子的時候,這個問題其實就很突出了,但是因為周圍的同修都很體諒很配合,事情做的也還順利,那次的順利也把很多的執著留到現在。但是每次過關時我都想著師父的教誨,碰到問題就能逐漸把事情理順,不會長期陷在一個矛盾的狀態中。
過去常聽同修講「無為」的狀態,我自己的體悟卻很少,更多的是「如果不這樣就一定會如何如何」的那種著急。這個案子拖拖拉拉的走了幾個月後,有一天我突然覺的我對它沒有甚麼感覺了,沒有氣,沒有急,沒有怨,也沒有怕,就好像每天走路一樣自然,又像是打坐入靜時的狀態,只有自己的思維,其它甚麼都感覺不到,我修煉這麼長時間第一次體會到無為的美好!
謝謝師父,謝謝香港和世界各地的同修對我們的鼓勵和支持。
(二零零六年香港法會發言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