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絕食抗議非法關押,看守所惡警對我強行灌食迫害,用手指粗的膠管從嘴裏插到胃裏,灌的玉米麵粥,還加上了很多鹽,被灌後胃脹得非常難受,還給我戴上了60斤的腳鐐。12月22日,永紅分局勒索了家人2000元錢,看守所勒索了800元,才放我回家(交錢後沒給任何收據)。回來後單位罰款1380元,說是在山海關接我回來的路費和伙食費。在以後的日子裏,單位610人員經常到我家騷擾,尤其是敏感日期,更是沒有安寧。
2001年10月8日,我和三位大法弟子,其中一名是6歲的小弟子,我們四人在天安門廣場打出了「法輪大法好」「法正乾坤 邪惡全滅」的橫幅,喊出了「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我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一個便衣從後面抓住了我的衣領,往警車方向拽,這時又來了兩個便衣,把同來的三個大法弟子拽到了警車前,把我們推入警車。一個便衣對一個同修大打出手,我喊:「不許打人!」便衣衝我瞪起了眼睛,做出要打我的架勢。警車開到了天安門派出所,一名女警強行扒光我們的衣服非法搜身,問我們姓名住址,我們不說,就把我們關入了鐵籠子。籠子裏有兩名南方同修,晚上六點左右,我們幾人被拉到了北京順義看守所,把我們分配到下面的派出所審訊,我被分配到馬坡派出所審訊,我不說,他們就讓我做開飛機的體罰,兩手平行向上伸直,兩腿半蹲。我堅持不說,惡警就把我的雙手後背銬起來,同時用兩根電棍電我。
一惡警邊電邊說:「你不說,我們就得下崗,你不讓我好過,我也不讓你好」。我掙扎著,他們把我按倒在地,一惡警坐在椅子上壓著,一領導模樣的惡警坐在一旁指揮,另五名惡警用兩根電棍殘酷折磨我。我說:「我跟你們無怨無仇,我只是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你們怎麼忍心對我下手,你們就沒有兄弟姐妹嗎?你們七八個大男人欺負我一個弱女子!」一個惡警搶著說:「你還弱呀,你比劉胡蘭都堅強!」我咬著嘴唇一聲不吭的堅持著。這時坐陣的惡警說:「快把她的嘴扒開!」他們把我的襪子脫下來塞到了我的嘴裏,我直噁心,他們就不再塞了,直接電我的腳心,把電棍塞到衣服裏電身體的敏感部位。
這時差不多午夜了,他們吃完飯分成兩班,一班休息,一班繼續迫害。這時一根電棍反電到惡警自己並充不上電,就用另一根電棍迫害我,直到電棍沒電去充電。
一個小頭目模樣的惡警上來氣急敗壞的逼我脫下外衣外褲,只穿內衣褲,把我的雙手拉開銬在長條靠背椅上,我的雙手已經腫得像饅頭,兩個惡警把我抬到外面,把自來水澆到我的身上。北京10月中旬的凌晨也增加了幾分寒冷,兩個惡警穿著軍大衣,坐在車裏看著我。我仰望星空,看著天上的星和月,想了很多。小頭目惡警又命令把我抬到屋裏,脫下自己的皮鞋,狠命的打在我的身上,打了幾下,他怕把鞋打壞,就抓起蒼蠅拍抽我,蒼蠅拍打折了又拿起掃床的竹刷子打我,竹刷子打折了,就拽出我褲子上皮腰帶,狠命的抽我的雙腿,現在腿上還落下兩塊疤痕。
小頭目見我還不說,又打了我兩個耳光。一惡警制止他說別落下痕跡,我明白他們所做的一切是多麼怕曝光。小頭目命令兩個惡警又一次把我抬出去澆上涼水,這時我已經遍體鱗傷。傷口沾上水疼痛難忍,冷風吹在身上,凍得我渾身抖個不停。
大概一個多小時,天漸漸的亮了,他們把我抬進屋,小頭目讓我穿上外衣褲,我還是抖個不停。早上7點左右,另一個惡警過來,拿電棍電我的臉和脖子,我已經是披頭散髮,疲憊不堪。
