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洪,女,30歲,漢族人,家住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前進區,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1999年10月份,王玉洪依法去北京上訪,途中遭惡徒綁架,被劫持回佳木斯市非法關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遭受惡警的殘酷迫害。1999年11月3日,佳木斯市首批17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王玉洪被非法勞教3年。
在佳木斯市勞教所裏,王玉洪等法輪功學員因堅持不放棄自己的信仰,經常遭受惡警及勞教犯人的酷刑迫害和超時超強勞教奴役。2002年9月5日,王玉洪被釋放。2002年12月19日,王玉洪在朋友家裏,惡警撬開房門將其強行綁架到前進區公安分局,王玉洪被反扣在椅子上,3個國保大隊的惡警幾次對她進行毒打,王玉洪的左腿被一男惡警毒打致2個月後都不能正常行走。王玉洪在佳木斯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3個月後,於2003年2月20日再次被非法勞教3年,惡警將其投入佳木斯市勞教所繼續迫害。以下是王玉洪再次被非法勞教所遭受迫害的部份事實。
2003年4月末,中午吃完飯,通常每天都到車間幹活,可是那天惡警們把法輪功學員領回寢室實施酷刑「大背銬」,強行逼迫寫「五書」。王玉洪被惡警孫麗敏領到二樓東廊一間屋裏,剛到走廊就聽有人在哭,幾乎每個屋都有哭聲,就聽有的說:「不是我寫的」,惡警叫喊:「重銬……」。
惡警李秀錦拿著一副黃色的小型手銬,王玉洪當時就明白了,於是說:「你們不要這樣幹,這樣對誰都不好」。惡警孫麗敏叫喊:「勸你的時候過去了,要不你自己寫」。王玉洪不寫,惡警張曉丹一腿把她絆倒,三個惡警(李秀錦、孫麗敏、張曉丹)、一個勞教犯和一名已經被洗腦的人用了好長時間才把王玉洪銬在鐵床邊,期間孫麗敏逼迫兩名幫兇給「活動手」,越活動越銬得緊,也就越疼痛難忍。大約40分鐘後開銬調換姿勢,兩隻手上下調換,實質上更加疼痛,再加上不斷被活動手,王玉洪被折磨得痛苦不堪,只覺得眼前發黑。
惡警於文斌說:「寫吧,寫吧,寫了把銬子打開」。遭到王玉洪的嚴厲拒絕。大約又過了40分鐘後,惡警打開銬子,王玉洪胳膊疼得呼吸都困難,雙手已經沒有了知覺。當一名幫兇人員把著王玉洪的手簽字,她就把手抽回來。幫兇自己在白紙上寫下了王玉洪的名字。
2004年2月12日,法輪功學員因為不背警訓、不喊口號被嚴管,禁止喝水,不讓買吃的,每天早上6點多逼「坐小凳」(一種刑罰)一直到晚上8點,有時惡警發洩私憤,加點到深更半夜。「坐小凳」就一個姿勢,雙手放在膝蓋上,不准動,目視前方,不准閉眼睛,否則加時間,閉一下眼睛加10分鐘。限制上廁所,每天早5點、午12點、晚8點三次。有的法輪功學員來例假,褲子都濕透了也不讓換衛生紙(巾),這樣「坐小凳」的人越來越多,還逼迫看、聽誹謗法輪功的光碟和錄音,噪音大得震耳。大隊長何強還把四面牆壁塗滿了謾罵法輪功師父的標語。
2004年2月20日早晨,法輪功學員把標語撕下來,早上惡警洪偉用膠皮棒毒打了王玉洪一頓後,警戒科的男惡警和八中隊的全體女惡警又開始對法輪功學員實施「大背銬」酷刑,洪偉命令王玉洪出去,她不出去,衣服都拽壞了,男惡警王鐵軍用30萬伏的電棍電擊王玉洪,她當時就被電暈過去了。隨後惡警把她抬到一寢「大背銬」銬在床頭好長時間,當時王玉洪手腳都不好使,洪偉又用電棍電了王玉洪三下。
由於王玉洪一直被銬在床邊胳膊疼得全身是汗,臉像水洗似的,過了好長時間,惡警們又把王玉洪等人反背銬在三寢鐵床邊,直到午後1點多才把銬子打開讓吃飯。飯後2點半多又被「大背銬」銬在鐵床邊,中間換一次姿勢。勞教犯人總給晃動手,直到晚6點打開銬子。夜間一直被銬在陰冷陰冷的庫房裏,有時正銬,有時反銬。就這樣黑天白天的反覆銬著,不許洗漱,不許睡覺,白天坐水泥地,晚上「坐小凳」。
庫房裏比寢室溫度低7、8度,坐班的晚上都凍得感冒二、三次,遛廊的幹警都說這屋太冷了,凍腿,一會兒就走了。有位法輪功學員給王玉洪棉襖晚上蓋腿用,惡警都不讓。有一次,張曉丹看見王玉洪戴手套,腿上蓋棉襖,就告訴勞教犯人說:「這太舒服了,都給撤掉,看誰還敢拿衣服給王玉洪蓋腿,給你加期 … …」
王玉洪的手一直被銬得腫著,胳膊不能動,特別是上廁所都得別人幫忙,有一次,洪偉看見坐班的幫王玉洪提褲子,就罵坐班的,「她是你媽呀,你伺候她?你就別回家了,你就伺候她吧!」就這樣,王玉洪被銬了18天。從那以後,別人看見王玉洪時都說她老了,頭髮白了很多,左手一直不能動,左肩鎖骨偏高,生活不能自理,洗漱都得別人幫忙,再加上心律不齊,心臟總是疼痛,特別是有時胃腸痙攣,伴有腎結石,早晨手腳都是麻木的。王玉洪無論是精神上還是肉體上都遭受傷害巨大。
王玉洪現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勞教所七大隊八中隊。日前,王玉洪已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要求調查相關迫害者的罪行,還法輪功清白,還法輪功學員自由!呼籲正義的人們關注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伸出你們的援手,共同制止這場滅絕人性的迫害。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0/6/532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