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無任何理由,只是因為她堅持修煉法輪功就被判了勞教,在這之前派出所還勒索了所謂的罰款4千元。從勞教所出來不到3個月的一天,郭所長領著兩個人到她家翻出了兩本大法書,就不由分說給她戴上手銬子綁架到派出所,幾個人把她抬到車上送往佳木斯市看守所,在那裏被關押了15天後判了2年勞教。
在勞教所,魯秀芹的身心受到了極大的摧殘,絕大部份時間都被嚴管,不許見親人,強制坐小板凳(銅線軸),從早晨6點坐到半夜11點,逼迫聽看揭批法輪功宣傳。
在2003年6月期間,正值高溫酷熱時節,90人坐在不足50平方米的教室裏,聽錄音看錄像,還要姿勢端正目視前方,不許動彈。屋裏嚴重缺氧,再加上身體過度疲勞,幾個學員突發心臟病,她也暈了過去,大多數人屁股都坐爛了,起來後腿都不會走路。
在2004年2月中旬有一天,由於喊口號聲音小,就不讓她們吃飯,她們善意的跟幹警講:她們是被冤枉的。要求無罪釋放,結果招致2~30個警察,連拖帶打把22個學員都吊扣在床上,然後用電棍電她們的臉,甚至把電棍塞進衣服裏電,有一個老太太的臉上被電起了好幾個葡萄大的水泡,有的學員被電得拉在褲子裏,而警察們卻毫無人性地哈哈大笑。
在勞教所裏,她多次被扣上手銬子,最長時間達半個月,原因是她沒按照他們強制性的無理要求去做,至今手都是麻木的,手腕子陣陣劇痛,渾身無力。定點方便害苦了她們,有時竟達7個多小時才允許方便一次,實在憋不住了要求方便,他們就讓自行消化。
在她被勞教期間,丈夫顧延林由於不理解堅修大法的妻子,便向她提出離婚,郊區法院助理審判員初德凱吃了兩頓顧延林請的酒飯後,連蒙帶騙地給辦理了離婚手續,當時正值二零零三年春節前夕,別人家都歡歡喜喜辦年貨的時候,她卻被判了離婚,就這樣她曾經溫馨幸福的家庭被破碎了。她丈夫離婚走的時候沒給她留一分錢,她連買日用品的錢都沒有了。
第二天是小年,家裏打來電話說就孩子一人在家,孩子很淒涼地獨自過了這個小年,顧延林又找別的女人去結婚了,十五歲的女兒獨自一人在家,有時吃不上飯,暖氣都凍了,生活陷入困境,孩子的身心受到巨大的創傷。
魯秀芹從勞教所出來後,家裏沒有米、沒有麵、沒有煤燒,都是好心的鄰里鄉親救濟才維持到現在,一個老實善良的老百姓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修煉想做個好人到底有甚麼錯呢?說真話做好人就被勞教判刑,說假話放棄做人的道德準則才符合某些人的要求標準--善良的人們啊,請明辨這一切吧!