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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三家男惡警迫害侮辱女大法弟子趙淑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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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8月29日】2005年7月7日,在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再次發生罪惡的迫害。

二大隊一分隊大法弟子趙淑雲認識到修煉法輪大法沒有罪,更不是勞教犯,不能承認強加的這一切,不願違心的穿著號服。在7月7日上午8點25分被大隊長張秀榮叫到大隊辦,10點50分回來後,號服被強行穿在身上,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頭髮也掉下很多,衣服撕壞,內衣被撕得粉碎無法再穿。

經詢問才知道她出去這兩個半小時的經過。她被帶到大隊辦,由武強、齊錫民、王秀麗等四、五個四防人員一擁而上,還有大隊長張秀榮,幹事等人,強行扒光趙淑雲的衣服,連內衣都撕掉,這時大隊長張秀榮喊來男幹警(姓何,52歲),他們拽頭髮、踩腿、摁胳膊,完全用暴力體罰方式,把手反銬上,用黃色寬膠帶把趙淑雲的嘴和鼻子一圈一圈封上,纏了七、八圈。這種執法犯法,暴力虐待大法弟子的行為,就在光天化日之下發生在遼寧省「思想教育學校」(洗腦集中營)大隊長辦公室。

趙淑雲被他們暴力虐待侮辱以後,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幾乎崩潰,全身骨頭疼痛,頭暈。7月8日躺在床上休息,四防人員齊錫民在窗外問到:為甚麼躺在床上?室內大法弟子說:不是被你們折磨的嗎?打的嗎?這時武強過來惡狠狠的說:誰打你了?誰看見了?趙淑雲起來說:就是你,你打人已經不是一次了。武強說:打你怎麼了,你就該打。說完瘋狂的衝進室內舉手就打趙兩個耳光,接著劈頭蓋臉的朝頭上打去,眾人看到上前去拉,結果誰拉她打誰,完全失去理智。她這種行為如果沒有背後惡警指使她敢這麼猖狂嗎?

這只是馬三家勞教所醜惡內幕的一角,還有更多的暴力體罰行為被掩蓋著和正在發生著。

附:趙淑雲就此事給馬三家勞教所所長蘇境的信

2005年7月7日上午8時25分,二大隊大隊長張秀榮叫坐班張英慧叫我,說到大隊辦,我一進門張秀榮隊長問我為甚麼不穿校服,我說我是國家守法公民,我不是勞教人員,我絕不承認我是勞教犯,我是大法弟子,強制我穿校服就是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就是在踐踏人權。張秀榮記下來,然後叫坐班的武強找衣服,又叫幾個「坐班」,這時我說你關不關門也無所謂,她說我既然幹了就不怕你說,從這裏出去的哪個不說,哪個不給我上網,又怎樣。

武強找來半袖上衣,張秀榮又叫來一個警察,這時另外的四個「坐班」也進來了,武強將衣服扔給我,張叫我穿上,我說不穿,她就叫武強一把抓住我的手,她們幾人扒衣服,張秀榮用手捂住我的嘴,這時她又叫來一個男警說幫穿衣服。等她們將我的上衣扒光,內衣、背心都扯碎時,她叫的男警進來了,幫她們把我按倒在地上給我套衣服,這時武強捂住我的嘴,一手拽住我的頭髮,張秀榮叫他們把我從地上拽起來,用銬子給我的雙手銬在背後,叫幾個坐班的出去,那個男警說我看平時挺好的,一會也出去了。(男警姓何,52歲)

大約過了20幾分鐘,張秀榮又叫武強找下衣,又叫來幾個坐班和一個男警強制給我穿褲子,武強一手捂住我的嘴,一手拽住我的頭髮,張秀榮和一個女幹事各用一盤新的膠帶,繞我的頭,封我的嘴和鼻子,將近十圈,直到把鼻子和嘴纏的喘不過氣來,又把兩盤膠帶繫在我的腦後。還有另一個分隊警,其他幾個「坐班」往下扒我的褲子,那個男警一直踩住我的腳,另一隻腳踩住膝,腳也踩破了,鞋也壞了,鼻子上也有傷痕,頭髮也拽下一綹綹扔了滿地,還有二分隊、五分隊、三分隊長,還有一個幹警,這時楊奎麗進來,又持續了20多分鐘,等他們找王乃民來的前兩分鐘,才打開膠帶和手銬。

王乃民進來說不能拿雞蛋往石頭上碰,進這裏來就要聽這裏的安排,我們談幾句,未來得及等我把現場情況談一點,他就有事走了,放我出來時已是11點鐘。

院內是女校舍,為甚麼給人扒光衣服,找男幹警幫穿,這意味著甚麼?這不是流氓團夥所幹的事情嗎?這是在有意的污辱國家公民,污辱大法弟子,請問警察的條例哪條哪款允許這麼幹,憲法哪個條款有參照,如果憲法和警察條例沒有此參照,依照法律應如何處置身為執法人?

執法機關把守法公民任意迫害,能說執法人不懂法嗎?這種對好人的迫害手段比二戰法西斯虐待戰俘還有過之而無不及。

綜上所述,強烈要求執法機關給予做出合理的答覆、處理。

趙淑雲於馬三家勞教所
200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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