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自己」體悟點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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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5月30日】「大法弟子超越於個人修煉的事,就是今天證實法、講清真象、救度眾生,這可是以個人圓滿為基礎的,你個人不能圓滿啥也談不上。證實法不是常人做的,大法弟子才配做的。」(《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作為大法弟子,不要以為度人的目地就是為了讓你個人修煉圓滿。不是的,大法弟子的責任是證實法。你連法都不證實嗎?破壞大法你都無動於衷嗎?……」(《在亞太地區學員會議上的講法》)。「對於個人修煉來講,每一步可能都是每個大法弟子能不能圓滿的關鍵。」(《美西國際法會講法》)

說到「修自己」,我們有的同修在遇到矛盾、問題時,往往只重視證實法、救眾生的事、忽略了修自己。因此,遇到問題時容易忘記向內找。因為沒認識到是自己有漏,或意識到有漏但不知道「漏」在哪裏,因此,每遇到矛盾時向外看、往外推。有時很執著的陷在矛盾中出不來。甚至於執著得跌個大跟頭才想到:怎麼會這樣呢?!才想起修煉人應該向內找。從某種角度講,如果我們每個同修在矛盾上來的時候,能時時、事事向內找、以法的標準衡量自己的一思一念、一言一行的話,就會把不好的因素清除掉,心性整體提高上來。

自己修煉過程中的有些體悟,在同修看來,也許是不值得一說的事例。因為每個人修煉經歷不同、狀況不同。在法中的體悟,有在那方面體悟較深的;有在這方面體悟較深的;有的體悟可能早已過去;而有的可能還未經歷過。我在近期體悟較深的一點就是:無論是在個人修煉中,還是在正法修煉中,遇到任何事物、矛盾、問題,如果讓自己生氣了、動心了,那一定是有自己不對的因素上來了;一定是需要自己向內找了。無論表面上自己怎麼對,自己動心、生氣的本身,一定是不對的。

我在得法當初,那時學法不深,對大法法理的理解是非常的膚淺。遇到矛盾時我就抱定一個理:那羅漢遇到任何吃虧的事情都是樂呵呵呢,而大法弟子一上來就在很高層次上修煉了,還有甚麼事在心裏過不去呢?!所以在修煉過程中,很少有甚麼矛盾在我心裏過不去。

近期,經常聽到、看到、接觸到和自己感受到的一些修煉人遇到的矛盾、問題。有的時候由於沒有真正用法的標準衡量自己的心性,就覺得問題很複雜、感受很苦、甚至是無奈。於是這麼悟,那麼悟。其實,矛盾的表現形式雖然是多樣的,但都是些應該向內找的問題。因此,我在「修自己」這方面有點滴膚淺經歷和認識與同修交流。以下認識只是自己體悟的幾個實例。

◎、「九評」發表當初,我與同修切磋「九評」時,與同修存在不同認識,同修很肯定的認識到應該讓更多常人了解「九評」。而我對此認識,卻有「參與政治」的擔心。同修再次提醒我時,我才開始向內找哪悟的不對。於是我第一念想到的是學法。仔細學了師父講法中,與惡黨有關聯的法後,使我從根本上改變了「九評」對世人作用的認識。當與另一同修交流對「九評」的認識時,這位同修與我當初一樣,擔心不明真象的常人會認為我們在「搞政治」等等。為此我倆還發生強調自己認識的爭論。由於各持己見,使這位同修心裏難以平靜的時候,我才放下總想改變別人的強烈的心。當這位同修得到師父新經文《向世間轉輪》後,對「九評」就不再有原來那種認識了。

從自己與同修對「九評」認識過程的這件事上,使我更加體會到,面對任何事情、矛盾,一定要向內找、從法上去悟。因此,幫助同修,也要從法理上去幫助,而不是幫具體事務和簡單的強調自己的認識。

◎、我曾在妻子不知道的情況下幫其做了「退團聲明」。當學了師父講的「退黨」方面的法後,我想:一定要給她講清真象讓其退團。我每當要想給她講時但還沒講的時候,她背後那個共產邪靈就操控著她心躁不安、大發雷霆的向我發難。第一次矛盾來時,表面上是利用與我無關的常人矛盾向我發難。於是,我一句「你不就是怕失去利益」的平淡的一句話,讓她淚湧眼眶、非常難受。之後我意識到,是自己這個心被帶進矛盾中去了。同時,還是太強調自己的認識了。事隔半日,因「退黨」事由,妻子又是劈頭蓋臉的給我來一通,言詞更激化。這時我非常清楚的知道是共產邪靈在幹壞事。不能讓它鑽空子。我立即發正念清除它。同時面對妻子人的這面,心底裏很慈悲於她。沒有絲毫氣恨。我該做甚麼還做甚麼。從這以後的不幾日,妻子人也變得平和了,我再給她講退團的事也不反對並同意了辦理「退團聲明」。

◎、我有位親戚因車禍受傷、住院。在接受理賠時,對方覺得要求過份而遲遲無果。一次,這位親戚的家人、親朋在共謀主意:如何做假證得到更多的理賠。在場的我聽到後,立即提出反對意見。過程中強爭激辯。他們不但不接受,在場全部人都向我發難。這同一件事情在第三次出現這同一情況時,我才悟到:雖然我的認識是對的,但我沒做到勸善,而是在強調自己如何如何的對,有顆非要改變別人不可的心。於是,意識到應該放下這種執著。這時,當大夥都講完了如何如何作假、分利之後,在其中的一個常人對此作了個總結,把我要想說的認識,全部說了出來。在場的全部人這時都無話可說。

◎、一天,妻子讓我搞個家庭維修。於是,我到建材商店購了5元錢的材料由自己動手把事做了。妻子知道後大發雷霆:「……你單位裏建材有的是,你要到店鋪去買。你錢多了?……」很清楚:不貪不佔,是對大法修煉人的最基本要求。我錯在哪呢?但我沒有因此而覺得委曲,而是坦然的站在常人角度去理解她,沒有絲毫計較常人的無理指責的想法。因為常人思想的基點是為私的。大法修煉是慈悲無私的。

◎、幾年前的一次學法中,讀到「慾和色這些東西都是屬於人的執著心,這些東西都應該去。」(《轉法輪》)這句法理很耀眼。悟到修煉人最終是要去掉色慾之心才能圓滿的。我當時看到這層法時,一下子從內心真的就將夫妻生活看得非常淡。雖然有時在內心深處還存有「欲」的執著,但至少在真正屬於自己明白的這一面,對「欲」是非常的淡薄了。

不久前的一次同修切磋交流會上,當談到「色慾」話題時,其中一同修執意反對我的認識。理由是:「現在不可能達到某個境界,來得太快了,得慢慢來……」。而且這位同修為此還非常難受。這時我一下子想起之前與另外同修交流中提到甚麼是「法上認識法」的話題。其實這位同修就是在用人的觀念認識法。符合自己認識某層法的法理,就認定可行,否則就不行。這等於是把大法定格在自己認識的那個層次中。這可能就是沒在「法上認識法」的實例吧。

當然,「法上認識法」不只是在這麼窄的層次面去理解。以前在與同修交流中,各種認識都有。但我總覺得還不是那麼到位。所以,還請悟得更廣、更深的同修能寫出來共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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