早8點換上了一群生面孔的警察,一個40歲左右的警察和我嘮家常,我不吱聲。又來了一個老警察偽善的問這問那,我不回答,他讓我把頭髮梳理一下,把襪子穿上,他說這一收拾還挺漂亮的。後來我跟他們講真象,講昨天晚上惡警對我的惡行,嘮著嘮著他不時的插口一句:「你家住哪裏呀?你叫甚麼名字?」,我不上他的當。
午飯後,他的假善也偽裝不下去了,又不好對我下手,就叫來一女警對她示意一下,女警領會了,出去做準備,這時他們徹底的撕下了偽善的面具,讓我站著,我的身體出現了異常狀態,我坐下了,他們兇相畢露說:「誰讓你坐下了,站起來!」我說肚子痛,一會我的肚子痛得已經坐不住了,在地上打滾痛。女警看到這種情況就走了,再也沒來。惡警們也慌了,他們把我送到私人醫院,我已經痛得直不起腰,兩個惡警把我架到床上,跟醫生說明情況,他們逼問我姓名,並威脅說不說姓名不給你看病。大概一個小時後,我的症狀有所緩解,他們又把我拉回馬坡派出所,我被一天一夜的迫害得疲憊不堪,說了姓名地址。
晚上6點左右,我被送到了順義看守所。獄醫檢查後小聲說:「你們怎麼把她打成這樣?」我和同去的同修絕食抗議,第二天,同監室的同修看我被打得渾身是傷,就報告了幹警,他們怕承擔責任,並讓昨天給我檢查身體的獄醫給我寫了一份身體檢查報告,最後他說:「我寫上你出現任何危險,我們不承擔責任,因為不是我們打的你。」我說:「不行!既然看守所能收下我,我出現一切問題,你們必須負責,要不你們就別留我!」他聽我這麼說,就沒寫。在我絕食第四天,他們把我和一個同去的同修,戴上手銬和腳鐐拉到醫院,我頭暈,走路都得扶牆。他們強行給我輸液,強行給同修灌食。
10月17日,單位610來接我,我對他們說:「我已經7天沒吃飯了,他們把我打得遍體鱗傷,走路都很吃力,如果你們能保證我的生命安全就接我回去,否則就別接我,我是為你們好。」他聽後愣了一會,他們商量了一下,把我同去的一行四人帶到了佳木斯市駐京辦事處。10月19日下午回到佳木斯市送到永紅分局,給我做筆錄,我當時頭暈、喘不上來氣,已經坐不住了。就在這種情況下,佳紡610主任和廠公安處等6人架著我,把我送到看守所,體檢不合格,看守所拒收,又把我拉到了永紅分局,他們商量了20多分鐘,把我送回了家,他們的意思讓我回家緩解兩天再來抓我(當時他們就判了我兩年勞教)。
我已經識破他們的詭計,就開始了流離失所的生活,單位拖欠我三個月的工資,在工資裏扣了我1000元錢,說是接我回來的費用。我同去的同修被送到看守所也因為體檢不合格被送回了家。
2001年12月9日晚,我和兩名同修去依蘭縣演武基鄉百興村發真象資料被邪惡村民抓住,鄉派出所把我們送到依蘭縣第一看守所。我們三人絕食17天,依蘭610不法人員想勒索每人家屬1000元。家屬不配合邪惡,說他們沒有犯法,是為了讓你們明白真象,不要迫害好人,是為你們好,你們卻非法關押他們。這麼長時間沒吃飯,你們卻不放人,出現一切後果你們負責!在12月5日依蘭縣一個大法弟子絕食被迫害致死。他們心虛,最後每人交了200元,12月26日放我們回家。而看守所對我們非法搜身時,搜去現金500元和手錶以及鄉派出所沒收的手機等都沒要回來。
2002年4月份,佳木斯市近百名大法弟子被抓。2002年6月17日,我正在租的房子裏看書,就聽有幾個人開門,並用螺絲刀撬門,我開始收拾資料和書,這時,門被撬開了,永紅分局惡警郭維山手持手槍破門而入,把手槍對準我說:「不許動!法輪功份子」。緊接著原永紅分局副局長劉立波和兩名惡警也衝了進來,不問青紅皂白就把我綁架到永紅分局,搶走了很多大法書籍和資料。郭維山搶走了我的手機、呼機、100元現金和其它物品,至今沒要回來。在下午四點多鐘,惡警把我帶到另一間屋子,看到和我同租房的同修,他在我們房子的樓下被綁架。惡警們認為他是負責人,就著重去審訊他了。惡警把我帶到最裏面的屋子,要給我做筆錄。我開始頭暈,兩隻手和胳膊抽得梆硬,躺在了地上。這些惡警根本不管我的死活,視生命如草芥。就這樣在半夜11點多硬拖著把我送入了佳木斯看守所。
我又開始了8天的絕食,由於身體虛弱,每天坐排時達不到要求,經常遭到犯人的辱罵。
7月4日,我被劫持到了佳木斯勞教所。因堅持修煉大法,被分到了集訓隊,每天早晨6點被迫在操場集合、走操。我們隊年齡大的較多,有時走不齊,惡警就罵我們,還罵師父罵大法。為了制止邪惡罵人,7月8日,集訓隊全體大法弟子50多名,集體拒絕走操。無論惡警怎麼喊口令,都在原地不動。8.30分,原女大隊大隊長何強召集開緊急會議研究對策。9點鐘大隊長何強領著一群惡警氣勢洶洶的朝我們奔來,對大法弟子大打出手,把年齡大的,拽到了二樓寢室,有的被毒打後回了寢室,最後剩下我們四個堅決不走操的,被銬在二樓西側最裏面的屋裏。白天坐在地上背銬在床架上,晚上換個姿勢坐在地上正銬在床架上。
我們絕食抗議這不法行為。獄警們怕迫害惡行曝光,將門上的玻璃用紙糊上。7月份天氣悶熱,惡警不讓開窗,憋得我們上不來氣。晚上不關燈,蚊子、小咬叮在臉上、手上,我們又動不了,十分難受。直到第六天,我和一同修犯了心臟病,生命垂危,醫生來了之後,才給我們打開銬子。此後,惡警的罵人行為收斂了很多。
2002年10月23日,勞教所女大隊對堅定的大法弟子實行高壓迫害、強制洗腦。大法弟子被強迫坐小凳(就是漆包線轂轤,凳面上有楞、有螺絲帽),從早6點坐到晚上11點。除吃飯外,雙手放在腿上,雙腿分開並垂直不准動。有的同修屁股都坐爛了。在不足60平方米的房子裏坐70-80人。晚上勞教所不停的播放污衊大法的光碟。惡警一天叫出去幾個大法弟子強制酷刑洗腦。11月1日,惡警高傑把我叫出去,和惡警林偉給我上「大背銬」酷刑,用一副手銬把兩隻手銬在一起,一隻手從肩上往下拽,一隻手從背後往下吊,坐在地上銬在床邊,撕心裂肺的疼痛,使我無法承受,就這樣銬了我兩個多小時。11月8日我寫了聲明,聲明在酷刑下逼寫的決裂書作廢,交給了惡警洪偉。洪偉大發雷霆,叫惡警王桂麗拿來手銬,又一次給我上「大背銬」的酷刑,一個多小時就把聲明撕毀,問我還寫不寫了。2003年2月,勞教所又強迫大法弟子寫「五書」。2月25日,惡警洪偉把我從車間叫出來,讓我寫「五書」。我不寫,他們就再次給我上「大背銬」酷刑,洪還用腳踢我銬著的手,疼得我死去活來,痛苦無以言表。
2003年3月7日,惡警洪偉讓我寫思想彙報,我又被惡警張豔和犯人王傑上「大背銬」酷刑,舊傷沒好又添新傷,我心碎了般的痛苦,幾乎暈了過去。
勞教所給我們吃的是黑麥皮玉米麵發糕,喝的是鹽水蘿蔔湯,法輪功學員看上去大多營養不良,渾身無力,還被勞教所強迫我們做超體力勞動。完不成定額,惡警就罵,還要強迫加班加點。這就是佳木斯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所謂的「教育轉化、春風化雨」。
2003年9月23日,我被解教回家。我單位已經破產,市政府工作組正在做處理,在我被勞教期間,單位以曠工名義開除了我的廠籍,我去掉怕心和執著心,到處找有關部門領導講真象,在12月末,單位給我恢復了廠籍,每月給我發生活費120元。
這就是99年720以後我遭到的迫害經歷。這一切都是迫害大法弟子的罪證。烏雲遮不住日,紙裏包不住火,迫害大法弟子的惡人逃脫不了歷史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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